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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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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當婚姻出現了問題無法徹底解決的時候,會選擇離婚的方法來結束婚姻的,下面瞭解起訴離婚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起訴離婚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1

在訴訟離婚案件當中,經常會存在一方主張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這種情況下,作爲案件當中主張要離婚的一方當事人,只要有足夠的證據,那麼離婚的成功概率就會增多。大概分爲以下這幾種情形,主張離婚的一方當事人,有足夠的證據去證明,夫妻兩個人已經發生感情破裂,分居的時間已經達到了兩年的時間;主張離婚的當事人,可以提供對方存在一些不良的生活習慣。比如對方有家庭暴力的行爲,或者是存在婚外情,在二人夫妻關係存在期間,還與他人進行同居生活;主張離婚的一方,可以提供對方當事人在婚姻關係種,存在過錯的一些其他有力證據。擁有了有利的證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法院纔會判決當事人准許離婚。

起訴離婚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在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的時候,作爲案件當中的原告一方,應該向被告戶口所在地方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如果當事人的戶籍地址與住所是不在一個地方的,要按照經常居住地來確定地點,向住所當地的人民法院來進行訴訟處理。這個時候,如果屬於被告一方的當事人,出現了下落不明的情況的時候,還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可以證明,被告一方確實是出現了下落不明的相關資料,這類資料由被告當事人住所的居民委員會來提供。作爲離婚案件當中的起訴一方,必須是與起訴案件有着直接關係的當事人,如果沒有直接的關係,這樣申請的訴訟請求,是不會被人民法院所受理的。

離婚案件經過一審的判決之後,如果案件當中的當事人,對於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存在不認同的情況的時候,可以在向上一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處理

起訴離婚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2

我國法律判決離婚的的條件就是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那麼在你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法院是不會判決你離婚的。因爲什麼,就是因爲現在的婚姻太脆弱了,有的夫妻一言不合就要鬧離婚,對待婚姻如兒戲,今天結婚,明天離婚了,後天復婚了,因此爲了保障婚姻的穩定性及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的,除非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存在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的證據。

第一次離婚需要注意的事項。

那麼法律上關於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都有哪些呢,如何來認定這些證據呢,我們一起看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關於離婚是這樣規定的,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視爲感情徹底破裂,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上述這五種情形屬於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具備任意一種情形請求離婚,不論對方是否同意,法院都是會判決離婚的。

那麼上述五種證據,法院在審理時是如何認定呢,我們來一一來分析一下。

1、重婚指的是夫妻二人已經結婚登記了,但是其中一方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與其他人成爲了夫妻,那麼這個時候就可以認定爲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指的是明明自己已經是已婚身份,卻違背道德有另外的非配偶關係的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就屬於法律上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對另一方採取的身體暴力,致使另一方身體受到傷害,這種行爲必須一直斷斷續續持續着,並且有傷情報告提供,否則不能認定爲家暴。因此當夫妻中的一方遇到家庭暴力,如果想離婚的話,一定要及時報警固定證據,並且在醫院進行治療,留有記錄,這樣離婚時可以直接認定爲感情破裂。家庭暴力當然也包括虐待配偶的另一方,但是家庭暴力僅僅包括身體暴力,可不包括冷暴力和言語暴力哦。

4、遺棄家庭成員,一般指的是,本來夫妻之間互相具有扶助義務,但是一方卻因一些原因,未盡到扶助義務,導致另一方被遺棄的行爲,常見的就是夫妻中的一方生病需要治療,另一方卻將其遺棄。

5、有賭博或者吸毒行爲屢教不改的,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有不良嗜好,並且這種不良嗜好,時有發生,不論怎麼溝通,就是不去改變,給另一方帶來了經濟和精神上的痛苦,常見的就是吸毒或者賭博行爲,因此只要具備這種嗜好,並且屢教不改的,都是可以認定爲感情徹底破裂情形。

6、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這個我要着重說明一下,這裏面需要注意兩點,一點是因爲感情不合問題分居的,另一點是分居必須滿兩年。如果是其他原因分居的,即便分居很多年,也不認定感情破裂,必須是因爲感情不合引起的分居。如果是分居沒有滿兩年,也不算感情破裂,而且這兩年必須是一個持續狀態,不能是斷斷續續的,否則也不會認定爲夫妻感情破裂。

7、其他情形就包括,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這個時候也會認定爲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所以上述幾種情況,都是法院認定夫妻二人感情徹底破裂的證據,具備其中之一,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定了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之一,都會判決夫妻二人離婚,不論對方是否同意。如果沒有上述情況之一,一方起訴離婚,但是另一方就是不同意離婚,此時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第一次起訴未離婚,第二次起訴必離婚。

那麼一些人就會問了,對方不同意離婚,那麼我這個婚姻就離不了了嗎?不是這樣的,如文章開頭我所講的那樣,現代文明社會,就不存在離不了的婚。記住一句話:離婚,一次未離,二次必離。那麼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請接着往下看。

當我們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試圖以拖着爲手段阻止你離婚,而你又不能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那麼你只需要按照如下兩天途徑去做:

第一種:第一次起訴離婚開庭時,當庭向法院申請撤訴。然後過了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第二種情況:直接等待法院判決駁回你的離婚的訴訟請求後,然後過了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對此,很多人就有疑問了,你的意思是讓我們二次起訴嗎?還有就是爲什麼要過了六個月那麼久啊,時間短點不行嗎?還有就是第一種情況和第二種情況我選擇哪一種比較好呢?好的,接下來我逐個解答這些問題。

首先,二次起訴的理由。

之所以二次起訴,完全是因爲你第一次起訴時,對方不同意離婚,你也提供不了感情破裂的證據,那麼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第一次離婚起訴,由於對方不同意離婚,是不會判決你離婚的,等到法定期限過後,你第二次起訴離婚,這次起訴,無論對方是否同意離婚,法院都會認定感情徹底破裂,就會判決你們離婚了。這也就是二次起訴離婚的理由。

起訴離婚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第2張

其次,爲什麼是六個月,能不能提前。

這六個月是法律規定的法定期限,自你第一次起訴離婚時當庭撤訴或者法院判決駁回你的離婚的訴訟請求時開始計算,六個月過後你完全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但是沒有過六個月,法院是不會受理的'。這六個月也相當於離婚的冷靜期,如果冷靜期過了,你還是堅持離婚,這個時候不論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院都會判決離婚。

最後,選擇哪種方式比較好。

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對方不同意離婚,也不具備感情破裂的證據時,是選擇當庭撤訴好還是判決駁回好,其實這兩種途徑,沒什麼差別,都是婚姻沒有離成的結果,選擇哪一個都沒問題,不過還是建議選擇第一個當庭撤訴,因爲與其讓法院駁回你的訴訟請求,還不如自己主動撤訴,要知道自己主動撤訴後可以直接計算六個月的再次起訴時間,但是選擇駁回你的訴訟請求的話,法院還需要時間去寫判決書,這個過程都是在浪費你的再次起訴的時間。

總結

對於不想繼續維持婚姻的人來說,離婚也不是什麼難事,即便是對方拖着不配合,要是你堅持離婚,肯定都能離婚。只不過是需要一次起訴離婚,還是兩次起訴離婚而已。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具備文章中所述的法院認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情形中的任何一個,此時不論對方是否同意離婚,法院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任何感情破裂的證據,而對方又不同意離婚,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這個時候我們可以選擇當庭撤訴或者等待法院駁回我們的訴訟請求,然後等待六個月過後,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此時法院開庭後,不論對方是否同意離婚,也不論是否有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都會判決你二人離婚的。也就是說,對於離婚來說,一次沒有離成,按照我所說的去做,二次離婚時,絕對可以離婚。

起訴離婚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3

一、已起訴離婚但一方不想離怎麼辦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法院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纔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第二次訴訟是會判決離婚的。

但是如何有證據證明符合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的話,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具體如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起訴離婚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第3張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要多久能離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一審不判離的話,原告可以在接到判決之後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但二審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審一般又要3個月的時間。也可以不上訴,而是在6個月後再次起訴,重新進入一審程序,時間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認爲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離。那就只好再等6個月,進入第三次起訴。。。

因此,起訴離婚最快一、兩個月就完成,最長要拖好幾年也離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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