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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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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5篇

1、信息中心人員每週輪流值班(如有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後可進行調整),值班人員須模範執行《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短暫離開,可請其他機房工作人員代班。代班人員履行值班人員職責。

3、值班人員要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最後離開前,必須對機房進行全面檢查,關閉工作間空調、電燈等設備,關好門窗。

4、值班人員須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發生火災時能先期處置並及時報火警。

5、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絡運行情況、溫溼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註明交接時間。

6、值班人員負責機房衛生清潔工作,保持機房整潔。

7、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後果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校園網的安全運行和所有網絡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網絡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覈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審覈備案,由網絡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五、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六、爲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爲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網絡管理中心負責設立的代理服務器、Email服務器。

十二、服務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2個月。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爲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爲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信息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信息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設備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爲了使學校的網絡暢通無阻,發揮網絡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爲之一,對網絡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絡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學校校園網是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爲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爲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爲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我校成立了網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從事校園網絡管理的人員要具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和計算機網絡管理水平,必須成立校園網絡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校園內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法人或校園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法人、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統一管理及維護。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上網。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未經允許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覈,由負責人審覈通過後再進行發佈。新聞公佈、公文發佈權限要經過對應部門領導的批准。對網站內容要進行定期更新、備份。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範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誌同時上報縣教育局電教室。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校園網絡內的每臺計算機上必須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啓,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網絡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於外來光盤、優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殺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過校園辦公系統上報。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維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 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爲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用戶名和密碼。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名和密碼。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法律責任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學校可根據情節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用戶名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1、建立了性能優越的網絡防火牆,防範網絡攻擊,並嚴格控管公司內的上網行爲;

2、已建立並即將投入使用的公司內部郵箱,可管控郵箱使用人員的郵件收發行爲,並即將逐漸限制外部郵箱的使用,保證資料安全;

3、建立了統一的windows活動目錄,嚴格控管員工使用電腦的權限,防止非授權的電腦和文件的使用行爲,防止資料外泄;

4、建立了靈活的共享文件夾管理制度,嚴格控管員工使用共享文件夾的行爲;

5、在公司全網已部署統一的防病毒木馬體系,有效防止因病毒木馬而造成的資料外泄;

6、公司來賓進入公司內部網絡需要經過授權方可連接公司內網,未授權的只能連接外網。

學校校園網是爲教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爲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爲了促進我校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提高我校現代化水平,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爲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1、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2、學校裝備中心及其所轄的網絡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網絡中心)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4、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裝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覈,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信息員發佈。新聞公佈、公文發佈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控: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範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誌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原則上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啓,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於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殺毒。

1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部門應認真做好本部門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爲被視爲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爲。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爲規範,不隨意把賬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賬戶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賬戶和IP地址。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四章處罰或賠償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提交紀檢司法部門處理,損壞的照價賠償。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或傳謠,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學校校園網是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爲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更好的爲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負責校園內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學校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2、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彙報及網絡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服務器發生案件、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通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防病毒軟件由網絡中心統一安裝,用戶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於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5、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範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誌至少保存半年。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網站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ICP備案。發佈信息必須經審覈程序,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信息員發佈。

7、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8、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護措施。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裝有涉密資料、重要數據、財務數據的電腦要與網絡實行物理隔離。

9、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禁止使用盜版軟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服務器、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校園網用戶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信息、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對利用網絡從事違法行爲者,應立即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1、校園網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爲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涉及互聯網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堅決封堵互聯網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網絡信息安全部門檢查;

四、按照備案要求,及時備案本單位在互聯網應用方面的變更信息;

五、在本單位建立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小組,並報公安機關的網絡安全部門備案;

六、根據本單位在互聯網應用的實際情況,在安全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機房管理、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巡視上報、用戶登記、帳號使用和操作權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細則制度。

1、學校成立網絡管理領導小組和網絡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信息技術教師組成,負責在網絡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絡用戶是指使用網絡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絡資源。

4、網絡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信息管理中心要求爲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絡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信息中心的有關規定。

6、用戶在使用網絡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用戶上不良網站。通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絡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用戶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爲,將報學校網絡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絡的主幹通信設備、主幹網絡線路、服務器、網絡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設備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用戶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設備、安裝的軟件實行

規範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絡安全和一些遊戲軟件進行及時清除

10、網絡信息是指通過網絡發佈、傳遞及存儲在網絡設備中的信息。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絡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絡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學校校園網是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爲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爲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爲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爲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網絡中心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電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覈,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信息員發佈。新聞公佈、公文發佈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爲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範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誌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啓,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於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爲被視爲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爲。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爲規範,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頭和IP地址。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爲加強公司網絡系統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發性事件、網絡病毒等造成系統故障,妨礙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是公司網絡安全的一個重要內容,有司專人負責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工作。

二、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網絡系統數據資源的安全保護,二是網絡硬件設備及機房的安全運行,三是網絡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網信息的安全。

(一)數據資源的安全保護。網絡系統中存貯的各種數據信息,是生產和管理所必須的重要數據,數據資源的破壞將嚴重影響生產與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數據資源安全保護的主要手段是數據備份,規定如下:

1、辦公室要做到數據必須每週一備份。

2、財務部要做到數據必須每日一備份

3、一般用機部門要做到數據必須每週一備份。

4、系統軟件和各種應用軟件要採用光盤及時備份。

5、數據備份時必須登記以備檢查,數據備份必須正確、可靠。

6、嚴格網絡用戶權限及用戶名口令管理。

(二)硬件設備及機房的安全運行

1、硬件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保證電壓及頻率質量,一般應同時配有不間斷供電電源,避免因市電不穩定造成硬件設備損壞。

2、安裝有保護接地線,必須保證接地電阻符合技術要求(接地電阻≤2ω,零地電壓≤2v),避免因接地安裝不良損壞設備。

3、設備的檢修或維護、操作必須嚴格按要求辦理,杜絕因人爲因素破壞硬件設備。

4、網絡機房必須有防盜及防火措施。

5、保證網絡運行環境的清潔,避免因集灰影響設備正常運行。

(三)網絡病毒的防治

1、各服務器必須安裝防病毒軟件,上網電腦必須保證每臺電腦要安裝防病毒軟件。

2、定期對網絡系統進行病毒檢查及清理。

3、所有u盤須檢查確認無病毒後,方能上機使用。

4、嚴格控制外來u盤的使用,各部門使用外來u盤須經檢驗認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5、加強上網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在網上玩遊戲,看於工作無關的網站,下載歌曲圖片遊戲等軟件,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上網信息及安全

1、網絡管理員必須定期對網信息檢查,發現有關泄漏企業機密及不健康信息要及時刪除,並記錄,隨時上報主管領導。

2、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防止發生竊密、泄密事件。外來人員未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讓外來人員使用我公司的網絡系統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強對各網絡安全的管理、檢查、監督,一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公司計算機安全負責人分析並指導有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對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要依據情節給予必要的經濟及行政處理。

五、未經公司負責人批准,聯結在公司網絡上的所有用戶,嚴禁在同過其它入口上因太網或公司外單位網絡.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爲全體師生提供一種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爲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校網絡管理服務器開放時間爲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時間,服務器由專人負責開啓和關閉,任何人員未經學校授權不能擅自使用學校的網絡服務器。

3、校園網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不得隨意將文件(夾)設爲共享。對校園網的所有設備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需要使用網絡下載資料的師生,可以下載與學校教育教學有關的學習資料、軟件和課件等。

5、學生上機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6、上機師生必須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絡設備,正確使用網絡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

7、爲了使學校的網絡暢通無阻,發揮網絡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爲之一,對網絡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絡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xxx、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爲了保護學校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絡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校園網絡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絡設備,正確使用網絡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

3、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覈,交校辦公室審覈備案,由信息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6、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7、爲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12、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13、服務器系統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絡運行日誌、用戶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第一條爲維護公司計算機網絡安全、正常運行,確保服務器及各個終端正常使用。使網絡資源充分安全共享,爲業務經營活動提供安全的網絡環境。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辦公局域網絡和業務局域網絡。

第三條職責。

(1)信息部。

①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及其相關的技術支持。

②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網絡系統數據的安全備份。

③其他崗位協助系統管理崗進行公司網絡的安全管理。

(2)各部門。

①負責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網絡設備的安全管理。

②負責各自部門數據的安全備份。

③負責及時通知信息部有關計算機病毒發生情況及其他安全隱患情況。

第四條系統管理崗工作程序。

(1)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

(2)網絡安全信息的追蹤,黑客、病毒的日常防護工作。

①每天至少一次上網瀏覽相關網站,下載最新病毒代碼。

②跟蹤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殺方法,將其及時發佈在公司內部網絡上。

③及時跟蹤防火牆的軟硬件升級信息。

(3)負責公司本部辦公網絡安全防護工作。

①及時升級本公司網絡的最新病毒代碼。

②實時對各個工作終端進行病毒監測。

③及時將染病毒的工作終端逐一脫離網絡。

④對染毒終端逐一進行全面查殺毒。

⑤及時對防火牆軟、硬件進行升級。

⑥建立日常病毒記錄日誌,記錄病毒代碼。

(4)監督、檢查、落實公司本部業務的網絡安全防護措施等工作。

(5)協助本部相關部門進行重要數據的定期備份。

(6)業務、辦公網數據的交換和相關數據輸入、輸出的管理。

第五條相關文件有《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管理辦法》和《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第六條在《病毒記錄日誌》上做好記錄。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製作、發佈、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衆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服務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爲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重要網絡設備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 天。

第七條 上網信息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發佈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審覈批准後,纔可發佈(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絡信息發佈管理制度” )。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爲本單位(學校)網絡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信息終端用戶必須受網絡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用戶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戶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城域網及單位和學校網絡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城域網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爲:

(一)可向Internet 公開的;

(二)可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城域網及校園網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設備;對教育城域網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絡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網絡安全的行爲。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絡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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