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

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1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當我們遇見自己無法私底下解決的糾紛時,一般都會去找法院幫忙解決,這時候法院就需要走相關的流程了,下面就爲大家分享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

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1

可以直接到中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需要符合相關條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重大涉外案件,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可以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進行第一審。其中,重大涉外案件,包括爭議標的額大的案件。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爭議標的額大的案件、案情複雜的案件,或者一方當事人人數衆多等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

民事糾紛報警會立案嗎

民事糾紛報警後公安機關不會立案,民事糾紛一般不屬於其職責範圍之類,公安機關接到報警之後可以去對其糾紛進行調解處理,但是隻有在涉及刑事犯罪時才能進行立案處理。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2

一、 民事被起訴的流程是什麼樣的?

1、起訴和受理

這是經濟訴訟的首要程序,需要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法院將根據起訴書的情況來決定是否受理案件,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人民法院有權選擇不予受理。

而在起訴書中應當具備的內容有:原告是本案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也就是普通自然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並且所訴訟的案件屬於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的範圍和管轄範圍。只有具備了以上這幾個條件纔會被法院受理。

2、審理準備

審理前的準備需要多方來完成,人民法院在立案的五日之內將起訴狀的副本發送給被告人,而被告應該在收到起訴狀之後的十五日之內提出自己的答辯書。法院應告知當事人相關的權利義務,並組成合議庭並且告知當事人,對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調查和收集相應的證據。

3、開庭

在確定的時間應公開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在開庭前三日通知當事人和其它訴訟相關人員。而審理的過程分爲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意見徵詢、法院調解、法院判決等部分,一般情況下應在立案之後的六個月之內審結該案,如果需要延長的將在院長批准後延長六個月時間。

4、判決和裁定

法庭辯論終結後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做出判決。而在判決前一般都會進行民事調解,由法院組織雙方就具體問題進行司法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出具調解書,如果調解不成功則由法院根據法律精神來進行裁定。

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 第2張

二、《民事訴訟法》對於起訴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先行調解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對於起訴的具體流程,是需要由原告根據自己的訴訟請求來向法院進行申請處理的,司法機關在對案件進行認定時,所依據的是有關法律規定,如果在審理後發現並不存在犯罪事實的,是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的。

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3

一、民事案件沒有證據可以起訴嗎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院也會受理民事訴訟。因爲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主要是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條件,而並不是當事人是否有證據。

二、民事案件起訴條件有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民事起訴和受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含義是指與起訴案件的訴訟標的.有直接有利害關係,或者說,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人身權、財產權利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

民事糾紛會被起訴嗎 第3張

2、有明確的被告。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原告發生了民事權益的爭議。但是需明確的一點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確的被告,而不論所列的被告是否適格,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在立案階段,法院不進行審理和查明,因此,並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範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什麼、支付什麼、反對什麼、確認什麼等應清楚、明白,不能模棱兩可。

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以及支持該訴訟請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實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說明民事法律關係發生、發展、變更、消滅的情況及所持的觀點、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據。至於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證據是否充分、確鑿,法院在立案審查階段不問。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原告起訴的案件應該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也就是說,應當屬於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另外,接收訴狀的法院必須對該案有管轄權才能正式受理該案件。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