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離婚證需要什麼證件和手續,現在很多年輕人從結婚再到離婚快得想龍捲風一樣,最後是一本離婚證結束了兩個人的婚姻。那辦離婚證需要什麼證件和手續呢?下面一起看看吧。
辦離婚證需要什麼證件和手續1
離婚需要攜帶的證件:
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判斷兩個人感情師傅已經破裂,是需要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以及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但是經過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如果一方要求離婚,通過調節之後無效,可以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離婚證辦理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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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離婚證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二、那辦離婚證流程如下:
1、準備相關證件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準備相關材料
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裏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願離婚,並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後,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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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遺失怎麼辦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確認屬實的,應當爲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離婚證丟了怎麼補辦
離婚證補辦要到原來辦理離婚的民政部門辦。因爲當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是有備案的。
1、內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和離婚登記檔案、《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2、香港居民的離婚證補辦應當提交:
(1)通行證或者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3、澳門居民的離婚證補辦應當提交:(1)通行證或者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4、臺灣居民的離婚證補辦應當提交:(1)臺灣居民通行證或者旅行證件;(2)本人身份證。(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5、出國人員、華僑的離婚證補辦應當提交:(1)本人的有效護照。(2)本人離婚登記檔案(3)《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6、當事人離婚證補辦需要各提交二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備註:第二代身份證複印時需要正反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