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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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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4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建築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佈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築物牆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週一爲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安全技術規範,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並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於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並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後,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並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爲,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於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並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准後才能施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企業爲了保證生產設備正常安全運行,保持其技術狀況完好並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裝備素質而編制的一些規定和章程。一般應包括:設備管理體制及機構設置的規定,固定資產設備管理制度,設備前期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設備管理制度,進口設備、重點設備管理制度,檢修計劃設備管理制度,檢修技術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與維修的財務管理制度,設備統計、考覈制度,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壓力容器等特殊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的使用、操作、維護和檢修規程,潤滑設備管理制度規範,備件管理辦法等。

一、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制訂、修改與執行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是根據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設備的法規。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健全設備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

規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廠(礦)首先要按照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並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爲:重要設備、主要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2、凡是安裝在用的設備,必須做到臺臺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程。

3、對新投產的設備,廠(礦)要負責在設備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護規程,並下發執行。

4、當生產準備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生產廠(礦)要根據設備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覈實情況,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後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程,第三年要通過羣衆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由廠(礦)組織重新修訂、印發,並同時通知原有規程作廢。

8、當設備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程,由廠(礦)批准執行。缺陷消除後臨時規程作廢。

設備管理使用、維護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設備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設備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參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電壓、電流等;

2、設備交接使用的規定,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設備,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交接,內容包括:設備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運行參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3、操作設備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定;

5、設備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操作本機,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掉或放寬安全保護裝置等;

6、設備運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設備維護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設備傳動示意圖和電氣原理圖;

2、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

3、定時清掃的規定;

4、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檢查要求,包括路線、部位、內容、標準狀況參數、週期(時間)、檢查人等;

5、運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設備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

1、新設備投入使用前,要由廠(礦)專業主管領導佈置貫徹執行設備使用、維護規程,規程要發放到有關專業、崗位操作人員以及維修巡檢人員人手一冊,並做到堆積不離崗。

2、生產單位要組織設備操作人員認真學習規程,設備專業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進行規程內容的講解和學習輔導。

3、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廠級組織的規程考試及實際操作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4、生產單位每週都要組織班組學習規程,車間領導及設備管理制度人員,每月要對生產班組規程學習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抽查情況納入考覈。

二、設備管理制度內容

設備技術狀況的管理

對所有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爲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並分別制訂具體考覈標準。

各單位的生產設備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覈設備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設備綜合完好率指標,並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設備潤滑管理

(一)對潤滑設備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機動部門設潤滑專業員負責設備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廠礦或車間機動科(組)設專職或兼職潤滑專業員負責本單位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修理車間(工段)設潤滑班或潤滑工負責設備潤滑工作。

2、每臺設備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並認真執行。

3、各廠礦要認真執行設備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設備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設備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到廢油的回收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爲××新建項目市政標段(基礎配套道路工程)。本工程分爲××路及××路兩條路,建設規模分別爲500米左右,路幅爲9米,均爲城市支路。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要制定改善職工勞動條件、預防傷亡及各類事故發生的安全生產目標及實施計劃和步驟。充分發揮主管生產的管理人員和職能組織的作用。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保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並使其成爲施工現場全體職工的自覺行動。各種安全規章制度由項目經理部發布。

(2)、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在施工操作的各類活動中,必須首先規範其行爲,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制約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技術措施按行業要求結合現場特點,滿足現場實際要求。正式開工前進行安全報監,接受安監站的監督。

(3)、安全檢查制度

工程施工前,首先確定安全檢查的頻率和定期檢查的時間。工程開工後,由項目經理組織,各職能部門、各施工區域有關管理人員參加,對施工現場每月進行一次聯合安全大檢查。各施工區域每週進行一次檢查,安全及作業班組管理人員現場每日進行一次巡檢查,並填寫相關記錄。

(4)、安全教育制度

教育的內容主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措施。在定期進行教育的同時,並注意結合情況的變化實行應勢教育。特別要抓好對民工的培訓教育,使安全操作防護技能成爲職工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對安全教育作出記錄。

(5)、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制度

易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作業,必須具有相應的技能和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凡涉及以上或類似的作業,作業者必須經進相應專業培訓,並取得有效的資質證件,方能上崗。

三、安全生產責任

(1)安全責任目標

①本項目實行安全生產管理,即:一級管理由項目經理負責,次級管理由施工安全員和作業班組長負責,各作業點於專職安全員檢查監督。

②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專職安全員、施工安全員和作業班組長爲次要責任人。

(2)安全責任制

1)、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①項目經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文明衛生、防火工作,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勞動保護全面負責。

②組織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上級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並落實到施工過程管理中,把安全生產提到日常議事日程上。

③負責搞好職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員工作,組織檢查安全生產。

④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按“定人、定時、定措施”的三定方針,及時落實整改。

⑤發生工作事故,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上報上級部門。

⑥不準違章指揮與強令職工冒險作業。

2)、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①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章制度,並督促檢查執行。

②根據工程不同特點,修訂和制定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特殊工種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③堅持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並召開有主管生產領導主持,由隊,組負責人蔘加的安全檢查工作分析會,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會議記錄。

④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參加年、季、月生產會議,並在上報安全工作情況,提出安全操作要求。

⑤經常深入基層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分析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找出規律,從生產技術管理方面提出改進意見或要求。

⑥對職工,民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組織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⑦根據上級指示,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月、季、年安全規劃。

⑧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的統計、分析、並按規定上報,對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⑨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遇有險情,有權制止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3)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①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措施,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同時安排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作爲施工員本身的應盡職責,在施工中同時檢查各安全設施的規範要求和科學性,發現不符規範要求和科學性的,及時調整,並彙報安檢工程師或項目經理。

③施工過程中,發現違章現象或冒險作業,協同安全員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糾正,必要時暫停施工,彙報安檢工程師或項目經理,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④在施工過程中,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暫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實安全措施後,方準再施工。

⑤施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告訴安全員和安全檢工程師或項目經理採取措施,協同整改,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四、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1、保證安全生產,施工中必須嚴格貫徹國家、省市和上級主管部門頒佈發的有關安全法令、法規和保護條例。爲保證安全生產,杜絕事故發生,須加強以下幾項管理:

(1)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成立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項目總工(技術負責人)爲主要負責的安全管理機構。項目部設安全管理委員會,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與檢查,把好安全關,消除事故隱患。

(2)工程開工前(包括每個單項工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編制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細則,分發至各班組,進行學習、落實。嚴格執行班前活動制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後總結評比安全的“三班制”活動。每一工序開工前要制定詳細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並進行詳實的施工技術和安全技術交底,由安全管理委員會監督落實實施情況。

(3)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關鍵部位設置安全標誌。

(4)施工設備定期維修和保養,施工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和安全警示燈。加強夜間施工照明,設置安全柵欄。

(5)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安全大檢查,召開安全會議,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製度

①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要求,爲保證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現我項目部良好的形象風貌,特制定以下公約,望全體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②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不打赤腳,不準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違反安全禁令。

③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

④禁止在施工時和“嚴禁煙火”區內吸菸。配備急救醫藥箱以應對中暑、昏厥等突發事件。

⑤現場電線線路不得隨意亂搭亂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安裝插座。電動設備必須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機共用,臨時停工停電或是下班退場,都應關閘切斷電源,備閘不準有其他金屬物代替保險絲。

⑥嚴禁向溝槽內拋落各種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期及清理支架上的雜物時,不準從上直接投擲到下面。

⑦堅持現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爲的浪費。

⑧講文明,尊敬上級,團結同志;不說髒話、粗話,不打架、不酗酒鬧事。遵守項目經理部多項規章的制度,按照作息規定時間上下班,按時休息。

⑨講究衛生勤打掃廚房、宿舍、環境、個人衛生;維護公共衛生,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髒水和亂倒剩飯剩菜。炊事員持健康證。

⑩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生產、生活設施;不隨意亂塗亂畫。節約用水和用電。

⑾多做好事善事,敢於向不良傾向作鬥爭,檢舉揭發壞人壞事。

(2)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①發生安全事故後,按照事故上報處理秩序,應在規定時間內將事故報千書面報告項目部安檢部及有關部門。

②在上報事故報告的同時,立即組織施救,儘量減少經濟損失和事故影響。

③項目部接到事故報告後,即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和車輛趕赴現場,組織調查和搶救,各職能部門按職責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及有關工作。

④根據事故調查情況,確定事故原國和事故定性,根據事故性由施工作業負責人寫出事故書面處理意見項目部安檢部。

⑤根據項目部安委會研究意見發佈事故通報。

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由職能部門督促搞好整改,整改措施及方案報項目部辦法室備案。

3、安全檢查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生產必須保”安全的方針,對安全施工進行檢查,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爲組長,專職安全員和各分項工程安全員爲組員。

安全檢查由安全委員會全休成員和施工班組安全負責人對所有分項工程進行安全檢查,施工員、施工負責人對分項工程安全檢查,每日安全例行檢查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在檢查中施工存在不安全隱患,安全施工不到位,應及時對其進行指出糾正,要求基進行整改,對安全意識不強作業班組進行教育,並下發整改通知單。

4、其它

(1)接受當地政府、業主和工程師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目標管理。

(2)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爲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抓好制度、落實責任,嚴格獎懲制度。各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施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安全生產責任是全員行爲,因此安全生產責任制要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作到橫向到位,人人有責任。

(3)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及項目經理部的安全檢查、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覈,取得監察部門核發的證件纔可上崗。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增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加安全知道,有效的防止人爲的違章行爲,減少人爲失誤。

(4)安全生產管理要作到工程技術與安全技術相統一,施工作業按相應標準實施,安全控制有力度,存在隱患及時消除。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4

施工安全守則

1、未帶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工地設定指定吸菸處,其它區域嚴禁吸菸。

3、工地嚴禁燒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遠離火源。

4、工地施工動工前,配電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機具用電必須配插頭、插座,否則不得動工。

5、嚴禁穿拖鞋上班,嚴禁長髮者、帶手套者操作機械設備,設備用畢要切斷電源。

6、射釘槍應上好專用防護罩,操作時帶好防護用具,嚴禁對人射擊。

7、施工現場的刀、斧、鋸等工具,應放在工具箱內。

8、嚴禁把東西放置在窗臺、陽臺上,嚴禁從窗口往外丟東西,以防墜物傷人。

9、施工中採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頂作業時,不得墊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寬度≥600mm的吊頂和重量≥2公斤的吊燈,吊櫃要用合格的膨脹鏍絲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動煤氣、液化氣、建築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準改動房屋結構。

13、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按規範操作規程。

14、施工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隨時做防火、防盜等工作。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現場文明施工事關企業形象,每一個員工都要從我做起,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2、工地現場顯著位置懸掛《施工安全守則》《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3、上崗者需持證上崗,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流程、工藝質量和材料規範要求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優良,進度符合要求。

4、上崗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條例》,嚴禁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5、現場原材料必須分門別類碼放整齊,專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現場文明衛生工作,嚴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須清掃施工現場。

7、施工過程中注意對成品的保護。

8、施工現場嚴禁賭博;嚴禁打架鬥毆;嚴禁私拿他人財物。

9、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要保持衛生間乾淨整潔。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1、爲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覈。

4、本辦法適用於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爲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並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後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准,並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範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於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並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彙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並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並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項目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後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羣衆監督工作。

5、監督項目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項目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項目單項工程安全措施。

3、向項目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並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項目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製作,宣傳工作,參加本項目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後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瞭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幹,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並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範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製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並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週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採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於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爲工人考覈、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三、安全檢查

(一)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項目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並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範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四、安全紀律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後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菸、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繫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弔唁鉤、剷鬥,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五、班組安全管理

(一)班組是項目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項目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項目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爲規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設備維修檢查制度,並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羣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後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爲、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後,應將剩餘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築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乾淨,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六、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採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儘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後,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採取防範措施後,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後,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佈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七、安全獎罰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範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並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於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爲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後,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五)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條件行爲的職工,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幹部違反加倍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牀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菸、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誌、交通標誌、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7、不聽安全人員勸告或故意辱罵、動手阻撓安全人員正常工作者。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凡在本工程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誌安全行駛。

2、各協作單位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交安委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僱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然後到項目部安全管理部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

3、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4、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誌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5、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上述車輛進入廠區現場應在門衛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徵得門衛同意後,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後按規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6、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7、嚴禁酒後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8、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儘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9、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後、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派出指揮車在前開道。

10、未經指揮長批准,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11、起重車、強夯機、挖掘機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並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誌。

12、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乾淨。

13、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協作單位儘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築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僱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後方可僱用。

15、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

搶險車。公司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門衛檢查。

16、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保衛部門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印鑑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扣物後補證無效。

17、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500-1000元。

18、違反上述任何規定,項目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並處罰款200元。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 總則

1.1 爲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覈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係,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牴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爲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爲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爲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並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並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並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並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覈,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並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並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製成標語牌立於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誌並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並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覈。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範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並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並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後一週的週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週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爲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週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並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採取臨時措施,並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瞭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爲藉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併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築物(或構築物)拆除以及結構複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並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後,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並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爲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並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菸室,吸菸人員必須到吸菸室吸菸。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採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佈置乾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並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採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後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採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於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並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於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並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着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准,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准私自佔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佈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並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爲本單位人員製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築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鬆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築物柱、樑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後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牆面,承包商應採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後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牆面,應儘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准後,應採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採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採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採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塗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採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並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並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並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佈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菸區,並應設置防護及標誌。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菸區以外發現吸菸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後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後應主動簽字並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1、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合理裝備、安全使用、服務生產,爲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生產效益,取良好經濟效益創造條件。

2、搞好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科學、規範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爲主。

二、機械設備管理的臺帳檔案

1、項目經理部設備員負責所在項目經理部的機械設備技術資料的建檔設帳,其中《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組織計劃》、《施工設備維修計劃》、《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機械設備臺帳應包括下列內容:

(1)設備的名稱、類別、數量、統一編號;

(2)設備的購習買日期:

(3)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5)操作人員當班記錄,維修、保養、自檢記錄;

(6)《大、中型設備安裝、拆卸方案》,《施工設備驗收單》及《安裝驗收報告》;

(7)各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8)《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施工設備驗收單》、《設備運轉當班記錄》、《施工設備配置計劃》、《施工設備檢修計劃》、《設備維修記錄》、《早期購置之不理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租憑合同》、〈自制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凡設備技術資料[(2)、(3)、(4)]丟失或不全,由生產科組織對設備狀況進行鑑定、評定,填寫《早期購置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作爲設備技術檔案存檔。

三、機械設備標識 1、設備標識應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分爲“大、中型施工設備”、“小型施工設備”及“施工機具”三類。

2、標識牌應按要求填寫。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將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的每三個月對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的檢查結果填入設備標識牌的“檢驗狀態”一欄中,檢查結果分爲:“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時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檢查情況填入《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中。

3、標識牌應固定在設備較明顯的部位。

四、機械設備的組織

1、凡屬新開工工程,項目經理部應先根據該工程實際情況編寫《施工設備組織計劃》,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批、備案。

2、項目經理部設備來源可分爲“新購、調配、自有、租憑”。

3、項目經理部需購置新的大、中型設備時,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配合項目經理部設備員填寫《設備購置申請表》,報項目經理部審批。項目經理部需購置小型施工設備可根據施工生產需要自行購置。

4、凡由項目經理部自行製作、改制的設備均要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進行評定審,評定合格纔可投入使用,並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自制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五、機械設備租憑

1、項目經理部租憑大、中型設備時,要簽訂《租憑合同》;並將《租憑合同》複印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租憑設備進場使用前,由生產科施工設備監督員組織對其性能進行評定、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租憑設備的管理應納入項目經理部設備的統一管理中。

六、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

1、機械設備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項目經理部負責,即貫徹“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生產科負責技術指導和監督檢察工作。

2、各項目經理部應聘任設備員,該設備員應具備機械設備基礎知識和一定的設備管理經驗。

3、機械設備使用應按規定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及維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4、機械設備使用的工作人員應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設備性能特點和維護、保養要求。

5、所有機械設備的使用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進行,嚴禁超負茶運轉。

6、所有機械設備在使用期間要按《設備保養規程》的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小修、中修等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帶病運轉。

7、機械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應認真做好《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及《設備維修記錄》。各項目經理部的設備員應經常檢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的填寫情況,並做好收集歸檔工作。

七、施工設備的保養、維修

1、施工設備的保養由項目經理部設備員組織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按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進行,並由操作人和設備員分別填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和《設備維修記錄》中。

2、《施工設備檢修計劃》由項目經理設備員部根據《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編制,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覈、備案。

3、施工設備的檢修,由工地結合實際情況,按《施工設備檢修計劃》進行,日常維修工作由設備員組織進行,所有維修工作,設備員均要填寫《設備維修記錄》。

八、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

1、小型施工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由項目經理部按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標明行;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做好相應記錄。

2、大、中型設備進場後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應由專業隊伍來完成,並事先由選定的專業隊伍制定安裝、拆卸方案,報生產科設備技術負責人審批。若拆裝工作由非本公司隊伍來承擔,應先由生產科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方可承擔拆裝工作。

4、大、中型施工設備的運輸,按《物資搬運操作規程》執行。

5、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安裝完畢後,應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按有關標準對安裝質量進行驗收,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相應的《安裝驗收記錄表》,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九、機械設備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做好保護工作,小型設備應清潔、維修好進倉;大型設備應定期(一般一個月一次)做維護保養工作。

2、工程結束後,所有機械設備應儘快組織進倉,進倉後根據設備狀況做好維修保養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機械設備,恢復使用之前應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試驗。

十、機械設備的報廢批准。

1、機械設備凡是屬下列情況之一,應予報廢:

(1)主要機構部件已嚴重損壞,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能耗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國家規定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且無配件來源的。

2、應予報廢的機械設備,項目經理部應填寫《機械設備報廢申請表》,送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查、備案。大、中機械設備要送主管生產副經理審批。

3、報廢了的機械設備不得再投入使用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

1、農民工安全意識較差、安全觀念淡薄、缺乏安全技術,對安全生產認識不足,對安全工作麻痹大意,同時年齡偏大,一般都在55歲以上,這些農民工由於年邁體弱,潛在的安全風險較大。

2、工程建設規模大,施工安全控制面廣,流動作業多,交叉作業多,作業位置多變,遇到的不確定的安全因素多,安全工作涉及到的範圍大,控制面廣。

3、技改施工過程中長期會存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臨時用電,火災爆炸等安全隱患。

4、環境風險,改擴建工程中電站生產區域和施工區域處在同一環境中,給施工也帶來一定的風險,同時有個別附近的農民或者學生進入施工區域撿柴或者看熱鬧,我已經和鄭站長商量,馬上設置門衛,進行封閉式施工。

由於存在以上安全風險,施工現場不確定的安全因素多,隨着工程進度的推移,這些不安全的因素又在變化、在轉移。又加之電業局對安全管理要求高、懲罰重,國家工傷保險賠償條例規定工傷賠償額高,我們業主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和施工方的管理人員倍感壓力。

二、針對以上所談的安全風險,我們把壓力變動力,採取以下有效措施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將安全目標分解到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工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讓每位工程參與者都感受到安全生產的壓力和責任,讓他們真正明白安全生產不是哪一個單位、哪個部門、哪個組織的責任,而是每一個參與者都應盡到安全責任。安全職責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從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直到項目班組、操作崗位,都要明確安全職責,分解安全目標和指標,避免上緊下鬆,層層衰減,讓每一個員工都能感受到安全生產的壓力,從而更加關注自已身邊的安全,形成全員關注安全的管理格局。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人人蔘與”,我們在工作中要求施工項目部對不同部位的安全工作分工負責,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的人身上,施工員監督作業人員認真執行安全規程,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業主項目部和施工項目部負責人對施工班組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和操作人員執安全規程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安全教育培訓包括兩方面,一是項目部的現場管理人員,加強他們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責任的學習,其次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技術、技能的培訓學習,管理人員通過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讓他們懂得自已身上所肩負的安全責任,懂得由於人爲原因導致安全生產事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讓施工員自已感覺到施工安全責任重大,增強全體施工人員的責任意識,增強他們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對工長和民工進行培訓學習,每一批農民工進場都要進行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態度等方面的培訓,學習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勞動紀律、着裝規定,加強他們的責任意識,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對民工主要是安全意識、安全態度的教育,教育形式主要有:安全技術交底,班前會班後會,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誌。通過安全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能,增強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每一位參與者的責任感,讓每位建設參與者都感受到“安全生產人人蔘與”,樹立起大家的安全就是自已的安全的觀念,樹產起安全就是效益的觀念。

3、加大工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管理力度

技改工程中存着以下危險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深基坑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搭拆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工程,這些工程按照建設工程管理規定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經專家評審並附驗算結果,由於我們具體條件的限制不能完全按照規定去操控,但我們施工人員對以上工程要加大管理力度,督促施工從業人員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具,做好預留洞口、通道口、樓梯口、樓面臨邊、屋面臨邊、陽臺臨邊、升降口臨邊、基坑臨邊的及時防護工作,只要在施工發現有四口五臨邊的就要及時加以防護,不等不靠,不得在等靠中麻痹大意出現事故。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

臨時用電屬建設工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我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非常重視,業主項目部安排尚文同志負責技術指導、檢查、督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範管理,施工現場所有的臨時用電都必須安裝三級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不能一閘多用,對沒有安裝漏電保護的臨時用電設備禁止使用,對只有一級漏電保護的臨時用電設備立即整改,對只有兩級漏電保護的電氣設備落實專人限時整改。所有的臨時用電導線必須架高運行,嚴禁拖地運行,靠近移動機器處的導線需要穿管保護。

5、加大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力度

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查“三違”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設施是否滿足施工要求,檢查內容包括查思想、查精神狀況、查隱患、查安全措施、查整改落實。每班上班時都要對民工進行仔細地觀察,看其精神狀態是否良好,是否醉酒,能否勝任當天的工作,如精神狀態不好勸其當天不要上班,觀察探聽民工是否有先天性心臟病或其它的先天性的身裏缺陷,如有要叫勞務分包人釋放。業主項目部和施工項目部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加以整改,要落實責任人限時整改,業主項目部負責人和施工項目部負責人對整改結果加以檢查驗收,對整改不及時的要求施工方做出處理,並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形成一個閉環管理過程。10月22日王總來工地檢查發現廠房開挖起重吊裝有重大安全隱患,在中午下班時,業主項目部和施工項目部立即組織民工和起重工及起重信號工開了會兒安全生產會議,我們都分別講了起重吊裝的注意事項,學習了起重“十不弔”,要求民工全部戴好安全帽並不要垂直地站在重物下面,同時要求塔吊司機和信號工將重物先平移到沒有人的地方再垂直上升,要求工友間要相互相關、相互提醒,大家抓安全,人人抓安全,讓大家感受到“進入生產現場人人都是第一責任人,一切安全事故都可以預防”,這個會議收到一定的效果。

6、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業主項目部每週組織施工項目部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總結本週安全生產狀況,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並形成閉環管理。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提出要求,要求現場管理人員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現場管理人員要大膽地加以管理,對安全風險的識別要有預見性、前瞻性,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在會議中要求施工人員處理安全隱患在“及時”兩個字上下功夫,一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停留一刻,同樣的錯誤不能讓領導重服糾正。我們現場施工人員在安全隱患處理的“及時性、預見性”兩方面還急需加強。

7、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形成簽字記錄

施工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每個分部分項工程作業前,要對工長及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工長和全體作業人員明確做什麼,誰負責、怎麼做及質量要求,交待清楚危險點和注意事項,針對危險的預防措施,相應的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以及緊急應急措施。

8、加強對投入工程建設的物質、材料、機械設備的管理

安全生產中除了人的不安全行爲、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外,還有物的不安全狀態,施工現場的材料物資要分類堆碼、擺放整齊,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保證設備設施能安全地投入生產,特別是漏電保護器的試驗,漏電保護器每班都要手動試驗一次。

9、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技改工程中存在生產區和施工區在同一環境中,在安全生產中會發生相互影響的一面,要求電站員工生產通道和施工作業通道嚴格分離,並按要求搭設安全防護棚。

施工現場要保證足夠的照明,滿足生產和施工的要求。

施工作業人員不能在施工通道上和員工通道上堆放“三廢物資”佔用通道,要保證通道暢通。同時要設置應急通道。

施工現場要加大安全宣傳的力度,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安全標誌要醒目,施工方要適當增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宣傳。

總之,施工現場要嚴格管理好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儘量消除環境對施工的影響,但主要的是人的不安全行爲,人的不安全行爲又主要包括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安全責任,意識決定行爲,行爲作用效果,沒有安全責任就如瞎子戴眼鏡,沒有安全技術就如盲人騎瞎馬,因此,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要提高安全認識,落實安全責任,狠抓執行力,保證陡坑改擴建工程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並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項目開工前,所有施工項目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繫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 適用範圍

1.1.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築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於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 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2.1. 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爲,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範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羣死羣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 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採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 工作主體職責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並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 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 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並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 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並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 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 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 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規程的要求。

2.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爲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採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並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 評定

1. 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後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複評認證。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的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築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並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 《工程中標通知書》;

3.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 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 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 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

8. 建築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 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 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並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 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並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的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上牆。

4. 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範,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爲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並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標

1. 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 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 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並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並量化,並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覈辦法。

4.3.2 組織機構和職責

組織機構

1. 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 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於1人;

⑵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於2人;

⑶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於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並設安全主管。

⑷ 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築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於1人。

3. 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職責

1. 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並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覈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覈,予以獎懲。

4.3.3 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於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並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⑴ 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⑵ 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並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彙總。

⑶ 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 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爲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 規章制度

⑴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併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範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爲和施工作業行爲。

⑵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 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併發放到相關崗位。

4. 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週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 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爲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檔案管理

1. 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 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並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檢查採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採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臨時線路是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急需電源的臨時措施。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並加強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2、凡使用臨時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按批准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3、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迴檢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電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5、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准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藉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6、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後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委員會根據事故等級給予行政處罰。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爲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範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並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於100W的燈泡。

1.4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6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於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於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採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於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0.6m,小於5m。

1.9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紮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並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用電人員應做到:

1.1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1.1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1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12.4若發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並由電工解決。

1.1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1.12.6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並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電箱管理規定1.13.1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1.13.2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1.13.3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

1.13.4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爲,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1.13.5電箱安裝就位後,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14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並經電氣技術員同意,並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溼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在特別潮溼,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2.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電焊工

2.1.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2.1.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範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後應清除積水、積雪後方可作業。

2.1.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2.1.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採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2.1.8施焊地點潮溼或焊工身體出汗後而使衣服潮溼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乾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1)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迴路時。 (3)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更換保險裝置時。

(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1.11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並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並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正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1.13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1.14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採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1.16下班後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並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乾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溼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於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於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於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於更換焊條。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2.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 S。

2.2.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採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於50m。

3.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施工現場優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並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 S的漏電開關

3.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並應設專人看護。

3.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採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3.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單位裝修、改造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裝修設計規範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審覈,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3、施工單位應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4、局部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5、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6、根據季節特點以及各工種的操作特點,制定相應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本單位《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及臨時用電審批等規章制度。

7、施工現場禁止吸菸。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設備;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8、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設備設施。

9、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10、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乾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後必須立即斷電。

12、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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