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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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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安全管理制度1

1、所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必須有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進行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一定要有針對性,根據施工工程結構特點、施工方法、作業環境,提出措施和注意事項;

3、工地施工需要的暫設電氣工程,必須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之中,要有設計、有計劃、有平面圖、有說明;

4、對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5、單獨的安全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據、有計算、有說明、有審批;

6、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有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進行編制,並要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

7、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向工地負責人、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並要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

8、施工方案批准後,如果責任人、職工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發生了人身事故,要追究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2

1.0總則

爲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爲負責,並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範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

2)篩鬆、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週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髮隱於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杆。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溼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後、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乾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安全管理制度3

爲確保學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二、其它安全制度:

1、每天下午放學時,值周教師要管好校門口,護送乘車學生上車。

3、下午放學,由各班主任負責讓學生準時乘車。

4、嚴禁補差過晚,誰補差誰負責護送學生。

5、嚴格按學生騎自行車規定要求執行學生騎車,並得到家長的同意、簽字。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規範課堂教學行爲,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擅自脫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並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並做好記錄。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爲。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4、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上班時間學生外出必須有老師條子門衛纔可放行。

七、集會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校長室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滅鼠、自然實驗等可能觸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啓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十、節假日值班保衛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學校作出值班保衛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十一、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臺帳資料,確保安全工作有臺帳。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實行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爲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 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覈,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並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 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爲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 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範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 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於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於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並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於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並限期整改。

第七條 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並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週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僱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誌,並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誌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範。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於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並限期整改。

第八條 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並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爲: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爲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 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範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於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爲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六章 工傷的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 申報責任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第十二條 申報範圍:

(一)在本部門所轄範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險”所涉及的範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繫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爲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並進行理賠。

2、報告對象是“安全管理小組”組長或副組長;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後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5

規範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穩定的辦公環境。

1、堅持“誰管理,誰負責”與羣防羣治相結合的原則

2、人事行政部歸口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各部門及各門店負責人爲部門直接治安負責人。對所管範圍的治安消防負全面領導責任。

3、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積極配合開展工作:

1、防火、防盜、防劫、防破壞、防詐騙、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2、重要票據、單據必須入保險櫃,現金原則上不過夜存放;2000元以上必須存入銀行。

3、下班最後離開工作現場的員工,必須做好電、門及窗戶的檢查。

4、倉庫主管每週必須2次以上對倉庫的門窗、貨梯等地方進行常規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發現事故苗頭、可疑或不法行爲的人或事,應及時向上級報告。遇緊急情況直接報警,同時報告上級負責人。

6、倉庫重地嚴禁外人進入;公事或工作聯繫必須倉庫主管同意後方可進入。

7、具體處罰內容參照《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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