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

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離婚的時候心裏面大家都是很難過的,我們知道很多年輕的夫妻在結婚之後發現兩個人相處不來就選擇離婚,但是有的是在外地,下面看看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

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1

離婚手續通常來說是可以跨省辦理的,只要辦理地點是屬於男女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戶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戶口所在地,帶好相關證件去辦理登記就可以了。但是協議離婚是不能異地辦理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

一、在外省可以辦離婚證嗎

辦協議離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辦,不能異地辦。但如果是到法院離婚,2人都離開戶口地,被告在你說的異地居住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異地法院辦離婚。其他情況不能異地辦理。

二、異地辦理離婚手續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的有關規定,對於異地離婚向有關法院應提供的材料有一下幾種。

1、夫妻雙方須帶上各自的身份證明;

2、雙方的結婚證;

3、離婚訴狀及其附件;

4、與案件有關的相關證據;

5、人民法院需要的相關材料及有關證件。

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2

一、外省可以辦離婚手續嗎

可以辦理。異地離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離婚,但一方或者雙方不在婚姻登記地居住的情況。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協議離婚(去民政局離婚)和訴訟離婚(去法院離婚)兩種情況,因此夫妻在異地辦理離婚也可以分爲異地協議離婚和異地訴訟離婚,不同的情況辦理離婚的手續也不同。

二、異地協議離婚

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外地協議離婚,離婚辦理的方法爲: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三、異地訴訟離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過一年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原告在戶口所在地而被告已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均在異地超過一年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 第2張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由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 軍人離婚

在軍人離婚的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根據以下的情況而有所不同:

(1)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

此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夫妻辦理離婚手續也分爲不同的情況,如果是在外省離婚也分爲異地協商離婚和異地訴訟離婚,異地協商離婚是指雙方在協商好的情況下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去簽訂離婚協議,訴訟離婚是到一方長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最後由法院判決離婚。

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3

一、跨省離婚怎麼辦手續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2、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爲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跨省能辦離婚手續嗎 第3張

二、異地離婚如何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首先跨省可以辦理離婚手續,但是要異地離婚一般只能經過訴訟離婚的途徑。按照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選擇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就是協議離婚,而且這種只能到男女雙方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辦理,這種不可以異地辦離婚。

2、還有另一種就是通過法院離婚。 若是兩人都離開戶口地,並且在異地有居住超過一年的證明,安全就可以在異地法院辦離婚,其他狀況就不能選擇異地辦理。

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後,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麼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