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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異地登記需要拿離婚證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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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異地登記需要拿離婚證嗎,如今是一個法制的社會,很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都離不開法律。就像婚姻需要經營,一旦出現不可彌補的問題,走向分離。那麼再婚異地登記需要拿離婚證嗎?

再婚異地登記需要拿離婚證嗎1

一、再婚領證需要帶離婚證嗎

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婚姻登記工作人員審查後髮結婚證。

二、再婚的具體流程

1、申請。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離婚後再婚需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再婚異地登記需要拿離婚證嗎

3、審查。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

再婚異地登記需要拿離婚證嗎2

一、復婚手續是否可以異地辦理

外地不可以辦理復婚手續。

公民結婚證辦理和復婚辦理都是一樣的,要求公民提供有效的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進行辦理,復婚辦理還需要提供有效的離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等資料到雙方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進行辦理,不可以異地辦理復婚。

二、復婚辦理的手續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如下: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覈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再婚異地登記需要拿離婚證嗎 第2張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三、申報材料

(一)中國公民:

(1)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離婚或喪偶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二)外國公民: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

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或喪偶的,如離婚或喪偶證件系居住國出具的,該證件須由居住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三)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再婚異地登記需要拿離婚證嗎3

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一)戶口證明的複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帶);

(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帶);

(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都要簽名;

(四)結婚證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證明覆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帶)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兩張(男女雙方都要準備)。

二、離婚登記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離婚登記的程序,可分爲申請、審查和程序三個環節:

1、申請要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以上的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託他人代辦離婚手續。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注意:辦理離婚登記時應當領取號碼,排隊等待)

再婚異地登記需要拿離婚證嗎 第3張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把《婚姻法》中關於離婚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告訴有關情況;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爲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爲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離婚問題。

(2)離婚是否確實處於雙方自願。這個只是問一下,並不實質審查。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分割。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3、登記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後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離婚證》的工本費應當在5-10元。各地規定不同。

綜合上面所說的,辦理離婚是可以協議的方式也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對於不同的情況所存在的材料就會不一樣,而且還要按不同的流程來提交不同的材料,這樣雙方纔能合法的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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