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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個民間忌諱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1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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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個民間忌諱,中國是一個地大物博的國家,過去,鄉民的禁忌很多,也因爲地域文化或習俗的關係留下了很多民間禁忌。民間習俗大多是根據當地的風土人情,下面看看72個民間忌諱。

72個民間忌諱1

一、當你搬家時,請你領一隻狗或帶一個三歲以下的嬰兒到你的房子看看,如果狗到了房子後,會四處走動,擺尾,或者你把嬰兒放地上,看如果嬰兒會自己爬,自己玩,那都說明這地方還不錯。如果狗止步不前或者朝某地吠叫不止或嬰兒大哭大鬧。說明此處不宜久留,否則百事不順。

二、你外出三天或三天以上,我說的是屋子裏沒有人的時候,等你回來的時候,不要一下子就拿鑰匙開門,首先要重敲三下門,然後等上半分鐘,開門時再敲三下然後再開門。門開後不管白天黑夜,把屋子裏所有燈開着,兩分鐘左右又關閉。

三、你出遠門需要坐車的時候,如果你是男的,上車時,如果發現全部是女人而且剛好有七個,這車你千萬不要坐。女一男七也是一樣。七異位爲七煞。

四、當出門要坐客車時,如果你家剛好有三歲下的嬰兒,如果嬰兒一上車就大哭大鬧,你應該立刻下車,朝東方念十遍、甲木。

五、當你做了一個惡夢的時候,醒來時第一件事不是抹去額頭上的汗,而是朝枕頭吹三口氣,用手抹三下把枕頭翻個面才睡。夢的前後經過不要讓太多人知道。

六、你睡覺的時候,如果聽到陌生的聲音叫你的名字,你千萬不要應答,而是先看清有沒有有人,有人再答,沒有人千萬不要答,如果你不小心應答了,要立刻咬破中指,當然咬不太可能,用針在中指戳一下,擠出血在人中點一下。

七、出門在外住旅店時,不要貪圖便宜,如果住進去了,你首先在裏面抽根菸,不會抽菸的用打火機打一下,把門打開一分鐘。

八、看見蛇在交-配時,要立刻朝蛇吐三口唾沫念十遍午火。

72個民間忌諱

九、夜晚睡覺時聽到莫名其妙的小孩哭,而且哭聲一直持續,天亮時找符近一棵大樹,把你的名字和陰曆生辰刻在上面。

十、晚飯後要養成洗碗的習慣,而且碗洗後儘量不要留水在裏面。(不要問爲什麼,有些事情不能問原因)

十一、和別人有矛盾時,千萬不要在清晨吵架,特別是做生意和蓋房子的。很多做生意的都知道,早晨慪氣,一天生意都不行。

十二、夜晚趕路的人,最好不要唱歌,有些人說唱歌膽子大,其實不然,那隻會吐出你孤單微博的陽氣。就像釣魚,你吐出的氣就是魚餌。可以抽菸或者讓自己憤怒起來。

十三、不要在家中打傘,特別是黑色和白色的。沒蚊子時儘量不要拉蚊帳。

十四、家中最好不要放太多鏡子,特別臥室裏,女人最容易犯的錯誤,鏡子最好放洗漱間。如果臥室裏有鏡子的,平時不用的時候最好拿布蓋起來。命裏缺金的單人無妨。

十五、如果連續每晚做惡夢或者連續做同樣的夢,拿雞蛋一個,開光玉一塊放在枕邊,如果症狀繼續,則把門神換了。綿竹年畫村門牌

十六、夜間需要趕路的,最好養只黑狗。走夜路時陪伴你。

十七、如果你感覺最近半年運氣很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麼你最好出去旅遊一段時間或者搬個家。否則有重大災難。

十八、警告那些一個月都不見陽光的宅男宅女,最好多出去走動走動,你宅一天陽氣就被陰氣佔領一點。 陽氣足的喜歡太陽陰氣多的人眼睛一接觸陽光就難受。

十九、夜晚需要露宿的,不要去陰暗潮溼的破屋或者土地廟裏借宿,這些地方容易沾上邪氣。

二十、不要在橋上撒尿。

二十一、吃飯時永遠不要把筷子插碗中間。

二十二、永遠不要在院子裏種植、桑樹,槐樹,大竹子,桉樹和夜來香。這五種植物最爲陰氣。

二十三、臥室的牀不要正對準門口。這是死人的擺法。

二十四、出了趟遠門,回來第一夜睡覺便做惡夢,然後醒來時候發現自己生病了,不妨拿把殺過動物的刀放在牀下。當然期間也要去醫院。

二十五、大年三十那天,不要隨便在路上撒糖,瓜果。潑水飯除外,如果不小心掉在地上,要買封鞭炮在那裏炸掉過年過節別吵架,父母經常這樣,孩子會受很大影響的。

二十六、生病住院時,躺牀上不要盯着天華板發呆,病好出院時找個十字路口把衣服脫了換新的。

(一)、行業禁忌

1、煤窯 不準打口哨,煤只能用銑鏟,不許用钁創。

2、商人 不許打蚰蜒(當地方言稱“木掃掃”)

3、醫生 初一、十五不扎針。

4、理髮業 農曆七月十三不營業(據說此日是剃頭祖師羅真人的生日,理髮者停業以祭祀)。

5、磚瓦窯 不許說“紅”字。舊時磚瓦窯燒製出來的磚瓦都是青磚青瓦,誰要是燒紅了,就難以賣出。

6、船伕 不打老鼠。唱戲的坐船不收錢。

傳說過去,一唱戲班子坐船去某地,行至江中,實然發現船幫漏水,船主當時手無木料修補,唱戲的便立即拆開“牙子”(一種用高質量木板製成的打擊樂器,亦稱“拍板”)幫船主釘住漏洞,避免了事故。船主爲了答謝唱戲的補船之恩,決定不收渡費,以後便相沿成俗。

7、食品行業 煮餃子、元宵等食品,破了不能說“破了”,要說“掙了”。

8、木匠 尺和尺不能疊在一起比試,意爲木匠不能比“吃”(“吃”、“尺”同音)。

(二)、生活禁忌

1、楊公忌日 全年共十三個,七月兩個,其餘每月一個。從農曆正月十三日算起,往後每月向前推兩天,即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臘月十九。逢忌日,不事嫁娶,不動土木,不走親友。目前,民間對這些忌日是否都 記得那麼準確,倒也未必,但對於正月十三這個忌日,卻還執行得此較認真,象正月開始的建房、給新嫁出去的女兒送節,無論如何都要避開這一天。

夏季帳篷中牧民款待賓客

楊公忌日,是爲紀念北宋名將楊繼業出師失利而專設的忌日。日期排列雖有些機械,但便於記憶和推算,具有實用性,故能流傳至今。

韓城在北宋時,同楊繼業鎮守的晉北一樣,同爲抗遼前方。強烈的愛國主義情緒,使百性對抗敵英雄倍加關切和敬仰。加之韓城與晉地僅一河之隔,當地居民又多由晉地遷來,晉文化的影響更加深了百姓對楊家將的懷念,特別是在韓城陷於遼、金、元的統治之後,這種懷念便通過“楊公忌日”而演變成爲一種臥薪嚐膽不忘國恥 的精神支柱,這就是雖歷近千年,韓城民衆仍不忘楊公忌日的主要原因。在韓城幾千年的文明史上,能年年月月對一位英雄進行心祭,唯此一例。這不能不說是韓城民俗的又一重要特色。

2、其他禁忌

(1)六月、臘月不動土,不搬家。

(2)初一、十五不看望病人,下午不看望病人。

(3)正月初五不走外婆家。

(4)婦女生孩子後第四天、第六天不去看望。

注、舊時醫學不發達,初生嬰兒易染四六風,故鄉人忌四六以避嫌疑。

(5)婦女熬孃家或走其他親戚,過節前必須回家。

(6)嫁出去的女兒不許在孃家生孩子。

(7)新媳婦下轎(車)時,四種人應當迴避。A、孕婦;B、寡婦;C、新婚不過百天的男女;D、服喪不過百天的男女。

(8)麥場上不能在碌碡上坐,簸箕不能朝天。

(9)借藥鍋不能送,要請人家來取。

(10)不許頭戴孝布進別人家門。

(11)喪儀和上墳後的蒸食,回家進大門前必須掰破。

(12)喪事後頭一年春節不許貼紅春聯。

(13)客人走後不許掃地。

(14)客人吃飯時不許刮鍋。

(15)逢宴請,父子不同席,師徒不同席。

(16)年齡不過12歲的兒童,其衣服不許搭晾在露天過夜。

(17)蓋房禁忌、①院子不正不能蓋房。②不能顛樑、倒柱、交間椽。

注、此指蓋木房。以木作樑,必須大頭朝外,有向內“發”之意;以木作柱,必須大頭在下,有向上“發”之意;以木作椽,兩頭必須在上下檁條的同一位置,不能上頭在這間,下頭又在另一間。

3、不準“大口”對“小口”。

注、“大口”指門,“小口”指窗。如蓋東房,必須與西房門對門,窗對窗。倘門與窗相對,則被稱爲“大口吃小口”,爲建房之大忌。

4、槐木、柳木不上房。

在鄉民的觀念中,“槐”字有“鬼”,“柳木”容易成精,即人常說的“柳樹精”。房上若有“鬼”或“柳樹精”,家中便不會安寧,故蓋房忌用槐、柳。

實際情況是,槐木生長期長,舊時爲不可多得的硬木料,多用來製作器具,故有“寸槐,不可燒柴”之諺。用其作房木,似有大材小用之嫌。柳木恰好相反,爲速生樹種,屬軟木料,不結實,又易生蟲,故亦不用其作房木。爲了讓人們記住這

72個民間忌諱2

民間忌諱

1、不準在屋中撐傘

大多數中國人都經歷過,小時候不懂事在屋裏玩雨傘,經常遭到老人們的嚴厲警告、“這樣會長不高”,很多朋友到現在還這樣認爲。 其實,這是嚇唬小孩的說法,真正的原因是——打傘招鬼,是一種封建迷信觀念。

據瞭解,這種禁忌習俗起源於古代明清時期。許多志怪和演義小說都記述,鬼魂是怕陽光的,必須躲在傘下才能四處走動,比如《包青天》中就有類似情節。當然,這是封建迷信演變而成的民間傳統,不足爲信。但從風水學上來講,長期在屋裏放置打開的傘,或是使用傘類裝飾品,會影響屋內的陰陽平衡,嚴重的會影響屋主人的情緒,因此是不提倡的。

2、不準隨意抖腿

小時候比較好動,坐在牀沿或椅子上的時候,經常無意識抖腿,因爲這種習慣沒少被父母責備。民間有句俗語:“男抖窮,女抖賤,人抖窮,樹抖死”。也就是說抖腿會把身上的福氣抖散,把財富抖光,最終家破人亡,後果相當駭人。這種禁忌習俗有科學依據呢?個人覺得,雖然不至於這麼嚴重,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古代中國人非常注重社交禮儀,與人交往要求彬彬有禮,行爲舉止沉穩和含蓄。抖腿這種動作,屬於傲慢、輕浮、自負等無禮的行爲,很令人反感。如果一個男子連基本禮儀都做不好,自然不會有福氣和財富。如果一個女人抖腿,則說明無教養和不檢點,更是要不得。

72個民間忌諱 第2張

3、走夜路時不要唱歌

相信每個人都曾有過這種經歷,走夜路感到恐懼時,會不由自主地唱歌壯膽。但在民間,這也是一種傳統的禁忌習俗。一種說法是,走夜路時唱歌,會吸引遊蕩的孤魂野鬼前來騷擾,明顯屬於封建迷信。

還有一種說法,走夜路不發出聲音是爲了人身安全。在中國古代,人口沒有現在這麼稠密,荒郊野外野獸出沒,治安情況不好,各地匪患衆多。如非必要,古人一般是不會走夜路,更不會大聲唱歌招來不必要的災禍。因此,這種禁忌習俗,其實是古代先民生活中經驗和教訓的總結。

4、不要隔着窗戶遞東西

這種禁忌習俗在現代幾乎已經消失了,但在古代可是非常重要的禁忌。古代坐牢的時候,囚犯家屬如果要送生活用品,只能通過牢獄的窗戶和圍欄遞交。因此,隔着窗戶遞東西的行爲像是給囚犯送東西,預示着接受東西的人會有牢獄之災,非常不吉利。

5、家中不種槐樹和桑樹

你應聽說過成語“指桑罵槐”。槐樹和桑樹都是我國常見的樹木,爲什麼會稱爲民間禁忌習俗呢?根據民間傳說,中國有四大招鬼的樹木,分別是桑樹、槐樹、楊樹和柳樹。桑與“喪”諧音,因此不吉利,很容易理解。而槐樹、楊樹和柳樹,都是古代墳地中常用的樹木,因此不適合家中栽種。

特別是槐樹,可以望文生義,“槐”爲“招鬼之木”。在4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遠古先民就開始在墳地附近栽種槐樹,一些重要的祭祀活動,也會選擇在大槐樹下舉行。在唐代,李公佐的《南柯太守傳》中有“南柯一夢”的故事,主人公就是在槐樹下做夢,開始了一段傳奇的經歷。因此,民間認爲槐樹還有催眠和製造幻覺的作用,成爲家中的禁忌樹木便理所當然了。

其實,經歷過現代教育的年輕人都清楚,這些民間禁忌習俗大部分屬於封建迷信,並沒有可信度。但它們往往與中國傳統文化密不可分,凝聚着古代先民幾千年的.生活記憶,不可隨便拋棄。那我們該怎樣正確看待呢?個人認爲,就八個字、“明辨事理,尊重傳統”。

72個民間忌諱3

民間忌諱

一、對自身的身體禁忌

平民百姓只所以要盡力遠離那些"命大"於己的神聖的權威人體和不潔淨的危險人體,當然是出於一種自我保護的目的。他們害怕那具有更強的神祕力量的人體通過接觸、目視、語音的傳導傷害了自己的身體,這是對自身以外人體的禁忌。除此之外,民間還相信,自己還需要對自己的人體採取一些禁忌行爲,進一步確保自身人體的安全。

二、裸露禁忌

中國人忌諱裸露自己的身體。除了小孩子可以光着身體到處跑以外,成年人絕對不可以將肉體裸露人前。民間有"男不露臍,女不露皮"的俗語。可能是出於對男性乾重體力時太熱的照顧,也可能是出於男性上體無性刺激敏感特區的考慮,所以男性上體的裸露限制尚不太嚴格。

對於女性,要求的嚴刻是驚人駭世的。舊時,一般平民良家婦女,人幼年起就深藏閨閣,所謂"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整天呆在家裏。這意思不外是要將難以包裹的臉、手都隱藏起來,不讓外人看到。因爲女人任何部位的裸露都會產生"性引誘",都會引起男人的淫慾,從而招致禍患。

在孟姜女的傳說故事中,萬喜良爲逃避修長城的苦役,跳進了孟姜女的家院,正巧看到孟姜女在玩水時裸露的胳膊。於是,孟姜女只得做了萬喜良的妻子。從這裏看,裸露禁忌的根由並不僅僅在於有失禮貌或者男女間的私情,而還有更深層的信仰根源。亦即,在別人看到自己裸露的肉體的同時,自己的靈魂也就被這人攝去了、佔有了、控制了。

因而,裸露者也就完全失去了自衛的能力,只有服就這人而去了。只不過,這種深層的根源在後世封建禮教的影響下變換了形貌而更加隱蔽罷了。

直至如今,當人們提起某某人時,有人會帶着很自豪、很自信的口氣說、"他呀,我見過!""我認識他!""我們是莫逆之交。""我們從小就在一個水坑裏洗澡。"等等,這口氣裏多少還隱約地可以感到他是在說,"我已經佔有了他!"這種佔有的觀念,當然也是屬於靈魂的佔有的!他越是熟視過他的面孔、他的肉體,越是更多地、更牢地把握着了他的靈魂!

現代中國人對於裸露身體仍是有所忌諱的,不過不像舊時那樣拘泥了。對於乳房、性器官的裸露是禁止的;對於四肢和其他不太性感的地方則聽之任之了;對於"比基尼"三點式泳裝的接受以及對人體畫展、人體-藝術的欣賞標誌着中國人在這方面意識的突破和進展。

72個民間忌諱 第3張

三、骨相禁忌

郵於相信通過注視可以攝取、控制靈魂的巫術效驗,所以中國上古時就有許多人體相法。骨相便爲其中一種。王符《潛夫論箋。相列》雲、"人之有骨法也,猶萬物之有種類。"王充《論衡。骨相篇》雲、"案骨節之法,察皮膚之理,以審人之性命,無不應者。"王充還列舉了范蠡去越,尉繚亡秦的例子。

說、"越王爲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榮樂。""秦王爲人,隆準長目,鷙膺豺聲,少恩,虎視狼心……不可與交遊。"都是通過骨相、占驗掌握對方靈魂從而加以避忌的實證。可見民間是有"長頸鳥喙"、"隆準長目,鷙膺豺聲"等骨相禁忌的。骨相呈凶兆的俗信原則一旦在民間約定俗成,便不僅適合於別人,也適合於自身。

因而自身如有呈凶兆的骨相也會自我諱忌的。當然,這種相論是唯心主義的,但是在民間仍有衆多篤信不疑者。此種情狀,戰國時期的思想家荀子,早就在《荀子。非相篇》中指出了,他說、"相人之形狀顏色而知其吉凶妖祥,世俗稱之;古之人無有也,學者不道也。

"他還列舉了許多實例來論證骨相之法是不可信的,指出"相形不如論心".可見相骨禁忌是屬於俗信的,其中迷信、謬誤的地方,也早已被明眼人看破。不過,民間信仰的存在和發展並沒有因少數智者的覺悟而中止和改變,骨相信仰仍然越來越繁複地發展、延續下來。

民間有"上身長,佐君王;上身短,福分淺"、"上身長,坐中堂;下身長,走忙忙"的說法。這是媚上的。還有一種說法是、"上身長,下向短,不吃嘴就是懶".這是勞動者自珍的俗諺。兩種說法雖有立場的分別,卻也有一致的地方。它反映了對同一骨相不同立場的不同禁忌,也是一種骨相俗信的特例。

總之,民間對骨頭的靈氣還是崇信的,"骨法爲祿相表,氣色爲吉凶候".對意志堅定的強者,民間俗稱之爲"硬骨頭"、"有骨氣".《西遊記》中白骨精能從一堆白骨而變化成人形也是中國民間相信骨頭是有靈性的一個證據。

《水滸傳》中武松葬兄以骨,還有今天對故人哀思寄託於其骨灰等等,也都與骨靈信仰不無關係。由於民間存有骨靈信仰,所以迷信活動中,凡骨相不好的人便成爲衆人禁忌的對象,對自身骨相不好的,便也深以爲忌,想方設法要改變自己的厄運。

四、肉體禁忌

與骨骼相連的,是人的肉體。民間俗信以爲,肉體也是靈魂依附的處所。《左傳。昭七年》、"人生始化爲魄,既生魄,陽曰魂。〔疏〕魂魄,神靈之名。附形之靈爲魄,附氣之神爲魂也".(見《康熙字典。鬼部》)或謂"魄,人陰神;魂,人陽神"(見《淮南子。說山訓。注》)。

而"陰陽不測之謂神"(見《周易。繫辭》),又以骨肉必歸於土故以歸言之。歸者,鬼也。所以知道,在古人的眼中,人體的骨肉同是魂魄的駐地,當骨肉歸之於土時,人始化爲鬼靈。由於這種信念的存在,所以有時人也可以有魂魄在身以顯吉凶兆示的靈性感覺。

比如身體某部位的肉在顫動,就以爲是魂魄在顯靈,或者是神靈附體、神靈感召的結果。《臺灣風俗志》中說,在酉時、辰時、寅時身上的肉跳動不止便象徵着兇災、失財等禍事將臨,因而是俗民所要忌諱的事體。其實,人體肉跳不過是一種生理現象而已。肉體既是靈魂的宿地,所以人們很注意身體的胖瘦。

太胖了不好,太瘦了也不好。一般說來嬰兒喜胖,忌瘦,生下來時,是個"大胖小子"、"小胖妞"很討人喜歡。如果生得瘦小,就很憂慮,擔心是否能成人。到了青年時期又喜瘦忌胖,如果青年後生身體突然發胖起來,那將是個凶兆。有諺語云"後生發福,棺材當屋".中年人體發胖是正常的,太瘦了往往是有病的表現。

老年又喜瘦忌胖了,所謂"有錢難買老來瘦",老年人越瘦越精神。不過中國人還有體胖爲福氣的觀念。幾日不見,一見面總是言稱對方"胖了"、"發福了",忌言人瘦。人瘦不吉利,不是有病,就是"窮氣".所以不管年齡大小身體好壞,見面說"您又發福了"是準沒錯的,人家不會怪罪。如果說,"您又瘦了".聽者心裏就會犯嘀咕,"是嗎?不會吧?"要是心量再小點兒,回去當真還生起病來呢。這就是忌諱的效應。

五、文身禁忌

除了骨肉,人體之皮膚也有禁忌。文身禁忌便是很普遍的一種。據說中國五十六個民族,都有過文身的歷史。現代學者一般認爲,文身是民族早期發展階段中存在的一種風習。方法是用針在人體全身或局部刺出自然物的形狀或幾何圖形。

有的染色,有的不染色,一般用作圖騰標誌。《莊子。逍遙遊》中有言、"宋人資章甫而適諸越,越人斷髮文身,無所用之。"許多史志典籍中也都記載着少數民族文身的風習。直至現今,傣族、基諾族等許多少數民族中還在流行此俗。文身一般從十五六歲開始。許多人一生中文刺數次。

男女都有,女的大都只黥刺小腿部,花紋與衣服上寬闊的邊飾圖案相仿;男的在臂部、腿部都有,圖形有動物、花草、星辰、日用器物等。文身的圖式表現着某種具體的意象。這些具體的意象又凝聚着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方面的意義,與族羣的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宗教觀念、民間信仰都有着密切的聯繫。有人指出"文身是一部鐫刻着痛苦與意志的精神現象學".解釋文身功能的說法大致有、美飾說、尊榮說、吸引說、巫術說、標誌說等五種。與文身禁忌信仰相關的主要是巫術說和標誌說。

例如基諾族、傣族等少數民族就有忌不文身的信仰。他們認爲一個人如不文身,死後就不能進鬼寨與祖先聚合,而只能當野鬼。這當然是一種族類認同的信仰。除此之外,在自己身體上刻出文樣,標出一個獨特的自我,是否也有讓常常會離開肉體而出遊的靈魂返回自我時不致認錯、不致猶豫不決的含義呢?

如果是有這層含義,那麼,不文身就有靈魂走失的危險了。還有的民族把文身視爲抵禦侵害、防止禍患、增強自身魔力的一種辦法,這就有巫術的作用存在了。

臺灣高山族中的泰雅人婦女婚前都要"黥面",即在臉上刺上三道藍色花紋。有的在前額和下頦刺上放射形的粗藍紋,誇示自己善持家,有本事,會織布等。男子下頦也要刺上一條藍紋,表示威武勇敢。實際上這些文身的行爲除了美飾的作用而外,也還有着一種巫術的作用,他們相信

"黥面"的結果會使自己增強應付新生活的能力,並且確保自己不致受到陌生人的傷害。如果有誰文刺了不該文刺的紋樣,也是要受到懲罰的。因爲文刺的不同紋樣具有不同的意義。高山族中文身還有許多具體的禁忌。如泰雅人文身者必須是處男、處女。私婚者禁忌文身。文身施術中禁忌孕婦及其丈夫探視,否則以爲傷口會血流不止。

文身創口未癒合前,禁忌與外人相見。一般婦女在月經時不施術,同族中有人死亡不施術,家族設陷阱狩獵不施術。如果違犯這些禁忌,文身就很難取得成功。排灣人還有月朔日不施術、有人打噴嚏時不施術、放屁不施術等等禁忌。以爲月朔時文身,刺處會化膿;打噴嚏、放屁時施術,靈魂會聞聲脫走,不安全。賽夏人和泰雅人還規定文身施術前不能吃獸類的鮮血及內臟,否則文身時出血多;不能吃鍋巴

否則皮膚會硬化,受術要痛苦;不能吃鹽,不可抽菸,不可吃橘子,否則花紋會變顏色。不能吃魚或竽頭,否則,創口會發癢。排灣人魯凱人在施術後至創口痊癒前,不可吃米飯、豬肉、鹽、豆或烤白薯,只能吃蕃薯、糊糊和其他蔬菜。泰雅人在文身時還不許家人穿花衣服,尤其是紅色衣服。

漢族也有文身習俗。例如《水滸傳》中九紋龍史進,以及其他習武人的文身等都是這種習俗的殘存。進入階級社會以後,文身還作爲等級身份或作爲祕密會社成員的標誌。

總之,凡強調文身的區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文身的禁習風習。只是那些文身風俗早已消退的族羣,纔不見了文身禁忌的桎梏。時下偶見於中小學生,或者男女青年間的臂花、胸圖就更是興之所致的遊戲之作了,談不上文身,更談不上文身禁忌了。不過,能否認爲它也是文身風習的某種殘留遺蹟呢?我想,也是可以這樣看待的。

六、中國人飲酒禁忌

酒不可雜飲,即一次喝多種酒。宋代人陶谷在所撰《清異錄》中說、"酒不可雜飲,飲之,雖喜酒者亦醉,乃飲家所深忌".這很有些道理。因爲各種酒含的成分不同,混雜飲用,有些成分比例不適,可能會使人感到難受。

酒"新者有毒,陳者無毒"(《本草逢原》)新者,指剛釀出的酒;陳者,指經陳放後的酒。新者有毒,這個說法至少不準,但因未經陳放,味道並不美好是真。

"醉當風臥,以扇自扇,成惡風。"(《千金要方》)很有道理。人醉酒後,皮膚血管擴張,內衛能力降低,貪涼極易罹病。

"醉以冷水洗浴,成疼痹"(《千金要方》)不要說以冷水洗浴,即或是以熱水洗浴,也是危險的。因爲人喝酒後,體內貯存的葡萄糖在洗浴時會被體力活動消耗掉,使得血糖大大降低,體溫急劇下降,而酒精卻抑制了肝臟的正常活動,阻礙體內葡萄糖貯存的恢復,不僅僅是"成疼痹",不會危及生命。

酒"與姜、蒜同飲,即生痔也"(《本草綱目》)民間有"喝酒就大蔥,一盅頂兩盅"的說法。姜、蔥辛辣,可以加速酒的反應,使人致醉。但說"生痔",則論據不足。

民諺、"抽菸喝酒,一口頂兩。"這也很有道理。菸草中所含成分,特別是尼古丁,毒性大,且易溶於水,更易溶於酒精。人飲酒後,血液循環加快,尼古丁會隨着酒精更快更多的進入血液中,對人體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除上述忌諱外,還有、吃馬肉燉豬肉飲酒,飲後睡覺,大忌;酒不可與龜肉、果子同食;吃生菜不宜飲酒;米酒不可合乳同飲,飲酒不宜吃綠豆粉、飴糖等等。這些禁忌,有的顯然不對,有的是否有道理需進一步探討。

七、中國人送禮的忌諱

在中國普遍有"好事成雙"的說法,因而凡是大賀大喜之事,所送之禮,均好雙忌單,但廣東人則忌諱、4"這個偶數,因爲在廣東話中,"4"聽起來就像是"死",是不吉利的。再如,白色雖有純潔無瑕之意,但中國人比較忌諱,因爲在中國,白色常是大悲之色和貧窮之色。

同樣,黑色也被視爲不吉利、是兇災之色,哀喪之色。而紅色,則是喜慶、祥和、歡慶的象徵,受到人們的普遍喜愛。

另外,我國人民還常常講究給老人不能送鐘錶,給夫妻或情人不能送梨,因國"送鍾"與"送終","梨"與"離"諧音,是不吉利的。還有,如不能爲健康人送藥品,不能爲異性朋友送貼身的用品等。

中國人有不送手帕、傘、鍾、剪刀的習俗、

忌送鍾,因爲"送鍾"諧音,"送終",一定要送鍾時,也要加送一本書,諧音『有始有終』;又忌送傘或送扇,因"傘"字、"扇"字與"散"字同音,有分手之意。也有「送扇,無相見」的說法,也會引起絕交的猜疑。;又忌送剪刀或菜刀,因爲會引起『一刀兩斷』、「一剪兩斷」的聯想。

忌送手巾,「送巾,斷根」,「送巾,離恨」之說。這次因爲舊時喪家常於喪事辦完後送手巾給弔喪者,用意在於讓弔喪者與死者斷絕來往。因此在通常的情況下,贈人手巾,就會令人想起不吉的喪事或永別的意思。以上都是送禮極需避免之物。中國的習俗中還忌送甜粿與糉子,因爲它們是喪家不做的食品,若以此物贈人,還恐怕人家懷疑自己是暗指對方爲喪家之意,所以是絕對禁忌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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