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之後又沒有找到工作,生活就成爲了一件大難事情了,不過這個時候可以去領取失業保險金,小編爲大家整理好了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1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失業人員到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管理中心所在地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登記;
2、失業人員到失業管理中心進行求職登記和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3、申請通過後,工作人員在《勞動手冊》上記載本次申領後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業人員在每月的15日憑銀行存摺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三、失業人員在辦理失業登記時,需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用人單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2、本人身份證及戶口本;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擴展資料: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2
一、東莞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申請條件:
1、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願失業;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辦理材料:
1、《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
2、《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3、寫明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原因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4、身份證和社保卡原件及複印件一張(正反面);
5、未換領社保卡的,需活期銀行存摺或銀行儲蓄卡原件及複印件。
(三)辦理流程:
參保人向社保部門提交資料,社保部門審覈資料,爲符合條件的'覈定待遇,發放《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並在次月的15日後,發放有關待遇。
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規定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