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

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8.7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或者調和的事情,這時我們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爭端,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利益。那麼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

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1

終本案件,被執行人應繼續履行,發現可執行財產,法院可以恢復執行。終結執行程序後的五年內,執行法院應當每六個月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並將查詢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執行法院應當及時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關於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第八條

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應當繼續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的,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執行法院。

關於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第九條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恢復執行。申請恢復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執行法院覈查屬實的,應當恢復執行。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的五年內,執行法院應當每六個月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並將查詢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執行法院應當及時恢復執行。

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2

什麼是“終本”?

“終本”指的是執行中,對於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者財產暫時無法處置的這兩類案件,執行法官依照法律規定,暫時終結案件執行程序的一種方式。

爲什麼要“終本”?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通過“點對點”執行網絡查控系統,依法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工商股權、證券、銀行存款、理財產品、支付寶賬戶、財付通賬戶、公積金賬戶等財產登記信息。

部分案件的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雖然能夠查到財產,但是該財產暫時無法處置。在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納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後,仍無結果。此時,人民法院會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謝某與馬某於2016年9月發生交通事故,法院依法審理後,判決馬某賠償謝某34萬元。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法官經過調查,發現馬某名下無房、無車、銀行賬戶中無存款,也未查到馬某名下有其他形式的財產登記信息。

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 第2張

在向村委會調查後瞭解到,馬某正在監獄服刑,妻子沒有收入來源,家中還有兩個正在上學的孩子,家庭生活困難,村裏已經考慮將馬某家申請爲貧困戶。這就是我們所說的馬某確無財產可供執行,這種情況下,法院就會依法裁定,該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什麼叫財產不能處置?

《關於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第四條,所謂財產不能處置,指的是:(1)被執行人的財產經法定程序拍賣、變賣未成交,申請執行人不接受抵債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又不能對該財產採取強制管理等其他執行措施的;(2)人民法院在登記機關查封的被執行人車輛、船舶等財產,未能實際扣押的。

終本後,法院就不管了嗎?

當然不是!

終本只是暫時終結案件的執行,並沒有免除被執行人的義務。“終本”後,法院對“老賴”採取的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的,可以隨時申請恢復執行,讓案件重新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案件“終本”後,執行法院每6個月都會通過全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發現財產的,法院將依職權恢復執行。因此,“終本”不是執行案件的終結,更不是對“老賴”的放縱,在“老賴”履行義務之前,法院會追究到底!

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3

法律分析:終本案件5年後,法院不會終結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纔會終結訴訟:

(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係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

(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係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案件終本滿五年無財產終結執行影響最大的是名下有資產的人

強制執行法草案大概率會通過,終本滿五年查無財產將終結執行也會成爲事實,這條規定影響最大的莫過於那些名下有房子車子的人。

各下本身無財產的債務人法院自然執行不能,只要債務人履行了財產報告後基本上就可以終結本次執行了。然後等五年也沒有翻身的話就可以直接終結了。

終本5年後法院會終結案件嗎 第3張

事實上法院和債權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那種名下有資產也不積極處置的一類人。

如果法院強行處置房產,一個案外人的一個執行異議或主張家庭唯一住房就會令法院難以執行,法官大多會以調解或勸說爲主,還有就是小額信貸的金額遠沒達到房產價值的50%以上,所以按比例相對稱原則也不宜執行。

但站在債權人的角度看,有大額財產不償還那是很難說得過去的,所以他們也會對法院施壓,而且法律只保證給予公民基本的居住權,但並不是所有權,所以如果想案件永久終結執行,債務人確實也應該變賣房產。

車子的話可以網上凍結,但很難異地扣押,成本很大,而且現在債權人是不需要先交執行費的,都是執行回款成功後纔在財產中扣減,這樣就造成了執行的不確定性,查人找物難,所以對於不確定性的東西,還是以網上查凍爲主,這樣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支出。

名下的其他資產如股票、基金、大額存款等其實都很容易查凍執行,所以,法律上出臺的這條規定實質上是鼓勵債務人積極處置房子車子,以換取債權人的諒解,法院也可以節約很多的人力物力,債權人面對一無所有的債務人,也會網開一面,這樣在歷來的執行難問題上,債權債務人和法院三方都和諧共贏了。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