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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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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精選15篇)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1

爲進一步加強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幼兒園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教職工和幼兒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爲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幼兒園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園長、負責人、分管副園長、級部主任、後勤、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園長爲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爲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開學、學期結束,對教師與幼兒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幼兒園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5)對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有宣傳。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築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築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爲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於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門向外開啓,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爲:

(1)位於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爲25M。

(2)位於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爲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三、電器防火

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於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於2M。

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檯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兒園的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錶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於5只,不少於2具,應急燈每1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2、疏散指示標誌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牆面上,標誌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於1.0,標誌的間距不大於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誌的距離不大於10Mo。

3、每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2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於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後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並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安排,定期向幼兒園各位保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講座,傳授消防安全知識,並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

4、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5、在乾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6、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門負責人主要負責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彙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7、由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幼兒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並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8、有各班的班老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菸,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3

一、幼兒園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制度,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爲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蹟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禁止吸菸區域內吸菸或遺留菸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教學、生活、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誌者;

4、堵塞、佔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誌;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爲。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後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後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5

爲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園總務加鎖把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值班室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6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週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師巡查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教職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於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並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校園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爲主,防消結合。加強吸菸管理制度,校園內禁止吸菸。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落實維護責任人。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校辦公室申請,校辦公室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嚴重的予以開除。其他人員不得施工。

三、火災預防措施

(1)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2)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並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後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收即投入使用。

(3)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4)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5)園內禁止任何人吸菸、使用明火。

(6)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7)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並彙報,不得擅守。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園內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7

1、全體教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2、教職工應採用各種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經常性地對幼兒、家長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特別要強調:不要玩火!時刻提高警惕,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3、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動火部門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4、對配電間、電腦房、食堂等消防重點部位,因特殊原因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應辦審批手續,經園長審批方可進行。

5、定期對園內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進行檢查,保證設施、器材完好、有效,隨時可以使用,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如果發生火災,教職工應沉着、冷靜、鎮定,一方面及時報警,同時聽從指揮,保護好幼兒並有序地撤離火災現場,到達指定區域。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8

一、成立治安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網絡,責任到人、分工負責,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普查或抽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隱情及時上報、立即整改、消除隱患。

三、防火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用火、用電、用氣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過程的防火安全是否符合規範的要求。

2、檢查各項消防制度的落實情況。

3、最後一人離開房間之前是否切斷電源、水源、氣源。

4、有無挪用消防器材、佔用消防設施的現象,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暢、安全標誌是否完好。

5、有無私拉亂接電源和使用違規器具現象。

6、燃氣設施、用電設施是否狀態良好。

7、火災隱患是否及時整改。

8、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9

爲進一步加強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幼兒園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教職工和幼兒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爲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幼兒園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園長、負責人、分管副園長、級部主任、後勤、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園長爲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爲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開學、學期結束、,對教師與幼兒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幼兒園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5)對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有宣傳。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築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築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爲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於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門向外開啓,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爲:

(1)位於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爲25M;

(2)位於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爲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於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於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檯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錶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於5只,不少於2具,應急燈每1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誌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牆面上,標誌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於1.0,標誌的間距不大於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誌的距離不大於10Mo。

17、每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10

爲進一步加強我校、幼兒園的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在校學生的`交通與消防安全意識,保障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創建平安校園,根據上級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教育活動組織機構,並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實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專項整治,特制訂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使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誌進一步規範,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與應急措施,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使學校周邊環境進一步改善,確保我學校、幼兒園安全形勢穩定有序。

二、組織機構

成立專項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海安;副組長:趙躍申、江保善;成員:何申強、曹東浩、何書平、趙玉芬、江冰。

三、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識,與相關部門協商完善校門口路邊減速指示標誌,完善幼兒園接送制度,制訂嚴密的方案,認真落實。學校、幼兒園加強消防設備配備,整理學校、幼兒園現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強安檢,切實整改學校周邊交通安全隱患。

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情況的排查梳理。對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接送制度,並逐一登記,確定責任人。

2、注重宣傳,加強教育,提高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

學校要利用多種形式和活動對學生和家長進行面對面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爲,逐步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維護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強教育,樹立意識,有效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學校、幼兒園與相關責任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每週一次講話,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體形式,運用有力教材教育學生。領導小組定期排查、總結安全隱患,制訂相應方案,不斷努力,預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教職工要從服務學生、維護安全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到加強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認識,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狠抓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2、加強督導,推進工作。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學校(園)師生和羣衆對交通安全管理進行監督,促使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11

一、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二、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四、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五、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竈;定期檢查廚房電源並做好記錄工作。

六、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菸,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並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八、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採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12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於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後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並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4、在乾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5、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彙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6、定期向幼兒傳授消防安全知識,並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並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7、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菸,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13

爲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爲義務消防隊員,並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爲,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並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遊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淨寬不應小於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採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製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牀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於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檯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於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於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後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後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爲,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14

一、園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園長對幼兒園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幼兒園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並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園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園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幼兒園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並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在幼兒園園長或分管副園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瞭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幼兒園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主動消防隱患,並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上崗。

四、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瞭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菸、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範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15

一、總則

1.爲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幼兒園保教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幼兒園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園內每位教職工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3.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二、消防組織

園長爲全園的防火總指揮;總務爲全園的總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園的消防工作,各教職工爲防火管理員,配合園長、總務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防火總負責人職責:

1.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保證綠色通道標誌明顯,保證各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2.對幼兒園教職工、幼兒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使所有教職工均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3.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園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5.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

防火管理員主要職責:認真負責做好本園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誌、安全出口情況;

(3)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4)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三、火災預防措施

1.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

2.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3.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

4.園內禁止任何人吸菸、使用明火。

四、火災現場緊急預案

1.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119),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並派人接應消防

2.發生火災時所有人員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使用滅火器等方式。

3.各班教師按指定樓道迅速組織幼兒疏散到樓下安全地帶。

4.任何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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