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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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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夫妻感情破裂想要離婚最快的方式是協商一致通過協議離婚,在現實生活中,夫妻一方想離婚,而另一方可能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以下了解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

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1

一、怎麼離婚最快如果男方不同意

一方不願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可能向人民院起訴離婚,如果想法院判決離婚的,需要收集能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證據要怎麼收集

在離婚案件中,蒐集相關證據非常關鍵,但切記在蒐集證據過程中,要保證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主要可以從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如一方與他人同居、暴力、賭博、吸毒等有關證據。

第二,雙方財產的證據。比如房產證、購房合同、出資證明、銀行的開戶行及賬號、股權登記、財產協議等。

第三,債務的證據。比如借款協議或者借條。

第四,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證據。比如雙方經濟收入、家庭氛圍、教育程度、子女意願、證人證言、父母與子女的依賴程度等。

第五,一方婚外情或者婚內與他人同居的證據。比如親密照片、錄像、書信等。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另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而起訴方要注意收集證據。

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2

第一部分 法定離婚方式

法定的離婚方式分兩種:

第一種是協議離婚,也就是雙方都同意離婚,也能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處理達成一致的,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第二種是訴訟離婚,也就是任何一方不同意離婚,或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不能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的,則由夫妻中任何一方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

除了這兩種方式,沒有別的離婚方式,分居兩年自動離婚之類的說法都是誤傳。

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 第2張

第二部分 快速離婚指南

一、如果雙方能就離婚相關事項協商一致,且雙方信任度也還可以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後儘快申請協議離婚。

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處理達成一致後,及時向相關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30天離婚冷靜期滿後,及時共同去申請離婚證,那麼基本可以在30天-60天內順利離婚。

二、如果雙方雖能基本協商一致,但雙方信任度不那麼好,或者財產爭議金額比較大,後續還可能發生爭議,或者雙方對於離婚協議內容不是那麼有把握的情況下,建議走訴訟離婚的程序,通過法院調解離婚,這種情況下,如果順利的話,可能30天內就能離婚。

一方面,如果雙方信任度不那麼好,雙方離婚冷期內鬧點矛盾,一方撤回離婚申請,或者離婚冷靜期滿後不配合另一方去領取離婚證,那麼協議離婚程序就得重新提起,如此反覆,就不能確定雙方到底何時才能順利離婚;

另一方面,離婚協議本身沒有強制執行力,即便離婚登記完成了,但只要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約定,對方還得起訴到法院,比如,協議約定房子歸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就是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那拿到房子的一方就只能向法院起訴;又或者離婚協議籤不好,好多事情約定不明確或者沒約定等,雙方也需離婚後再向法院起訴解決相關爭議。

所以,這種情況下,一方可向法院起訴,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離婚,只要雙方訴訟中還能協商,一般可在法院兩個月的訴調期限內調解離婚,甚至一個月內就可以順利調解結案,時間上來說,可能比協議離婚還快(當然,前提還是起訴後的訴調階段對方還是同意離婚)。比如, 2021年1月,我這邊接觸的四個離婚案件,都是在立案後兩個月內在浦東法院調解結案,有兩個調解結案時離當事人提交訴狀還不到一個月。

三、如果雙方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就只能儘快提起離婚訴訟。

(一)如果有以下這幾種情況的,那你也只能選擇訴訟離婚。

比如:

1、你離婚意願強烈,但對方完全沒有離婚的打算,壓根不同意離婚的;

2、雙方同意離婚了,但孩子撫養或財產分割上爭議較大、始終達不成一致的;

3、你急着離婚,可對方“玩消失”了,下落不明的';

4、對方有家暴傾向的,根本不準備和你離婚的;

5、雙方在國外或港澳臺登記結婚的;

6、一方屬於限制行爲能力或無行爲能力者的。

(二)一方起訴後,可能有下列結果:

1、另一方看到你離婚的決心,改變態度同意離婚的,那基本上也可以在第一次起訴時判決或調解離婚,如果是在訴調階段就能調解離婚的話,目前最快的可能提起訴訟後一個月內就能調解結案。比如, 2021年1月,我這邊接觸的四個離婚案件,都是在立案後兩個月內在浦東法院調解結案,有兩個調解結案時離當事人提交訴狀還不到一個月。

2、對方堅持不同意離婚,那第一次起訴法院基本不會判決離婚,基本就需要二次起訴,甚至更多。但總歸你堅持要離婚,儘快起訴就是了,法院最終還是會判離的,無非就是時間上比較久而已。

而且,離婚訴訟中也可“以打促談”,必要時可以適當的利益讓步換取時間。一方面,要向起訴法院讓對方知道你離婚的決心,另一方面,訴訟中也可以繼續與對方談判,如果能在離婚訴訟中達成一致,也能儘快結案。要知道,有些財產爭議比較大的離婚案件,一次訴訟耗個三四年都很正常,所以,可能的情況下,任何時候不要放棄協商的機會。必要的時候,也可以考慮以利益來換取時間的加快。

3、對方堅持不同意離婚,也不協商的,那就只能一直起訴,直至法院判決離婚。

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3

一、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

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結束婚姻關係。一方提起離婚訴訟,調解無效後,法院經過審理髮現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一般會准予離婚的訴訟請求。若是經過審理髮現雙方之間感情還沒破裂,還有修復的可能,一般不會准予離婚的訴訟請求。

二、離婚的條件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爲,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男方不同意離婚怎樣快速離婚 第3張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爲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爲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三、離婚的程序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覈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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