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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合作協議(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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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餐飲合作協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合作協議(合集15篇)

餐飲合作協議1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 (小寫 )

繳付期限:______

乙方投資金額:金額:大寫 (小寫 )

繳付期限: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 企業主要經營地: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 合夥企業管理方式

1、 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 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 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五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 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夥與退夥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 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1、 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 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 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爲,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 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爲,另一方有 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合夥終止財務清算

1、 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返回合夥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 償:合夥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

3、 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 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着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爲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

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 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 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 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 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 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 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爲,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爲。

6、 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 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 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 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 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 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 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爲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爲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 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 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 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 員工非故意行爲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 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 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爲、戰爭、暴動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3

甲方(合夥人):身份證號碼:住址:乙方(合夥人):身份證號碼:住址:

鑑於甲X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餐飲品牌,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三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_______________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雙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合夥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另一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其它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帳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以備股東隨時查閱。

2、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雙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

3、如本餐廳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

4、如本餐廳發展需要、或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經原創股東協商簽字方可執行,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通過決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爲無效處理。

5、股東管理者代表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股東管理者代表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7、 在管理現金及備用金時,不得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 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X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爲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4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合夥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________餐廳,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佔股_____%;乙方出技術,佔股_____%。

二、合作項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時間

暫定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負責該項目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設備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審覈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覈對賬目。賬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賬。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爲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者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並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___%,乙方佔股權分成______%。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_____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且不得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______%。該提留按各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爲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一半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計入項目經營成本內。

3、甲方所出資金的固定資產部分按五年折舊,但流動資金部分不計利息。

4、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銷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壞賬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用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地點、經營項目及範圍

1、合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項目及範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照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夥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合作協議7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餐廳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餐廳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餐廳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餐廳餐廳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餐廳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餐廳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餐廳內、餐廳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餐廳專業指南》);餐廳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餐廳專業指南》及附件;

3、 餐廳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餐廳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餐廳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餐廳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 應在餐廳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餐廳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餐廳”,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餐廳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餐廳,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餐廳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餐廳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合作協議8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餐飲合作協議9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①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②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單位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爲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_________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_________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之間爲共存共榮,爲保持良好的關係起見,特締結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得以XX品牌公開營業。

第二條: 乙方爲保證成功起見,應接受甲方組織章程規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權經營管理人員的執行事項。

第三條: 本合同以合同生效日起,期限爲 年,本合同締結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技術學習費人民幣 萬元(一概不退)。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接受甲方(企業統一形象)的計劃建議,進行店內外裝修工程,費用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乙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有損甲方形象或名譽時,必須按實際情況賠償甲方損失。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繳付的技術學習費,乙方應在合同生效日一次性繳納,由銀行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超過期限5日,甲方有權收回品牌,乙方並賠償甲方人民幣 萬元。

第六條: 甲方應遵守以下事項:

1.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免費研習機會。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乙方同意。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管理、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努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3. 甲方應將製造、開發、採購的商品及與營業相關物品提供給乙方,其售價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採購的底料價格爲XX元/斤,以後如因市場物價上漲,其價格甲乙雙方再行商議,不得超越市場行情。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以下事項:

1. 應尊重甲方一切決議事項。

2. 自行從事廣告活動時,必須先向甲方報備,所有廣告內容不得破壞整體企業形象,具體由甲方執行。

3. 乙方自行採購與經營有關的商品、物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質量規定,由其引起的後果乙方必須負責,並賠償甲方人民幣 萬元。

4. 應支付的款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甲方。連鎖店的一切費用乙方自負。

5.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下轉讓或轉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權利;乙方變更營業地點、變更法定代表人等應經過甲方同意,否則以違約界定。

6. 甲方提供的貨物乙方必須即時驗收,驗收後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對保質期的規定,超過保質期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7. 在合同的期限內,乙方及近親屬均不得在經營的轄區地域內,經營與甲方相同或近似的餐飲店。

8. 乙方在合同履行完畢、與甲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終止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相同區域(政府縣區編制區域內)經營與甲方相同或近似的餐飲店。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

1. 乙方違約甲方收回權限;

2. 拖欠費用超過一個月。

其他事項:

1. 開業期間,甲方安排廚房主廚人員對乙方進行開業支持籌備支持,以及廚房工作協助,甲方保證所派人員在生產技術上能全力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支持人員的食宿及工資由乙方負責;

2. 在開業前籌備期間,甲方全力協助乙方進行前期裝修及籌備;

3. 在乙方技術人員請長假或辭工而乙方暫無人員頂替的情況下,提前15天向甲方申請人員支持事宜,支持時間段應乙方的需求,但不超過1個月,支持人員的食宿及工資由乙方負責;

4. 甲方不定期對加盟店進行巡查督導,改進工作方式及調整經營問題。

補充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餐飲合作協議11

甲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該地址爲送達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擬在中山市東區城東名門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現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協商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投資額、投資方式和投資時間

1、甲、乙兩方協商在中山區域長期合作,共同擴廣並經營餐飲。

2、甲、乙兩方共同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成立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甲方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該投資款及增資已經甲方全體股東同意。乙方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

3、投資款的其中100萬元用於本公司註冊資本金。

4、甲、乙雙方須在_____年5月1日前,將註冊資本金共100萬元匯入本公司驗資賬戶(其中甲方出資51萬元,佔本公司股份51%,乙方出資49萬元,佔本公司股份49%),其餘部分匯入甲、乙雙方聯名賬戶。驗資款及打入指定賬戶之餘款爲本公司所有。聯名賬戶作爲投資款與經營贏餘資金的專項存儲帳戶,不得挪爲他用。

5、甲、乙雙方同意,以本公司作爲項目的投資經營主體,負責_____在中山區的籌建、經營等一切事宜。

6、若需增加投資,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甲方_____%,乙方_____%)增加。

第二條品牌及專有技術

1、____________品牌及專有技術爲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對____________品牌及專有技術擁有全部權利,若因權利瑕疵導致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應書面將該品牌使用權授與本公司使用,本公司在該項目存續期間內享有使用權,但不得轉租轉借他人使用。

2、乙方承諾其本人及其關聯人員在本公司存續期間,不會以任何方式從事或參與生產任何與公司產品相同、相似的業務活動。若違反本承諾,乙方將無償轉讓其股權給甲方,並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3、甲、乙雙方同意以現有投資比例從本店營業開始日起,兩年內至少在中山區域再增開兩家____________旗艦店。在此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在中山區域獨營、與其他投資者合營、其他加盟商投資成立____________分店。

第三條公司治理

1、股東會由股東成員組成,股東會爲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依《公司法》及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各項《公司管理制度》,各股東及管理人員按覈准後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2、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由甲方擔任。

3、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

4、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雙方各自委派一個人員任本公司會計或出納。每月應及時將當月財務報告及時如實反饋雙方。

5、本公司的經營管理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原則上不直接參與本公司的經營管理。甲方原則上須遵守如下規定:

(1)甲方需據公司實際擬定切實可行的公司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採購管理制度、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員工績效獎金制度等),報請股東會,經股東會批准後生效。甲方按股東會批准的公司管理制度落實。

(2)甲方需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恪盡職守,勤勉經營。嚴禁利用職務之便,人爲的利用原料供給等渠道人爲的來轉移本公司利潤。若違反本規定,甲方將無償轉讓其股權給乙方,並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否則按違約處理。

(3)甲方在實際經營管理過程中,如當月經營實際業績嚴重低於當月預計經營指標的(以當月經營指標20%爲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經營而虧損的事件,甲方應書面向股東會及時說明虧損原因,並提供具體的改善辦法,各股東需羣策羣力,及時審覈甲方提供的改善辦法,調整經營策略,化解經營頹勢。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本公司按季分紅,並按甲乙雙方實際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甲方51%,乙方49%)分配。每次利潤的20%作爲留成,當留成高於30萬時,不再提取。

2、如本公司經營虧損,甲乙雙方股東則按各自持有股份比例來承擔虧損金額及相應責任。

第五條投資轉讓及終止

1、甲方或乙方轉讓本公司股份時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執行。

2、甲乙雙方有一方依法轉讓本公司股份的,在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本公司非人爲因素連續三個月虧損,股東可以要求結束經營,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必須按轉讓方所佔資產淨值全部接受其股份。

4、如若甲方非違反第三條第5項各規定而退出本公司,本公司將不再享有____________品牌的使用權,公司名稱必須更改,且不得再使用____________之稱謂。否則,本公司仍以現名在合同期將繼續享有____________品牌的使用權。

5、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進行清算。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一方股東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按已出資股東出資額賠償給出資股東。

2、一方股東未履行協議中約定的其它內容,應當賠償由此給其它股東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合作投資經營餐飲公司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現有餐飲加盟品牌“漢食坊”北京地區的使用權,且擁有飲食技術密方,乙方擁有資金。現雙方決定利用各自優勢在北京成立一家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共同經營,共同獲利。

二、公司股東爲甲乙雙方。公司經營地址在北京,具體地址暫定位於北京市區 號。公司名稱暫定爲 ,公司經營範圍爲,公司法定代表人爲: ,執行董事爲: ,具體以工商登記爲準。公司經營場地由乙方負責承租解決。

三、公司註冊資本金爲 元(以下稱總投資)。甲方佔註冊資金的49%,乙方佔註冊資金51%,並按此比例承擔風險,分享利潤。註冊資本金全部由乙方繳納,其中甲方應承擔的出資49%部分亦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如公司成立,則乙方不要求甲方償還該49%出資額,視爲乙方對甲方的贈與。

四、品牌的使用約定:

1、北京地區的使用權系由甲方與公司簽訂加盟合同而來。該合同的有效期爲一年,但可以續簽。首期加盟費爲人民幣17萬元,由甲方支付完畢。現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17萬元的51%既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甲方。

2、使用權使用依據決定於加盟合同,甲方不作特別保證。

3、公司成立後,在北京地區僅限公司獨立使用該品牌,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使用該品牌進行餐飲經營,否則既視爲損害公司利益的違約行爲,該違法經營行爲的所得利益應歸公司所有。

4、公司由甲方實際經營管理。乙方負責投資及戰略擴展規劃。具體分工雙方再行制定公司制度。

五、甲方所有的飲食技術密方屬甲方個人所有,不屬公司財產,但甲方可授權公司使用,授權期限由甲方決定。但該授權使用非獨家、排他使用,不能限制甲方的其它使用。

六、本協議爲構架協議,未盡事宜,則雙方應友好協商,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公司仍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則本協議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拒絕履行本協議,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元。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如有爭議,交由管轄處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餐飲合作協議13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①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②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④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⑤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⑥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⑦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⑧支付合夥債務。

2、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作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爲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作協議終止

合作協議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14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 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____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1)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2)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3)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4)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5)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1)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4)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5)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1)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2)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3)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4)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5)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6)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2)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3)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5)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6)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7)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權利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爲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15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爲了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的文化;

2、 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夠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給甲方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給甲方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 年。

推薦合同樣本 ·合作合同書範本 ·技術合作合同 ·廣告合作合同 ·合夥合同 ·長期合作合同 ·戰略合作合同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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