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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理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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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理用藥,每個人都會生病,而有些人生病是自己盲目用藥品而且是大劑量用藥,這樣是對身體有很大危害的。那我們該如何安全合理用藥呢?下面是我爲大家整理的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和使用。

安全合理用藥

安全合理用藥1

安全合理用藥

一、接種疫苗是預防一些傳染病最有效、最經濟的措施,國家免費提供一類疫苗。

疫苗一般是指爲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用於人體預防接種的生物製品。相對於患病後的治療和護理,接種疫苗所花費的錢是很少的。接種疫苗是預防傳染病最有效、最經濟的手段。

疫苗分爲兩類。第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規定受種的疫苗,目前第一類疫苗以兒童常規免疫疫苗爲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減毒活疫苗、無細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風疫苗、甲肝疫苗、A羣流腦疫苗、A+C 羣流腦疫苗和乙腦疫苗等,此外還包括對重點人羣接種的出血熱疫苗和應急接種的炭疽疫苗、鉤體疫苗。第二類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費並且自願受種的其他疫苗。第二類疫苗是對第一類疫苗的重要補充,並不是第二類疫苗就不需要接種,實際上有些第二類疫苗針對的傳染病對人們威脅很大,如流感、水痘、肺炎等,患病後不僅對個人的健康造成很大危害,也增加了經濟負擔。公衆可以根據經濟狀況、個體的身體素質,選擇接種第二類疫苗。

二、用藥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

任何藥物都有不良反應,所以要謹慎用藥。有些疾病並不需要服用藥物,例如普通感冒,只要注意休息、戒菸、多飲開水、保持口腔和鼻腔清潔、進食易消化食物,同時經常開窗,保持室內空氣清新,一般5—7天即可自愈。服藥時應避免同時服用多種藥物,藥物的不同成分之間有可能會發生相互作用,有些藥物也許會因此而失效,不僅影響原有的療效,而且可能會危害身體健康。所以用藥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的原則。

三、購買藥品要到合法的醫療機構和藥店,注意區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購買。

購買藥品要到合法的醫療機構和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藥店。

處方藥是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纔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目前,大部分藥品都屬於處方藥,如所有的注射劑、抗菌藥物、毒麻藥品等。

非處方藥是指不需要憑執業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這些藥物在臨牀應用時間較長,藥效明確,不良反應較少。非處方藥根據其安全性又分爲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非處方藥包裝盒上“OTC”標誌的底色爲紅色,只能在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並配有執業藥師或藥師以上藥學專業人員的社會藥店、醫療機構藥房購買。乙類非處方藥包裝盒上“OTC”標誌的底色爲綠色,除社會藥店和醫療機構藥房外,還可以在經過批准的普通商業企業零售。

四、閱讀藥品說明書是正確用藥的前提,特別要注意藥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項、不良反應和藥物間的相互作用等事項。如有疑問要及時諮詢藥師或醫生。

藥品說明書是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覈准,指導醫生和患者選擇、使用藥品的重要參考,也是保障用藥安全的重要依據,是具有醫學和法律意義的文書。藥品說明書主要包括警示語、藥品名稱、適應證、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項、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和保存條件等,這些與患者用藥有關的`內容,在用藥前都應該認真閱讀。否則,就會給安全用藥帶來隱患。對其中不明白的內容應該及時諮詢藥師或醫師。

五、處方藥要嚴格遵醫囑,切勿擅自使用。特別是抗菌藥物和激素類藥物,不能自行調整用量或停用。

處方藥只有遵照醫囑使用才能達到預期的治療效果,不可擅自使用、停用或增減劑量,否則可能會引起嚴重後果。

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滅細菌或抑制細菌生長作用的藥物,包括各種抗生素(如大環內脂類、青黴素類、四環素類、頭孢菌素類等)以及化學合成的抗菌藥物(如磺胺類、咪唑類、喹諾酮類等)。使用抗菌藥物,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嚴格按醫囑用藥。首先必須按時、

按量使用。因爲抗菌藥物在體內達到穩定濃度才能殺菌、抑菌,不規律的服藥不僅達不到治療效果,還會給細菌帶來喘息和繁殖的機會。其次一定要按照處方規定的療程服用。因爲抗菌藥物完全殺滅或抑制細菌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沒有按療程服用,易導致細菌產生耐藥性,疾病難以治癒。

安全合理用藥2

安全合理用藥2

兒童安全用藥

1、用藥不準

比如在感冒初期,沒有出現細菌感染時使用抗生素;有的孩子已經發生肺部感染,家長卻光給孩子吃感冒藥。

2、劑量不對

如果家長給3—4歲的兒童,按照嬰兒期的劑量服用,就無法發揮療效。而用到了七八歲兒童的劑量,有可能出現明顯的副作用。

3、重複用藥

幾種作用相似的藥物疊加使用,如同時服用多種感冒藥、止咳藥、化痰藥,會引起多汗、腹瀉等症狀,有的會引起肝腎功能異常。

孩子身體不舒服時,家長在用藥前首先要觀察孩子的病情變化,如果出現持續高熱、劇烈咳嗽、頻繁嘔吐、頻繁腹瀉、尿量減少、神志改變、食慾下降、面色改變、呼吸加快或呼吸困難、手足冰涼等情況,應及時到醫院就診。

其次,無論是病情較輕自行用藥,還是去醫院就診,都要注意記錄孩子的藥物過敏情況,凡是曾經過敏的藥物一律不能使用,而且就診時要及時告知醫生。

自行給孩子服藥時,應根據患兒的病情、年齡、體重、個體對藥物的反應等綜合情況,再參考藥品說明書選擇藥物的種類和劑量。要注意,嬰幼兒、學齡兒童由於肝腎功能尚不完備,一些成人的藥物不適合使用;而12歲以上兒童,肝腎功能逐漸完備,體重接近成年人的患兒,有些藥物可按成人劑量服用。

孩子的藥量怎麼算

計算兒童用藥劑量主要有4個依據:年齡、體重、體表面積和藥品說明書。

按年齡計算時,1歲兒童用藥劑量爲成人的1/5,2歲爲1/4,4歲爲1/3,6歲爲2/5,9歲爲1/2,12—14歲爲2/3,18歲時即與成人用藥劑量相同。

有的孩子與同齡兒童相比,太胖或太瘦,用藥時主要參考“按體重計算法”。即用藥量爲兒童體重(公斤)和成人體重(50或60公斤)的比值,再乘以成人用藥劑量。比如體重爲20公斤的孩子,用藥量約爲成人的1/3至2/5。

需要注意的是,藥品說明書如果已明確兒童用藥劑量的參考值,應以此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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