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健康生活 > 教育 > 8歲兒童偷買玩具家長要求退貨引糾紛

8歲兒童偷買玩具家長要求退貨引糾紛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0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案例回顧】

8歲兒童偷買玩具家長要求退貨引糾紛

8歲童李小歡私自偷家長300元購買玩具,隨後家長髮現後與商家協商退錢遭到拒絕。最終,在消委會調解下,商家返回八成貨款給家長。不過商家反映稱,由於自己並沒有誘騙孩童購買玩具,也不是強制孩童消費,所以消委會和家長索賠並無法律依據

商家退還了大部分貨款卻有質疑

8歲的李小歡一週前私自從父母處偷拿300元,分別購買了一個198元的陀螺玩具以及60元的玩具。當他父親發現孩子購買高價玩具後,便找到出售該玩具的商家,並提出退還198元的陀螺玩具,要求商家退還貨款,而商家並不認同其

【律師解答】

當事人只有8歲,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他屬於無完全行爲能力人(無法對自己做法負責),所以要求商家退款是合理的。不過在法律上,適用於10歲以下(含週歲)和10歲以上小孩的行爲能力判斷是不相同的,並不是只要16歲以下父的看法,拒絕退款。

爲此李父尋找到區消委會,經消委會調查後,確定雙方都應承擔責任。首先確定其父親存在監管不嚴責任,同時又指出商家銷售產品時,不確定小孩是無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就銷售高價玩具,所以商家做法也是不正確的,應退的都可認爲是無完全行爲能力人。

就這個案例而言,由於8歲的小孩沒有貨比三家的能力,一次性購買近300元的玩具,對於該年齡段就屬於大宗商品,就可以初步判定他沒有自行承擔的經濟實力,也超出他實際認知能力,即便商家不存在誘騙等行爲,根據法律,如果家長要索賠的話是不能予以款。最後經商定,李小歡將198元陀螺玩具退還給商家,但鑑於玩具已經使用過,商家答應退還了大部分貨款。

“我既沒有誘騙這個小孩購買玩具,也沒有強制他消費,這個錢確實退得不清不楚。”該商家稱對消委會和家長索賠有無法律依據表示質疑。阻撓的。

在此提醒商家,對於年齡在10歲以下的小孩購買大宗商品(比如超過百元),爲了避免事後發生糾紛,要及時徵詢該兒童家長。但如果孩子在單獨購買時年齡超過10歲,只要商家在交易過程中不存在誘騙、欺詐等違法行爲,那麼就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了。

健康養生
生活保健
常見疾病
女性健康
單身
戀愛
婚姻
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