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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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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爲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爲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後勤、保衛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查、消除火災隱患和建議。

(四)、針對各部門的特點,採取不同的防火措施,並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五)、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防火標誌,實行專人嚴格管理;

(六)、校內要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在各種出口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制訂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爲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xx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⒈ 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⒉ 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⒊ 教室、辦公室、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⒋ 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⒌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⒍ 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⒎ 每天的值日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爲要及時制止,出現火險要全力保護學生,及時報告火情。

⒏ 德育處、班主任等每學期均要用集體晨會、講座、主題班隊會、宣傳欄、 安全手冊等形式積極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⒐ 年級組長、班主任、專用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專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⒑ 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 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 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 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 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 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 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 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 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 櫃檯、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 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 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髮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 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 部門配置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2. 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

3. 部門經理/主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彙報(書面材料)。

4. 安全部每週定期對全商場進行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5. 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每月呈報店經理和總部相關部門。

6. 安全部須有專人負責政府消防安全檢查部門對商場的安全檢查的準備、問題的整改等事宜。

7. 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和上報店經理;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 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並根據需要,設置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等新技術來加強商場的預防、滅火功能。

9. 檢查防火檔案、滅火作戰計劃、季度消防演習報告等,負責消防的安全員對相關的程序是否瞭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採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10. 檢查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情況,特別是對事故信息的分享,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否定期、不間斷在進行。

一、 門衛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爲校爲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爲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 門衛人員要着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臥、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菸、吃東西。

三、 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 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 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 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 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 門衛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 門衛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 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衛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 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編後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並監督安保,爲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一)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庫房安全防火,要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要創建無火災、無失盜、無蟲鼠黴變,無差錯事故的四無庫房,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庫房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不得隨意亂接電源線,不得使用電爐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電器設備。

3、庫房內不準存放易燃雜物,物資存放距照明燈不得小於0.5米。

4、非庫房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5、庫管員要了解本庫物資對易碎、易潮的物資要特別維護,經常保持庫內正常的溫度、溼度,合理庫存。

6、庫管員要經常清潔庫內地面、貨架、物資的塵土,保持庫內乾淨整齊。

7、庫管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上班後如發現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場,並儘快通知經理及相關人員處理。

8、庫管員有維護所在區域安全秩序的義務,發現漏電、漏水及可疑人員,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9、庫房所備消防設施不得亂動或挪作它用,周圍不許堆放任何物品,並經常檢查,使之保持有效狀態。

10、庫管員應熟知滅火器材的屬性,並能正確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成品庫房由保管員負責。

二、庫房要求門鎖齊全、進出方便,庫房鑰匙只能保管員掌握,閒人不得進入庫房。

三、庫房的衡器必須經常校準,保證進貨、發料數量準確,防止錯進錯發。

四、要按照分類劃片保管法的要求,按照不同的貨物品名,設置卡片,按規定的區域和原料離地、離牆存放。

五、對直接進入車間加工的鮮活原料,應及時加工處理,並負責保管好未用完的原材料。

六、要有計劃、有安排對原材料實行先進先出原則。

七、保持倉庫內外清潔衛生。設防鼠、防蟲蠅、防潮、防火、防盜等設施,保持庫內無蟲蠅、無蟑螂、無蜘蛛網、頂不漏、地不潮、安全可靠。

八、庫管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好原材料的建帳、建卡工作,做到帳物相符、憑據齊全。由於不負責任造成虧空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嚴格執行原材料進貨索證制度(產品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防僞標識、產地清真證明等證件),對不符合證件要求的產品、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原材料有責任拒收入庫。

十、根據庫存數量、用量,及時向採購部上報採購計劃,確保庫存物資的充足供應。

十一、每月底對庫房原材料進行一次盤點和結清各項帳務,若出現差錯責任自負。

十二、食品庫房杜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爲了加強本藥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辦法。

一.消防安全責任

法人職責:

(一)企業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藥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藥店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情況;

(三)爲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藥店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企業負責人職責:

(一)制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督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六)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藥店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二)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爲;

(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及上級公司關於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搬運和儲存辦法,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五)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覈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三.防火檢查和隱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員應當每日對用電、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違章,是否暢通,是否完好進行檢查,並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二)積極參加國家的消防日活動,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圖片的張貼等向公衆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五.獎懲

1、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藥店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行爲,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300元不等。

1 目的

爲明確公司的消防管理重點、各部門的職責及日常管理要求,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的發生,避免因火災造成的人員、財產、環境的影響,保障廠區正常的生產秩序;規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使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隨時處於完好狀態,特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各項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3 職責

3.1 總經理總體負責消防安全的各事項及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配備、職責權限的分工及監督執行情況。

3.2 分管安環工作副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消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消防有關制度,規程,消防應急預案的啓動,落實公司與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消防的各項任務與措施。

3.3 公司安環科負責礦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4 總經辦保衛組負責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

3.5 安全員負責在全礦範圍內進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

3.6 每月組織一次全礦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

3.7 每年組織一次全礦性消防講座,舉辦一次消防滅火實際操作演練。

4 各級部門負責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4.1 各車間的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 確定本單位的安全員和所屬部門、不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3 每月組織一次本單位的消防檢查,及時配置、更換滅火器材。

5 各級消防管理制度

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通過檢查及時發現、消除隱患。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5.1 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佔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5.2 安環科對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專項管理,並根據生產環境危險性、設備或燃料的特點合理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設備設施或器材,並對公司內消防設備設施建立臺帳。消防設施是

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適量、適用、合理。

5.3 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5.4 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

5.5 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各消防栓採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5.6 安環科定期對全公司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並做好相應記錄。

5.7 各部門、車間、倉庫負責管轄範圍內消防器材的日常清潔、保養及日常檢查工作,所有消防器材應保持乾淨、清潔、完好有效,嚴禁阻塞、圈埋、挪用、損壞。

5.8 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範圍內滅火器、消防栓及配套器材出現損壞等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告公司生產部安環科進行維修。

5.9 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範圍內的滅火器若出現空瓶、壓力低等需要更新的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請安環科購買、配備,並做好相應記錄。

5.10 原材料,產品,工藝規範要符合消防要求,由總工負責。

5.11 廠區消防通道,職工消防教育,和上級消防部門聯繫,由安環科負責。

5.12 消防器材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總經辦保衛組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後方可入庫,並要有準確的臺帳。

5.13 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負責人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新建單位補發由所需單位書面申請報總經辦保衛組由總經辦保衛組根據實際情況、消防法規予以配置,領用單位簽字後方可領取。

5.14 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並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

6 職工消防教育

6.1 所有員工應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正確掌握消防設備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識,愛護消防設備設施。

6.2 教育時間要保證,崗前教育,消防安全內容。

6.3 教育內容要保證,應當讓職工瞭解火災原因,滅火原理,各個崗位火災危險性,如何報警,如何滅火,各個滅火器具如何使用,如何防止二次災害,廠區火災的滅火預案,以及善後工作等。

6.4 要進行滅火演練,讓職工有實際感受和練習機會。

7 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1 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7.2 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7.3 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接線頭不得裸露、保持用電開關、插座完好,線路老化應及時更換。

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負責人批准,報安環科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7.4 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安環科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7.5 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7.6 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溼、防曬。

7.7 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7.8 庫區應按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兼職消防員必須做好滅火設施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建立消防檔案。

7.9 材料倉庫要有兼職消防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7.10 各種物料、材料應分類庫存、嚴禁混存混放。危險物品應單獨立庫存放,並設置警示牌。

8 高低壓配電室及主電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1 本站所室崗位人員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2 變(配)電室是要害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8.3 在崗人員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4 發生電氣設備火災事故,必須首先切斷電源,邊補救、邊報警,禁止在斷電前用水撲救。

8.5 所轄範圍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設施、搞好維護保養,使之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崗位人員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滅火技能,確保所屬部位的安全。

8.6 如是高壓配電室,室內照明必須是防爆燈具。

8.7 嚴禁煙火,卻需動火時,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9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1 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9.2 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9.3 氧氣、乙炔氣庫房應採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牆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後,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9.4 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餘壓氣體。

9.5 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採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於5米。

9.6 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10 生活區場所消防管理規定

10.1 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插座、開關,不得一線多用。

10.2 宿舍不得兼作廚房,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液化氣等電氣設備煮菜燒飯。 10.3 嚴禁用紙做燈罩、用電熱器(小太陽燈)等烤火取暖、烤衣服、宿舍應做到人走電斷燈熄。

10.4 宿舍內嚴禁貯存汽油、柴油、煙花爆竹、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11 處罰規定

凡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單位,安環科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對該單位及有關人員按照《安全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如釀成火災構成危害觸犯刑律的,相關責任人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爲了加強和規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職責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職責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

二、本單位總經理爲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爲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爲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爲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爲消防安全管理人,並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職責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職責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爲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爲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爲消防安全供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1、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消防安全職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計劃;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1、在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管理的職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對部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督促其整改;

3、分析單位防火安全情景,參與擬定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負責協助其領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爲領導當好參謀。

十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我的職責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持有公司保衛科或廠安環科發放的要害部位登記本,經登記後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菸,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保衛部門批准,禁止在油庫外照相、繪圖,油庫門口、牆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全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施工單位必須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油庫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並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油庫內及服務業區夜間作業時,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油庫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菸,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並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牆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鬥、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一、診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積極主動配合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並根據消防部門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

三、工作人員應瞭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並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准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動火作業:

1. 防火、滅火措施沒落實的不動火作業。

2. 周圍雜物和易燃品、危險品未清除的不動火作業。

3.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作業。

4.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用後未清洗、未乾燥的不動火作業。

5. 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採取安全措施,危險性未排除的不動火作業。

6. 在進行高空焊割作業時,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採取響應的防護措施的不動火作業。

7. 未配有滅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時不動火作業。

8. 現場安全負責人不在場時不動火作業。

9. 現場安全負責人要堅守崗位,加強觀察,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10. 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

11. 動火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2. 完成動火作業後,動火人員和現場責任人要徹底清理動火作業現場後才能離開。

13. 嚴禁燃放煙花、炮竹和燃燒廢料廢品。

明火使用:

1. 工業樓宇內正常使用明火的設計及工藝必須符合消防法規定,必須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夠的應變措施。

2. 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嚴格按規定儲存、發放和使用。對油管、煤氣罐、儀表、接頭、閥門等關鍵部位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對用火環境、用火裝置及工藝設備要定期檢查及時排除失火隱患。

報備審覈:

1. 凡在工業園區內進行動火作業之前和承擔作業的單位、個人,必須向管理人(物業部、保安部、工程部)申報審覈。大型動火作業須經消防支隊防火科同意。

2. 凡使用燃料能源進行機械設備驅動、加工、生產的.企業單位必須經消防部門審覈許可。

爲了加強和規範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職責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職責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職責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本事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異常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很多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理解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掉的開關處於關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檯、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檯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堅持必須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貼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一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週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瞭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景下,所應採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期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  倉庫、廚房異常注意事項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於2m,通道堅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堅持必須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於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菸。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鏽蝕立即採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並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竈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異常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後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堅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採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菸、開燈、動火。

8、使用爐竈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後開閥放氣的程序。

9、經常檢查竈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於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1總則

1.1爲了加強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免受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1.2全公司範圍內均適用本規則。

2組織領導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安環部專職安全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職責爲:

2.1.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和經營管理中去,做到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1.2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2.1.3負責組織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2.1.4負責組織防火檢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險隱患。

2.1.5領導義務消防隊,平時工作中要加強管理教育,組織進行業務培訓。

2.1.6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7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並負責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2.2安環部專職安全員同時擔任專職的防火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防火工作,組建和訓練好義務消防隊,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2.3各部門、車間成立防火工作小組,確定一名兼職的防火員,實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崗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各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人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建築審覈

3.1本公司內所有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都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的規定。

3.2公司行政事務部的基建人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通知後,必須在三天之內和專職安全員進行口頭交涉,並送交有關圖紙、資料,同時填寫《建築設計防火審覈申報表》。

3.3專職安全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口頭通知後,應同部長協商,迅速與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聯繫,辦理好有關建築審覈手續,嚴格按照“三同時”的原則落實。

4火源管理

4.1生產區、成品庫區、倉庫內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的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定點、定人管理,並寫出詳細的管理措施;堅強明火的管理,嚴格執行禁火區內禁帶火種,禁止吸菸,不準使用電爐的規定。

4.2凡是在禁火區內需要動火的,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併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好動火手續,憑動火作業證在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動火。

4.3加強對於入冬取暖火爐的管理,火爐的日常管理要責任到人,同時建立申請、審批手續。

4.4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後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4.5進入禁火區內的汽車、拖拉機以及其它機動車輛,必須戴阻火器。

5電源管理

5.1電器設備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範的規定進行設計和安裝,並由正式電工負責安裝和維修,所有的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接零。

5.2崗位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加強管理,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5.3凡是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掛警告牌或派人現場監護,檢修後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檢修人員許可,方可投入使用。

5.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非生產性使用電爐,嚴格執行用電制度、電器維修制度等。

5.5定期進行避雷裝置檢測,預防靜電的產生。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如環氧乙烷)的生產過程應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防火滅火設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業部確定專人兼管,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經營必須憑證經營,銷售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並對銷售點和銷售過程中的安全落實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採購必須憑證採購,物質供應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採購證,無採購證者,一律不準購買和交易。

6.4對於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貯存,應該按照其性質和滅火方法不同分類堆放、分類貯存,裝卸時要注意安全,並經常對物品進行檢查,同時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單位,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頒發的運輸證件,車輛押運員必須辦理押運證、駕駛員必須嚴格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必須嚴格領料手續,劇毒和爆炸物品的領用必須經技術科同意;使用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過一個班的使用量,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6.7對生產、貯存、運輸、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過程中已經報廢、變質,需要進行銷燬處理的,必須報請技術科鑑定,由技術科監督銷燬處理。

7消防設施

7.1全公司區域內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室內和室外消防栓,保證水源充足;同時按照危化品生產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重點崗位要自備蒸汽滅火管線。

7.2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執行“三定一交”制:即定點存放、定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記錄。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間要做好滅火器、水源、管線、室外消火栓的防凍保溫工作,保證消防設施處於良好狀態。

7.3切實保證值班電話通訊暢通,報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車處於良好狀態。

7.4消防設施應該爲消防專用,禁止用於與消防無關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後要立即報告安全環保部;安環部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加強維護保養和及時更換,嚴格執行“三記”制度。

8義務消防隊

8.1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在保安隊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做好本部門、車間的消防保衛工作。

8.2義務消防隊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與任務,嚴格工作制度和作風紀律,充分發揮在撲救火災中的骨幹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訓練和進行技術比武,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素質。保持隊員的相對穩定,絕對保持組織的健全和戰鬥力。

8.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模範遵守、實事求是、照章辦事、工作認真、深入細緻、宣傳教育、做好預防、消除隱患、保衛生產、發現火情、勇敢戰鬥、捨生忘死、絕不畏縮。

9季節防火

9.1每年的冬、春兩季要搞好防火宣傳教育和防火大檢查,有計劃地解決一批重大火險隱患,充實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頓和健全義務消防組織。

9.2重大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要開展羣衆性的防火安全大檢查,積極整改隱患,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讓員工過一個愉快的節日。

9.3特殊時間如高溫季節、連續晴天、檢修、國家及地方大型活動、運動會、會議等,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保衛,加強值班巡邏,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0規章制度

10.1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消防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化工行業進入“進入生產區十四不準”、“禁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崗位操作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工的六嚴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管理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領導責任制、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等一系列的責任制,並督促落實。

10.3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環保部制定的各種消防安全規定。

11宣傳教育訓練

11.1凡是新入廠的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相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方能上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對全公司人員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一次消防知識考試和競賽,一次消防安全錄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練,每月舉辦一期消防專刊,對全體員工普及消防知識。

11.3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使全公司員工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和原輔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火警;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或縣、能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12整改檢查

12.1全公司必須嚴格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檢查,生產調度中心每半月檢查一次,班組崗位每週檢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爲公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和例會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人組織各部門、車間防火負責人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大檢查。

12.3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小組必須做到每月兩次自薦、自查活動,並將檢查情況如實地在月報表中反映,查處的重大隱患必須用書面報告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12.4各班組必須認真抓好日常防火檢查,做到每週一次,要做好檢查記錄,並由事業部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督。

12.5對於公司安全委員會、上級消防部門、系統行業消防部門組織查出的火險隱患,公司安環部要認真立案登記,向隱患單位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單位應按要求的時間,定人員、定標準進行整改,直到複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安環部應書面報告到公司,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資金三落實,在整改時間上不推、不拖、按時進行整改,屬於重、特大火險隱患,公司因資金、時間的等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書面上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請求上級幫助解決。

13追查處理

13.1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導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責任者,要上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3.2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造成後果或後果輕微的,由安環部和各單位共同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分別給予處罰。

13.3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隱瞞不報,不作處理的,要對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對於因思想麻痹,貫徹消防規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災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任者也應該嚴肅處理。

13.4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權。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年終所在單位不得評爲先進單位,其領導和當事人不得評爲先進個人。

14消防安全職責及滅火器器材維護保養

14.1公司級消防安全職責

14.1.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1.2批准發佈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制度、規程、決議和措施。

14.1.3負責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進行一次檢查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14.1.4領導安全消防及義務消防隊組織,並指導他們開展活動。

14.1.5組織火災,火警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1.6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負責。

14.2.部門級(事業部)

14.2.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條例及公司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決定,對違反安規制度的職工進行教育,督促他們遵守有關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及時研究整改火險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協助公司調查處理有關事故,組織並參加本部門內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4.2.4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發現擅自動用或損壞的行爲立即制止,並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

14.2.5部門副職要積極做好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車間級

14.3.1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在事業部部長的領導下,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負責。

14.3.2組織本車間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事業部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決定,並經常對本車間進行檢查。

14.3.3掌握本車間的設備運行與工藝、生產、操作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設備帶病運行與違章操作。

14.3.4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與火險,並及時整改,車間不能整改的,必須按級彙報做好有效的防範措施。

14.3.5嚴格遵守動火制度,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車間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

14.4.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4.4.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4.2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會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

14.4.3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崗位的消防器材,發現損壞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

14.4.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以提高自己的素質。

14.4.5嚴格執行上級及厂部的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崗位及本人身邊有無火險隱患,做到極早發現,儘快消除,以確保全廠不發生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14.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試車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完好,每次使用或練習後應做好消潔工作,並檢查各連結部位是否緊固,並隨時修整,使保持完好狀態。

14.5.3消防水帶用後,必須及時洗淨,晾曬乾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滅火機按規定配換藥劑,並每月檢查一次噴咀是否堵塞。CO2等滅火機每月檢查一次噴咀及重量,若減輕10%時應充氣。乾粉火機每年檢查一次,乾粉是否受潮結塊,C02氣體每半年稱重一次。

14.5.5公司內各處設置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動或移用,否則按國家消防法規有關條例予以處理。

14.6滅火器管理制度

14.6.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安全環保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後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安全環保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並對每一隻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14.6.2滅火器的儲存

a)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於取用。

b)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於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並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錶,若指針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3滅火器的使用

a)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乾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後,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後的滅火器,若壓力錶指針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針在紅線區,則送安全環保部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4滅火器的報廢

a)安全環保部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15獎勵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績顯著,全年度無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2對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並在撲救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3對於在撲救火災中致傷、致殘以及犧牲的個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給予最高優撫和照顧。

16附則

16.1各部門、車間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報送安環部備案。

16.2本規則的解釋權屬於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6.3本規則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1、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執行酒店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衛部認真做好飯店各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並負責保護好現場。

3、未經工程部領導批准,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室、電梯機房、鍋爐房、空氣調節器機房、水泵房、液化氣站、油庫。經批准進入人員必須做好登記手續,由當值班長及值班人員負責執行。

4、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範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範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及時向上級報告。

5、認真執行操作規範制度、停電檢修制度。

6、清洗、維護髮現機及其附屬設備時,必須切斷髮電機的“功能選擇”開關,工作完成後恢復正常。

7、在高壓室內進行工作、檢修時,至少有兩人在場。搖測或檢修電容和電纜前後應充分放電。

8、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

9、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由低壓到高壓,由分開關到總開頭順序進行。送合閘的順序與之相反,嚴防帶負荷拉刀閘。

10、操作人員和監護人員應根據模擬圖板或結線圖覈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並經值班負責人審覈簽字。

11、操作前應覈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制度。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後進行復查,並校正結線圖。

12、電動合開關時,應注意電流表的變化。

13、當兩路或多路同時使用轉爲一路負擔時,要注意轉換相應的硅整流操作電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爲違章用電:

(1)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者;

(2)定時電力用戶規定時間以外使用電力者;

(3)在電價較低的供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較高的用電類別的電氣設備者;

(4)私自移動電業局的電度表、線路或其它供電設備以及攀登電杆操作設備者;

(5)未經電業局同意,向其它處所轉供電源或自行引入備用電源者;

(6)私自改變用電類別者;

(7)使用經電業局規定暫停使用的電氣設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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