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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以夫妻名義同居多久能夠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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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以夫妻名義同居多久能夠成重婚罪,我想說女人幹什麼不好,去給那些男人當小三豈不是虧了自己,思來想去也不覺得划算啊。那麼來看看和小三以夫妻名義同居多久能夠成重婚罪吧。

和小三以夫妻名義同居多久能夠成重婚罪1

一、與第三者同居多久以上算重婚?

同居時間長短和重婚沒有直接關係,以夫妻關係居住在一起的就構成重婚。重婚罪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和小三以夫妻名義同居多久能夠成重婚罪

二、涉嫌重婚的辯護詞的內容有哪些?

(一)標題。可寫“關於案的辯護詞”。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瞭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於律師)。在前言的最後,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爲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表意見;認罪態度主要是根據“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五)寫明辯護人姓名,並註明具體日期。

認定對方重婚是必須要有相關的證據的,出軌和重婚雖然都已經嚴重的損害到了夫妻的感情,但鑑於重婚跟出軌的法律性質不一樣,所以,自己如果沒有其他的證據,只是因爲對方跟第三者同居時間久了的話,沒辦法告重婚.

和小三以夫妻名義同居多久能夠成重婚罪2

一、與第三者非法同居多久算重婚

對於非法同居算做重婚的時間是沒有規定的,非法同居如果不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不構成重婚罪,只有以夫妻名義生活的纔會構成重婚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同居指男女共同生活,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出現,別人也不認爲他們是夫妻,這樣是不構成重婚罪的。

二、非法同居的定義

1、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係。

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典型的同居關係。

3、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開的同居關係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和小三以夫妻名義同居多久能夠成重婚罪 第2張

三、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區別

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結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實質要件,與結婚登記不同的是僅在於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並沒有一定要以夫妻的名義生活,而且也不能視爲結婚。

2、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一旦被認定爲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財產亦不能視爲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同居關係依法應予以解除。

3、兩者的財產關係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視爲夫妻共同財產。同居期間所得財產,除非有相關證據證明,否則,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4、兩者的身份關係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係,所生子女視爲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雙方爲非法的,雙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關係,所生子女爲非婚生子女。

因此從全文敘述可以得知,對於非法同居多久算重婚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主要取決於非法同居是否以夫妻名義,如果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就構成重婚。

和小三以夫妻名義同居多久能夠成重婚罪3

與小三同居多久算重婚:和已婚女人同居多久纔算重婚罪

和已婚女子同居沒有時間限制,只要是構成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爲周圍的羣衆所公認。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沒有領取結婚證,不算重婚,除非構成認可的事實婚姻。重婚罪怎麼讓取證。

事實婚姻: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爲事實重婚。同住多久屬於重婚罪。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爲,一切不合法的,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爲周圍的羣衆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爲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的兩性關係和行爲,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羣衆也不會承認其爲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和小三以夫妻名義同居多久能夠成重婚罪 第3張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爲始於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

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22週歲,女20週歲);

2、雙方自願結婚;重婚罪不想坐牢怎麼辦。

我老公和小三公開同居幾個月了,請問這算重婚嗎

3、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重婚罪的處罰:

根據第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爲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丈夫和小三有了孩子怎麼辦。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爲是有意他人婚姻的行爲。

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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