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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必須問清楚的問題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7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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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必須問清楚的問題,現在的加盟店層出不窮,但市面上那麼多的加盟品牌要怎麼選擇適合自己的條件的,當我們在加入時要準備好哪些工作,以下是關於加盟必須問清楚的問題。

加盟必須問清楚的問題1

一問:必須準備多少開業資金?

第一年營運費用、第一年人事費用、加盟金、權利金、初次進貨、租金、設備、保證金、廣告費。欲加盟開業的基本要求條件,加盟商應評估第一年的全部費用,以及往後持續每年的必要支出,並由此推算出應準備的資金數

以及如果經營不順利時,自己仍可以獨自撐多少時間,同時也應該有一個最壞的打算,就是當獲利不足或虧損至某一定額時,且在持續一段時間內,如果加盟總部無法提出有效解決辦法時,則應考慮退出該加盟系統。

二問:該產品是否初次開發出來是否是全新產品,抑或是改良自舊有產品?該產品或服務是否和其他同業有相當明顯的差異,具有許多不同或明確而易辨認的特色?

全新產品、舊有產品改良、原已存在之產品。產品差異性所要表達的是,產品是否具有較特殊賣點或優越性能,產品差異性愈高,則愈能突顯出此加盟店特色,並吸引消費人羣。一般而言,如果是全新開發出來的產品,則其產品的差異性與獨特性通常較高。

有非常明顯的差異與特色、有差異但並不非常明顯、並無差異。爲了避免激烈的同業競爭,加盟總部的產品或服務,應該有特殊之處,如果該加盟總部產品並不特殊,但其採用了特殊的銷售方式、有流通管道,或是加入明顯不同的“商業包裝”使之以不同方式呈現給大衆時,也是其特殊的優勢。

三問:市場之需求量或接受程度是否顯著增加?該品牌及產品的市場處於哪個階段,生命週期正處於哪一個階段?

未顯著增加、少量增加、大量增加。過去市場上的需求量如果顯著增加時,表示目前仍應處於成長階段,而市場成長與否,是決定此一行業前景的絕對重要指標。當市場需求量大量增加時,對加盟者最爲有利。

市場領導者、跟隨者、初次進入市場者。進入領導地位較穩固的加盟體系,對於加盟商而言,保障較高,但是加入條件也可能較爲嚴格,而且加盟也已較飽和;相對地,跟隨者與初入市場者,亦可能具備較有差異的優點,同時加入條件較爲寬鬆。

創新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產品生命週期指的是產品生命歷程,如同人生一般,處於創新期的產品,其經營風險較高;成長期最佳;而邁入成熟期的產品,則必須配合較多的行銷活動使其較具競爭力;衰退期產品則可以完全不予考慮。

加盟必須問清楚的問題

四問:目前提供該項產品的加盟系統與同業之間的競爭是否相當激烈?

非常激烈、有競爭但並不激烈、仍未有競爭發生。競爭狀況顯示的是獲利與經營風險的重要指標,該加盟總部與其他同業者是否正面臨激烈競爭,競爭激烈的行業,並非一定不可加入,而是應具有某些優勢時如產品或價格等,才能降低失敗風險。

五問:該加盟店的產品或服務,是否經常有不良銷售紀錄?頻率是否高於其他同業?

頻率很高、一般水準、頻率很低。不良銷售記錄是品質最明確的指標,但是這項指標並不易得知,通常如果直接詢問加盟總部人員時,往往不易得到答案或只能得到較保守的數字,因此宜從現有消費者經驗中去估計。此外,加盟總部是否設置相應售後服務,也必須加以考慮 。

六問:該加盟總部品牌知名度如何?加盟總部品牌聲譽如何?

很高、普通、低。加盟店知名度對不同行業的重要性各有不同,對於服裝品牌而言,知名度是重要要因素,尤其是奢侈品牌,則由於單價較高,所以顧客購買次數會減少;更重要的是消費者更易傾向以品牌知名度作爲判斷標準,甚至願意付較高價格以求保障。

七問:該加盟總部對於加盟店“開店計劃”內容,是否列出詳細周全的辦法?是否有促銷活動計劃?總部主要運用哪些媒體廣告,作爲建立知名度與宣傳促銷活動工具?

辦法很詳細、辦法適當、辦法很簡單。開店是一切活動的開始,如果開店計劃中的規劃不周詳,則表示加盟總部經驗並不豐富,計劃周詳與否,可以比較多家加盟體系區分高下。

開幕促銷活動計劃、期促銷活動計劃、淡季促銷活動計劃。加盟總部應該在不同時期設定其促銷活動計劃。這些計劃目的爲了使加盟店隨時具有旺盛銷售活動力,同時給予顧客強弱不定的刺激。

無線電視頻道、有線電視頻道、廣播頻道、報紙或夾報、雜誌車廂廣告、宣傳車廣告等。使用何種廣告媒體主要是以成本爲首要考慮因素

如果只使用平面媒體爲工具,則通常加盟總部是由加盟者所繳納的權利金支付,但如果使用的是貴的媒體,如電視、廣播等,則通常加盟總部會以開會或其他方式,徵詢店主意見,並決定各店應繳納的廣告分攤費用。換言之,有些媒體使用起來可能必須另外收費。

八:該加盟總部是否建立長期的新產品開發計劃,以適時引進新產品,提升加盟店競爭力?

爲了保持加盟體系不斷的新活力,加盟體系不能只以最初開發出來的產品或服務而一勞永逸,如此不但會形成加盟體系活力不足,且久而久之顧客對於產品新鮮感降低後,就再也不易刺激其到店購買的慾望。同時,整個加盟體系也會因爲無創新動力而暮氣沉沉,使加盟商失去信心。

九:加盟總部是否要求加盟店主或其內部人員必須接受專門訓練?加盟總部對店主提供多少小時的初期訓練?

訓練計劃是總部的知識,也是資產,對加盟者而言,則是一種權利與經營的無形資本,訓練時數多,間接表示此加盟體系重視人力資源培養的觀念。

初期訓練能夠協助加盟店主開店營運,基本上,訓練時數多寡和行業專業性有關,時數多固然表示總部準備充分,但時數少也並不表示總部提供的知識較爲缺乏,最重要的是內容是否足以使店主能充分應用於日常作業之中。

十問:該加盟系統最近一年的總營業額、所有加盟店營業額之總和是多少?平均每一家加盟店的營業額多少?獲利狀況?

多少總營業額,平均每個加盟店營業額,獲利多少。除了加盟總部的成功案例之外,欲加盟者也應該對因故停業店數加以瞭解,停業店數佔全部加盟店數比例如果過高,則該體系可能存在經營管理不良或產品競爭力太低的問題

甚至可能由於總部擴張過快,對加盟商要求標準或開店時各項評估過於草率所致,另一種可能性則是加盟商自身經營不善所致。總之,關店率過高是一項必須注意的警訊,加盟商最好能對退出該加盟體系者,細緻瞭解其中原因。

加盟必須問清楚的問題2

1、問清加盟費用問題

做生意比較重要的都是要有資金,要看自己手裏的資金能支持什麼類型的行業加盟,前期的加盟費用是多少,後期預計還需要投入的資金是多少等等,所以前期的加盟所需的費用一定要問清楚,可以看下手裏剩餘資金是否能夠支撐後期的經營等等問題。

2、問清加盟品牌公司規模

想要開店,一定要問清楚加盟品牌公司的規模,看下公司是否正規,總體有多少員工,都有哪些團隊,分別負責哪類事情,還有就是公司成立的時間等問題,一定要考察清楚,以免加盟的小公司因爲規模的原因在後期無法提供實質性的幫助。

3、問清加盟資質

選擇的加盟公司如果是餐飲行業,一定要全面的查看下其公司的各種資質,例如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證等等證件,不管是什麼行業,對於證件不齊全的公司一定要慎重考慮,或者直接就淘汰掉,若是證件都不齊全,那麼安全問題就有待考證了。

加盟必須問清楚的問題 第2張

4、問清產品技術

加盟餐飲行業的話,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食物的口味如何,這款美食是否收到消費者的歡迎。所以就要問清產品的加工技術,主要問清楚這個加盟公司的能否簡單標準化生產,做出的產品是否有特色和賣點,是否具有自主研發的團隊和能力,是否可以隨着市場的變化而隨時更新產品,是否能研製出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核心配製方法等等。

5、問清加盟品牌的特色

不管是什麼行業,如果說沒有特色,就很容易被淘汰,被遺忘,如果說是經營吃的,那自己的店面的特色美食是什麼?要做什麼樣的活動可以吸引消費者,價格方面是否實惠公道,口感上面是否新鮮美味這些都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加盟必須問清楚的問題3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註冊證。因爲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準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註冊證才行。

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爲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準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爲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

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爲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

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

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爲加盟店經常認爲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採購。

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採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爲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籤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爲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爲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範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

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爲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羣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爲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爲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

此一規範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爲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

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爲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爲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爲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爲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

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爲合約的附件。因爲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爲所欲爲,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佈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爲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加盟必須問清楚的問題 第3張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爲管轄法院。爲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

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爲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

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爲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

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籤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瞭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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