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

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4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在成立夫妻關係之後,結婚後與他人同居又叫重婚罪,雙方當事人有權利也有相關的義務要求,因此我們需要爲自己的行爲買單,以下分享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

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1

一、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犯法嗎

已婚者和他人同居,受到侵害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訴離婚,如果與他人以夫妻之名同居的話,涉嫌重婚罪依照目前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及司法解釋的規定,重婚罪有兩種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也就是,同居者即使沒有登記結婚,也存在成立事實婚姻的可能

事實上,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二)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三)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四)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五)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

我們可以知道對於這種婚姻的關係,如果兩人是以非法夫妻的名義在一起同居生活,那麼久觸犯了重婚罪,這種情形下是屬於婚內出軌的重婚罪,也就觸犯了婚姻法,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若雙方都知道這是屬於婚內出軌同居的行爲,那麼都會以重婚罪處理的。

二、關於重婚罪一般同居多久算重婚罪

同居時間的長短和重婚並無直接的關係,在司法實踐中,同居關係視爲重婚的情況:

(一)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且實際同居的;

(二)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並共同生活三個月以上的;

(三)有配偶的人雖沒有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有較穩定同居關係且生兒育女的;

(四)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雖未夫妻相稱,但有穩定的同居關係,在相對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個月以上的。

三、婚後與他人同居屬於重婚嗎

婚後與他人同居也不一定屬於重婚,除非是以下幾種情形:

(一)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

(二)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

(三)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四)明知他人已經結婚,仍然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

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2

婚外同居該怎麼界定

婚外同居需要滿足三個條件,才能構成婚外同居的情況。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義;

3、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在這裏需要說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後,法律不認可事實婚姻。也就是說對於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有配偶的,屬於同居關係,法律不認可此時的婚姻狀態。因此,一方與他人同居時不構成婚外同居。

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爲。

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 第2張

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

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爲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爲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爲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也就是說,雖然在民法上並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對事實上的重婚還是會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以上對於重婚的認定,我們可以看到,不以夫妻名義的婚外同居是不構成重婚的。也就是說,只要是不以夫妻名義的婚外同居,都不算重婚。法律上對此種情況沒有處罰的措施。

但是,對於婚外同居造成的損害,婚內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再收集證據的基礎上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雖然在刑法上沒有什麼處罰措施,但是在民法上,還是可以請求一些賠償的。

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3

一、同居關係如何認定

1、在內部關係上,以夫妻相稱。

以稱謂表示夫妻相稱。以夫妻相稱可表現在稱謂上互稱“老公”、“老婆”、“愛人”“親愛的”、“寶貝”等極其親密詞語,或者帶有隻有長輩至親才能稱呼的“小名”、“暱稱”,或者是專屬於兩人之間的帶有特定親密含義的“愛稱”等。需要指出的是,不能僅憑藉雙方之間向外人介紹對方時用“這是我朋友”,就徹底否定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

以行爲表示夫妻相稱。表現在:雙方搬到一起共同居住;互相履行象夫妻關係一樣的性權利和義務;生活上互相關懷、互相照顧;工作上互相理解、互相幫助、互相支持;經常結伴快樂出遊;雙方已經到專業影樓拍攝了婚紗照,製作藝術影集和展示照片。

2、在外部關係上,以夫妻相稱。

以稱謂表示夫妻相稱。向雙方的家人、親屬、朋友、同事介紹對方是自己的“老公”、“老婆”、“愛人”等。

以行爲表示夫妻相稱。如:共同接待、安排雙方父母、親屬、同事、朋友的探訪,接待中分工負責、井然有序、不分你我;時逢佳節(尤其是春節),雙方共同購置年貨、禮品共同去探訪雙方的父母、親人;

共同參加各自單位組織的外出旅遊,公開共同居住,不避耳目;雙方經常、頻繁地互爲代理行爲,比如代理對方辦理銀行卡、銀行取款、購買生活物品、簽訂各種合同、代理與對方所在單位的同事或者朋友之間的經濟往來等等。

3、在經濟關係上,不分彼此,主要收支混同。

如果雙方雖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經濟上彼此獨立,支出實行AA制,或者約定三七或四六的比例承擔,那麼雙方取得的共同財產如無另外約定,就要以按份共有關係去認定。

大部分同居關係中,男女雙方對於日常支出往往都是不分彼此的,如柴米油鹽、煤水電費等,誰也無法準確計算到底各自承擔多大的比例,如果真的分得很清的,兩個人可能同居時間也不會太長了。

婚後與人同居要判刑嗎 第3張

所謂主要收支混同,也就是雙方對於購房、購車、購整套家用電器、裝修房屋等等必須動用雙方經濟資源的消費時,齊心協力、共同湊錢、共渡難關。在這種情況下,出錢的多少並非是至關重要的,重要的是雙方在思想上、行爲上是否將對方作爲自己的經濟共同體。

4、對共同生活的貢獻上,不分大小、不分彼此、互相理解、互相包容。

對於沒有工作的全職太太(也可能是全職老公,現實較少)將主要精力致力於做家務、伺候雙方父母、撫養小孩、料理對方生活付出較多的,雖然都在花對方的錢,積累的財富,如雙方無另行約定,也應按共同共有對待。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有的雙方都上班掙錢;有的一方掙錢,一方做家務爲主;有的一方掙得多、工作也輕閒,家務也負擔得多。

家庭事務總量是一定的,一方付出得少,對方必然付出得多,但總的原則是雙方都積極地爲共同生活而付出,雙方也都能體諒、包容、理解對方對共同生活的所作的貢獻,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一直穩定、和諧地共同居住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收入也當以共同共有對待。

總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應綜合評定,切不可以點斷面,以偏概全。不能單獨以“未以夫妻名義對內相稱”、“未以夫妻名義對外相稱”、“未出資購置某項財產”、“沒有掙錢養家”、“經常不在家吃飯”、“爲了讓父母歡心才帶他(她)共同探親”、“各拿各的工資卡”就認定雙方未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二、同居關係如何解除

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沒有法律效力,是一種事實關係。

同居關係的解除,分以下幾種情況:

1、一方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其中可能構成重婚罪,法院應當受理並予以解除。

2、同居期間沒有產生子女撫養以及財產糾紛的,法院不予受理。

3、同居期間產生財產以及子女撫養糾紛的,法院應當受理。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