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

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7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婚姻不總是美好的,有時候也充滿着謊言和背叛,在現在社會中有很多男性出軌就直接脫離了家庭,轉而和小三住一起,那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

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1

男方結婚的情況下與小三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的,是會構成重婚罪的,但只是普通同居的,不會構成重婚罪。

事實婚姻的認定

1、以夫妻名義;關於第一個要件,雙方須以夫妻相稱,這一點可以根據同居雙方的供述認定。但是,由於大多數當事人在事發後都拒絕承認這一點,所以只能間接地來證明。如雙方居住的地方有無表徵其是夫妻的證據,包括房內有無"喜"字、有無雙方喜慶的請柬、有無夫妻共同生活必需的用品;雙方對外是否以夫妻相稱、對外人稱其爲夫妻是否加以阻止或糾正。

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

2、公開同居生活;對於第二個要件"公開同居生活",首先,這種同居必須是公開的,即雙方對此是毫不掩飾的,雙方的事實婚姻關係須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對外的公示性,若是祕密的,則不能認定爲事實婚姻,最多隻能認定是通姦,而通姦在法律上是不被認爲重婚的。關於"同居生活",則包含了更多的內容,因爲正是由於雙方所構成的是一種"婚姻關係",所以這種同居必須是和夫妻的共同生活具有完全的同一性或者適格性,包含夫妻生活的實質內容:

(1)雙方須有同居生活的事實,而且這種同居須是長期的、穩定的,若是短暫的、隨時可以結束這種關係的同居,則不能認爲是事實婚姻;

(2)雙方須有夫妻關係的實質內容,如雙方相互間以夫妻身份相對待,具有共同的財產,雙方相互扶助,相互扶養,具有穩定的兩性關係,具有共同的經濟生活,具有共同的社會生活等等。

3、羣衆也認爲其是夫妻。

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2

重婚罪立案標準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告丈夫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僞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 第2張

怎麼告丈夫重婚

在發現丈夫重婚時,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訴他涉嫌重婚罪,但是勝訴是需要充足的證據的,那麼妻子在起訴丈夫重婚時應該證明他有重婚的行爲。符合重婚罪的條件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者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首先就是要證明丈夫與其他人有以夫妻的名義生活,比如丈夫與另一人互稱“老公”、“老婆”,有共同生育的子女,丈夫居住地周圍的`鄰居都有理由認爲他們是夫妻,並不知道丈夫在法律上的妻子另有其人,這種情況就需要收集證人證言來證明丈夫有重婚罪的行爲。或者是丈夫沒有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就與其他人辦理了結婚登記,這種情況比較容易拿到證據,在民政局一查就可以知道。其次,同居時間的長短也可以作爲證據。丈夫與另一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應以持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段爲必要,如果他們只是短期的以夫妻名義同居,二人並沒有打算長期維持這種婚姻關係,比如說二人只在一起連續生活了短短的幾個月,或者是斷斷續續地在一起生活了不足一年的時間,則不宜認定丈夫有重婚的行爲,否則有定罪擴大化的嫌疑。一般應以持續一年以上作爲認定的標準爲宜。最後,可以收集一些其他的證據,比如丈夫與另一人在購房、租房、安裝電話、網絡等事項時所填寫的一些表格中記載的二人之間的關係,他們如果有生育的話,嬰兒出生時的手術通知書上的簽名,嬰兒出生證上的父母欄的記載等等諸如此類的證據,都可以也應該成爲重要的證據。

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3

遭遇重婚須注意證據收集

重婚罪既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在重婚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時可自己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訴,當證據不足時,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鑑於現實中存在大量的重婚受害人,因爲經濟上依賴重婚者,或者受到重婚者的人身限制、威脅恐嚇、家庭暴力等,不敢提起自訴或向公安機關報案,知情的人民羣衆、社會團體和有關單位也可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提出控告或檢舉。

刑事訴訟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證據的收集對於犯罪的證明至關重要。重婚罪自訴的舉證責任要由自訴人承擔,即便因證據不足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其偵查,對於重婚罪來說沒有人能比受害人對證據的接觸更直接、更容易。因此,受害人一旦發現對方有重婚的可能,一定要注重第一手證據的收集與保存,以防對方後期毀滅證據。

和小三住一起屬於重婚罪嗎 第3張

在收集證據時,應注意以下幾點:首先,能夠確定第三者的身份,諸如姓名、樣貌、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其次是能夠證明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可以通過調取雙方聊天記錄對彼此的稱呼、取得二者共同買房或租房的合同、製作載有二者親密行爲的錄音錄像、走訪二者同居住所的鄰居獲取證言等,同時儘量爭取多個證人出庭;三是重婚者或第三者自認重婚的證據務必小心留存,包括語音、錄像、文字聊天記錄,如有保證書、悔過書、協議書等書面材料儘量簽字或捺手印,有較強的證明力。另外,以下證據對重婚有重要證明作用,但受害人自己不能調取,需要通過律師持有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調取或申請法院調取,包括重婚者和第三者的婚姻登記檔案;重婚者以配偶名義簽字辦理住院、同意手術的手續材料;載有重婚者及第三者姓名的房產證等證明文件。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