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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拉客上高坡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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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拉客上高坡摔跤,在夏天晚上的時候騎摩托車兜風是很涼快的,雖然小汽車已經普遍成爲人們的代步工具,但事實上摩托車依然是大部分人所喜愛的代步工具之一。下面看看摩托車拉客上高坡摔跤。

摩托車拉客上高坡摔跤1

騎摩托帶人摔了司機的責任。依法,騎摩托車帶人把人摔傷,要負責任。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損害賠償人身損害的賠償和承擔份額,一般取決於所負責任的大小。責任不同,承擔的份額也不同。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si亡,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si亡賠償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條 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報警的。

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sfz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摩托車拉客上高坡摔跤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由交警認定事故責任,以事故責任書爲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爲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

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摩托車拉客上高坡摔跤2

騎摩托車帶人把人摔傷了,需要負責任。責任由交警劃分,具體根據責任認定書進行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摩托車作爲方便人們出行的交通工具,已逐步走進千家萬戶。通過學習常見交通違法行爲及其危害知道,摩托車載人是常見交通違法行爲之一。很多人在駕駛摩托車時爲了方便會在摩托車上載人。

駕駛摩托車應當依法取得並隨身攜帶符合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不駕駛無牌車輛。超員載客將加劇摩托車的不穩定性。兩輪摩托車除駕駛人外,可再乘坐1人,但不能搭乘未滿12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在駕駛摩托車載人致人受傷時,應首先報案。

由交警認定事故責任;這種情況一般乘客沒有過錯,駕駛員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騎摩托車的人帶人自己摔得肯定是車主的責任!如果正常騎行沒有違規被別的車撞或颳倒那就另當別論了!不完全是摩托車駕駛人的責任!具體還要看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

摩托車拉客上高坡摔跤 第2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覈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覈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摩托車拉客上高坡摔跤3

騎摩托車帶人出事故怎麼賠償

騎摩托車出事故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鑑定費。

駕駛摩托車上路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摩托車本身的行駛證和牌照,沒牌照和行駛證,罰款200元起。

2、駕駛者的駕駛證,兩輪摩托車爲E照,三輪摩托車爲D照,沒駕照,罰款200-2000元,並可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3、交強險,沒交強險,2倍保險金的罰款。以上三條任何一條沒有達到,扣車。

一般情況下,摩托車只允許搭載一個人,也就是說加上駕駛的人是兩個人。駕駛兩輪摩托車,若是超載,即使車主的證件齊全,而且也都佩戴頭盔,就是單純超載一人,交警也要處罰200元罰款,扣三分。這些處罰是有法律依據的。

開摩托車載人出車禍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根據交警隊的責任劃分比例進行承擔責任。

相關規定:

摩托車拉客上高坡摔跤 第3張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0〕33號)

爲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爲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爲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爲。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 “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爲人在交通肇事後爲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 行爲人在交通肇事後爲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摩托車自從被劃分到機動車的範疇之後就開始對摩托車的駕駛行爲也進行了嚴格的管理,如果是騎摩托車並且帶有乘客的情況下出現的事故,那麼出現事故也應該被算作是交通事故看責任的比例進行適當的分配,尤其是受害人的醫藥費等方面是賠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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