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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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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在現實生活中,男女之間未婚同居已成爲常見的現象。這就出現了非婚生子女的概念,而這裏面的講究是非常多的,下面爲大家分享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

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1

一、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

未婚有孩子,父母雙方可以協商由哪一方撫養。起訴至法院的,如果孩子不滿兩週歲,一般由母親撫養;對已滿八週歲的孩子,要尊重其真實的意願;對二到八週歲的孩子,根據最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二、三款規定,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

二、子女贍養老人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23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實踐中,以下與子女履行贍養義務有關的六個問題需要明確:

(一)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子女獨立後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雖然《民法典》爲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爲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爲由而解除。

(二)因父母的錯誤行爲給子女造成心靈、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

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爲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殺害子女的罪行的,父親姦污女兒的,父母犯有虐待、遺棄子女罪行的等等。

(三)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有無贍養義務。

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爲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爲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

(四)贍養父母不能以“分家析產”爲條件。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五)子女怎樣分擔贍養扶助義務。

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對其年幼時的關心、疼愛程度或者結婚時資助的多少作爲砝碼來衡量贍養扶助義務的多少。

至於贍養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不在父母身邊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還應當經常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當父母由於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時,子女除應分擔爲其治病所需的醫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外,還應承擔照顧、護理父母的義務。

(六)兒子(女兒)去世後兒媳(女婿)是否有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

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關係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親關係。兒子(女兒)去世後,因兒子(女兒)與媳婦(女婿)的婚姻關係消滅而使得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姻親關係亦不復存在。

兒媳(女婿)是否承擔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我國法律未作明確規定。因此,不能強令兒媳(女婿)承擔此項義務。

三、非婚子女撫養權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協議是出自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規定的,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協議有效,有法律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2

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

(一)夫妻可以協商決定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由於同居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的問題實際上屬於一個民事問題,所以夫妻當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達成協議。

比如,《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這就是說,對於同居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這樣的'問題,一般先由父母協商確定。如果雙方對同居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難以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確定。

(二)法院起訴解決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 第2張

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夫妻離婚後,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作出判決,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品德習性、受教育狀況等。總之,法院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最有利於小孩健康成長的一方。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3

一、未婚生育的子女撫養權歸誰

1、非婚生的子女,在兩歲以前通常由母親撫養,除非母親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比較嚴重的疾病,孩子不適合與其一起生活的。

2、如果母親或者父親身體健康,且能夠爲孩子的成長提供良好條件,並且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在爭奪撫養權方面更有優勢,因爲對於成長期的孩子,法院一般不會輕易改變其成活環境。

3、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八歲之後,可以遵從孩子的意願,並在各方面因素的考量下,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父母之間其中一方。

4、如果孩子一直是由其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撫養,他們也有能力、意願幫助自己的孩子撫養孫輩子女的,法院將會對撫養孩子的一方做優先考慮。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未婚子女撫養權歸誰 第3張

二、未婚生育要交多少罰款

1、未婚生育罰款的金額不是統一的;

2、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徵收;

3、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及三個以上子女的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4、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倍徵收;

5、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當事人,女方生育時不滿28週歲或者距生育第一個子女的間隔不滿4年的,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五分之一徵收;

6、對違反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年人均純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人均純收入的平均值高於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以其實際收入爲基數,按照本條前三項規定的徵收標準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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