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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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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篇)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1、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上學。

2、禁止機動車進入學校。特殊情況要在我校兼職保安的指揮下停在指定位置。

3、禁止學生擅自橫穿馬路。

4、班主任必須掌握全班過馬路學生的基本情況,決不能漏掉一個學生(下午放學後不能留過馬路學生打掃衛生或做其它事情,如必須留下來,則由老師必須帶學生過馬路)。

5、班主任在中午和下午放學時,放學鈴聲一響,班主任必須動作迅速地組織學生排隊有秩序走出教室。班主任讓指定路隊長負責帶到校門。

6、各班每天必須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平時過馬路時一定要慢行,不能跑,要左右看,沒車的時候再過去。

7、值日教師、兼職保安要按要求負責校門及周邊秩序管理,嚴格禁止學生自己擅自過馬路。

8、班主任在下午放學後纔可家訪。

9、班主任在下午下班前必須到班級教室清場,督促打掃衛生等所有學生按時回家,待學生全部安全離校後方可下班。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幼兒園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

第二條、各校應本着"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第三條、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學校必須按規定取得由省公安廳負責製作的"學生接送車"標誌牌,要嚴格執行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四條、學校應通過學校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第五條、各校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黑車"、"病車"和超載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學生放學時儘可能安排值勤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於擁擠引發事故。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視學校門口的交通情況建立學生放學路隊或佩戴小黃帽制度。

第六條、各校應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繫,加緊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境。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一、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教職員工應自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機動車在校園內慢速行駛,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校園的交通標誌,校內不準超車。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

4、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校辦批准,併到門衛處備案。按指定的時間、時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場地。

5、自行車、電瓶車的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的行駛;

(3)不準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車、電瓶車,不準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4)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樓內或辦公室內。要依次、整齊地擺放在停車場內。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

6、學生放假乘車的車輛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機動車的證件、號牌齊全、車況和機件良好。

7、學生乘車時在值周老師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隊上車。

二、校園自行車、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爲偷竊行爲。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協同查處。

6、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並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7、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8、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2、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衛人員與相關領導聯繫並獲得同意後,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13、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由有關人員與門衛聯繫,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出租車嚴禁進入校園。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

1管理組織

1.1爲保障公司廠區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公司保衛部門負責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1.2廠內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工業企業廠區運輸安全規程》(GB4387)及公司有關的交通規則,謹慎駕駛,安全禮讓。

1.3在本公司廠區區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保衛部門與門衛人員的檢查。

2信號、標誌

2.1廠門、廠區和廠區的交通道路、彎道、坡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定並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誌。

2.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誌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同時嚴格執行公司《廠區斷路安全作業規程》(AH02/06)等制度。

2.3廠區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誌;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誌、信號。

3交通線路

3.1廠區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鹼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3.2嚴禁在廠區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時需要,必須臨時佔用或破土施工,按規程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並經保衛部門批准。

3.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於5m。

4車輛

4.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後持證行駛。

4.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剷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組織年檢,合格後方準駕駛。

4.3車輛職能管理部門,要建立車輛的保養修理制度,定期檢修,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車輛不得使用。

4.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定執行。

4.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覈檢審發給駕駛執照後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覈檢審發給押運證後方可上崗。

4.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覈規定,經專門訓練、考覈合格後方可駕駛,同時嚴格執行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AH01/08)。

4.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車輛駕駛規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8廠內行車限速規定

進出廠門及轉彎處5公里/小時

廠內直線路10~15公里/小時

4.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4.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並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交通部門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的指揮。

4.11車輛在公司廠區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剷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12車輛進入公司生產區必須佩戴阻火器,並限速5公里/小時。若發現不佩戴阻器,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門或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違章處理,對駕駛員罰款200元,對駕駛員所在單位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並對有責任的門衛作相應處理。

4.13車輛倒車必須減速並有人監視、指揮或鳴號警告,並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14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內,必須經公司交通管理部門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5裝載運輸

5.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4m;載物長度前後不準超過車身2m,超出部門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覈定的載貨量。

5.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1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1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覈定的載貨量。

5.3非機動車輛裝載物規定:

5.3.1剷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5.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後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3m,高度1.5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5.4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和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5.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現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6其它交通事項

6.1摩托、輕騎、助動車、電瓶車,嚴禁進入公司生產區域,並按公司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6.2廠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並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馬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6.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車、助動車、輕騎、摩托進入公司大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交通警示標誌的規定(如下車推行)。公司區域內不得帶人,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

6.5嚴禁在公司廠區道路上練習學習駕駛摩托車、輕騎、助動車和自行車。

6.6公司廠區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並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

1、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2、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責任到人,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有值班教師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

3、學校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距學校門口50米路段內實行學校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峯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4、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覈,實行一日一統計,一週一通報。

5、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6、教職工騎自行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7、學校加大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主對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按時檢查,不準使用無照司機及車證不符司機。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8、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並定期接受保衛處的安全教育。

9、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長任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爲主的管理目標。

10、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並責任落實到人。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

爲了保障公司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條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實行嚴格科學管理。

第二條單位領導應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納入經營管理範疇,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使之逐步走向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並宣傳動員全體員工,高度重視和積極參於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條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機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1、公司主管領導爲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爲第二責任人,總經理室每年定期與各部門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2、各部門應確定一名領導爲防火安全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本部門安全防火工作。

3、設置消防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防火專職幹部及技術人員。

4、由各級各部門幹部員工組成公司義務消防隊,經常組織滅火演練,定期進行考覈評比。

5、加強防火安全宣傳,開展消防滅火知識學習,提高整體安全防火意識。

第四條防火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1、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規;

2、組織制定、修訂各項消防規章制度;

3、組織規劃部署、檢查、總結消防工作;

4、組織貫徹上級消防文件,定期向上級消防監督部門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5、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6、對職工羣衆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7、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8、組織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

9、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10、組織撲救初起火災,指導安全疏散;

11、調查火警事故,火災原因;

12、對本單位消防工作提出獎罰意見。

第五條防火安全規則

1、嚴禁明火作業,必要時需經消防安全機構批准,並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2、嚴禁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3、嚴禁焚燒可燃物品;

4、嚴禁吸菸、用火、用電;

5、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6、定期檢查電氣設備,開關線路、照明燈具,對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及時維修或更換;

7、定期檢查維修煤氣管道系統及其附件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8、走道、樓板、出口等部位嚴禁堆放物品,必須經常保持暢通;

9、員工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建築內外疏散路線;

10、所有人員一旦發現火警,必須及時報告並迅速採取撲救措施;

11、組織滅火,同時組織迅速安全疏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

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是學校、家庭乃至整個社會安全工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的交通安全,保障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我校師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學校交通安全組織領導機構:

由校長擔任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學校後勤服務部、德研部等安全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各年級組、各組室爲學校的安全管理基層機構。各負責人爲學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全校教職員工人人爲學校安全責任人。

二、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加大力度,防範交通事故

(1)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切實加強領導,把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切實抓好防範交通安全事故工作,並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長效性;全員參與,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2)層層落實,進一步提升防範事故的責任意識。校長爲第一責任人,校級領導幹部爲主要負責人;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爲具體的責任人,全體教職員工都是責任人。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交通安全要堅持預防爲主,預防要以教育爲主。學校以多途徑、多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

(4)加強學生的常規訓練,學習如何應對突發事件的知識技能,努力提高他們應付突發事件的生存能力,這對防範安全事故是非常必要的。

2.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

(1)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經常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安全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取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信號。

(2)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回家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對乘車的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往車窗外扔東西。如上車已沒有座位,站立時要穩住身體重心。

3.加強校園內的交通安全管理

(1)在人員衆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

(2)規範校園內機動車輛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園內的最大行駛速度。

(3)規定校內再建工程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峯期在校園內行駛。

(4)嚴禁校外無關車輛在校園內行駛,校外車輛必須徵得學校管理部門同意,方能在校園內行駛。

三、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

由於我校交通狀況比較複雜,加之路上機動車輛與日俱增,且不排除駕駛機動車輛的人員的違章操作,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嚴重威脅了我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爲確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穩定和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

1.在上學期間,一旦發生學生交通安全事故(無論在校內還是校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撥打120或110,組織臨時搶救和保護現場,並立即通知其家長。

2.如果交通事故較爲嚴重的,應立即向交警大隊電話報告。配合交警大隊作好案件調查處理工作,並書面向教育局報告事故的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等。

3.及時穩定全校學生的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教學秩序的混亂,同時要即時作好交通安全的再教育工作。

4.學校領導及時安排有關人員看望病人,瞭解病情並作好病人家長的安慰工作,積極支持交警大隊的處理工作而後協調好病人與保險公司的賠付事宜。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

1.管理xxx

1.1爲保障廠區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業安全部門負責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1.2廠內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必須遵守有關的交通規則,謹慎駕駛,安全禮讓。

1.3在本廠廠區區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安全部門與門衛人員的檢查。

2.信號、標誌

2.1廠門和廠區的交通道路、彎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定並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誌。

2.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誌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

2.3廠區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誌;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誌、信號。

3.交通線路

3.1廠區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鹼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3.2嚴禁在廠區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時需要,必須臨時佔用或破土施工,並經安全部門批准。

3.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xx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於xxm。

4.車輛

4.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xx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後持證行駛。

4.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剷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xx年檢,合格後方準駕駛。

4.3車輛職能管理部門,要建立車輛的保養修理制度,定期檢修,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車輛不得使用。

4.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定執行。

4.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xx部門考覈檢審發給駕駛執照後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xx部門考覈檢審發給押運證後方可上崗。

4.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覈規定,經專門訓練、考覈合格後方可駕駛。

4.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車輛駕駛規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8廠內行車限速規定

a、進出廠門及轉彎處xx公里/小時

b、廠內直線路10~xx公里/小時

4.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4.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並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的指揮。

4.11車輛在公司廠區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剷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12車輛進入生產區必須佩戴阻火器,並限速xx公里/小時。

4.13車輛倒車必須減速並有人監視、指揮或鳴號警告,並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14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內,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5.裝載運輸

5.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xxm;載物長度前後不準超過車身xxm,超出部分不準觸地,不準超過xx上覈定的'載貨量。

5.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xx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xx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xx上覈定的載貨量。

5.3非機動車輛裝載物規定:

5.3.1剷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5.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後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xxm,高度xx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5.4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和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5.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現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6.其它交通事項

6.1摩托、輕騎、助動車、電瓶車,嚴禁進入廠內生產區域,並按規定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6.2廠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並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道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6.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車、助動車、輕騎、摩托進入公司大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交通警示標誌的規定(如下車推行)。工廠區域內不得帶人,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

6.5嚴禁在工廠廠區道路上練習學習駕駛摩托車、輕騎、助動車和自行車。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9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爲偷竊行爲。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爲了確保學生放學過程的安全,培養自護、自理、自律和安全意識能力,營造良好的校園周邊良好環境,我校對放學路隊作出了以下規定:

路隊回家管理辦法:

1、放學後,各班必須排隊放學,分爲南北兩路縱隊,到路口後可再分東西兩路小縱隊,各隊設路隊長一至兩名。

2、負責護送路隊的老師請準時到位,不得遲到。

3、中午放學鈴聲響後,請各班迅速放學,保證學生11:40左右走出校門,中午學生不得在校逗留,12:00以後學校靜校。

4、路隊出校門後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老師護送到路口。

5、學生在行進過程中,必須是到家離隊,中途凡沒有家長接,不得離隊,更不準無故離隊到路邊的商店裏購買零食,凡發現者,一經查實,平安校園一覽爲"黃星"。

6、班主任應經常、及時瞭解有關學生路隊中途情況,作出表揚和批評。值日老師每天對路隊進行檢查,扶助員監督。

8、一般情況下,不提倡家長從路隊中接走孩子,即使要接者,須在校外兩側街道轉角處從路隊中接走。賭在校門口接孩子又不聽指揮的家長,其子女所在班級將被扣除路隊紀律分。

9、每天排路隊時,教師必須進行一分鐘的安全教育:(1)喊集隊口令、整隊;(2)安全教育:要求同學們遵守路隊紀律,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在路上不玩耍、不插隊、不逗留;穿過馬路要看清前後的車輛等等。

路隊回家要求:

1、交通安全小黃帽,做到每人一頂。

2、嚴禁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玩耍,設置路障;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

橫過公路時先左右看,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快速通過;

3、嚴禁追車、吊車、爬車、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後退;

4、橫穿鐵路必須從道口經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0

爲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個重要的方面,爲此,根據我校所處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體師生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和注意事項,執行交通法規,增強交通安全認識

2、校內嚴禁自行車騎行,機動車規定線路進入校門,避免校內交通事故發生。

3、放學高峯期要求學生將自行車推行到校門口馬路後才騎行,避免在校內因擁擠或在校門口外因學生橫穿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學時,值日教師要及時到校門口送學,維持學生出校門過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門口橫穿道路時,要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突然橫穿。

6、騎自行車,不可雙手離把或者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兌駛。

7、自行車轉彎前,必須減速慢行,向後眺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8、學校每學期開學初都聘請交通和公安幹警來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絕一切交通隱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

1、12歲以下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滿 12歲學生建議儘量不騎。

2、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3、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4、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立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

6、騎車時必須集中思想,雙手把住龍頭。不要雙手撤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

8、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學生進入校園必須下車拖行。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

1、廠前區進出廠門,公路交叉口、危險品倉庫、儲罐區、生產區及其他危險地段,必須設置交通信號和明顯標誌,車輛和行人要嚴格遵守。

2、因生產和基建臨時施工障礙交通應經厂部批准,還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如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等)。

3、廠區道路必須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4、如生產需要所設的壇、池等應加圍欄或蓋板。

5、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移動一切交通安全設施和信號標誌。

6、各種進出廠的機動車輛必須良好,經年審後持所核發合格證方可行駛。

7、進出廠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廠內設置的“交通標誌”所規定的行車路線和行駛要求。

8、各種車輛進出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9、各種出入廠的貨車禁止違章搭人,裝卸人員搭車要符合安全要求規定。

10、裝運危險品應當派責任心強,技術熟悉的駕駛負擔,危險品要包裝牢固、嚴密、輕拿、輕放、不得與性質不相同的物品混裝,並指定專人押運,負責安全。

11、車輛進入有爆炸危險的生產區和儲存區,必須戴防火罩,裝卸時車輛應熄火。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學期全校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經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逢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師生如有外出活動,必須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學期末學校集中教育,採取校會形式。平時教育利用校會、週會、晨會、主題班會、黑板報、知識競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4.對學生主要進行文明行路、文明騎自行車、乘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教育。

5.進行發生交通事故報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進行校內、校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師生杜絕在校內騎自行車,校內機動車限速行駛,在規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

2、上學、放學時,校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不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學、放學時,校門口兩側不許停放機動車。

4.機動車禁止在校園內試車、練車。

(二)對教職工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職工有正式駕駛執照的,要在校保衛幹部處登記造冊。

2.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機動車駕駛安全教育。學校要了解駕駛員的實際駕車能力。

3.督促、檢查教職工駕駛員對自用車按時進行監測和保養。有事故隱患的車輛不準駛入校園內。

(三)、對學生週末步行或乘車離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4、未滿十六週歲,不準騎電動車上學;一律不許學生自己騎摩托車上學。

5、選擇乘坐的車輛必須是證件齊全的合格車輛。

6、所乘的車輛裝載人數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絕乘坐超員、超載車輛。

7、上下車時一定要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

8、下車時一定要注意觀察,以免被其它車輛撞傷。

9、聽從值班教師勸阻,安全往返家校。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

爲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必須認真做好交通安全監管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爲此特制定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長送幼兒和低年級學生到學校時,必須把孩子送進校門,特殊情況送到班主任老師面前。

二、學校對停在校門的車輛要進行規範停放,教職工的交通工具應按規定停放在車棚內。

三、在學生接送時間裏,學校對門前來往車輛的數量和行駛的速度要進行管理和控制。

四、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五、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六、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誌線,服從交通指揮。

七、小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八、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幼兒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時,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九、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上後下。

2、不要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坐超載車。學生上下車 必須按學校規定認真組織,做到有序上下,按照覈定人數坐車,不得超載。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

進一步加強力源車輛管理,規範車輛使用程序,減少車輛運行成本,提高車輛利用率,結合公司用車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職責

1、辦公室是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對公司現有車輛的管理和考覈,負責對單位車輛費用進行管理考覈。

2、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統配車輛。

二、車輛管理與使用

(一)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屬公司加油的)統一由辦公室管理調度,除公司主要領導車輛可實行定向服務,其他車輛一律由辦公室統配、統調。單位用車在縣城的必須經辦公室簽字同意,出縣城的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2、所有統配車輛回縣城後,白天一律停放在公司辦公區院內,夜間停放在供電公司食堂前西側,並認真填寫《車輛回場登記表》,駕駛員及保衛值班人員簽字,夜間嚴禁車輛停放在各小區院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3、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加油。辦公室負責管理加油卡,加油站採取招標的辦法確定,除外出長途車外(其他特殊情況經辦公室同意),一律不準在其他地方加油,加油點統一定爲石油公司第六加油站。

4、公司所配車輛每月20日由辦公室、財務部共同抄表,覈算百公里耗油,每季度清帳一次。

5、公司所配車輛經公司車輛維修認定機構認定確需維修時,原則到公司指定地點維修,凡因該指定地點設備、技術等原因無法修理的,經公司主要領導批准,報辦公室後可到其它地方維修,並統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因工作需要執行出車任務的車輛發生故障時,報辦公室批准後可在當地維修。

5、車輛所有費用報銷前必須辦公室審覈簽字後方可報銷,凡未經辦公室簽字的車輛,發生的維修費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6、公司車輛發生責任事故,除執行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處罰外,另按照公司有關條款進行嚴格考覈駕駛員,處罰款項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7、辦公室應安排好公司行政及防汛值班車輛,以確保事故搶險、突發事件等用車。

8、辦公室建立健全車輛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指標,完備車輛管理臺帳、檔案。

(二)車輛使用

1、用車單位提前一天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用車申請單,說明時間、去向、工作任務、人員,由辦公室根據工作輕重緩急合理安排車輛。

2、各單位在提出用車申請時縣外出發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三、車輛費用覈算

1、公司機關部室及生產單位車輛費用指標由辦公室牽頭會同財務部覈定,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後下達實施。

2、機關部室和生產單位的本年度用車裏程,要結合用車單位工作性質和業務範圍,在適當壓縮的情況下覈定,車輛里程覈定後,原則上不進行追加,超支自負,特殊情況須公司經理批准。

3、用車單位在出車前要與駕駛員一起覈定車輛里程錶,並做好記錄。用車結束後,用車單位當場在派車單上簽字,當日內用公里票按四捨五入的方法結算。兩個及以上用車單位共同用一輛車時,費用由用車單位協商承擔。

4、用車單位在租用車輛時間超過半天,用車裏程不足30公里時以30公里計算,一天內以至少60公里計算。

5、如公司車輛數量不足,需要租車時,必須經辦公室車輛專管人聯繫領導後確定。

四、安全管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定期開展安全分析會、班組周安全活動,積極開展安全競賽和事故預防活動。根據季節變化情況及時提出注意事項及預防措施。

2、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來安全工作情況,並制定安全措施。

3、出車前、駕駛途中及返回後應隨時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行車安全。

4、行駛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交通法規,嚴禁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等違章行爲。

5、堅持安全工作“三提前”、“三從嚴”的方針,即思想工作提前做,事故苗頭提前抓,安全措施提前定;思想教育工作從嚴,執行任務從嚴,查處事故從嚴。

6、確保車輛安全運行,車輛完好率100%。

五、駕駛員管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不斷學習各項交通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提高個人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

2、認真執行交通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獎罰辦法。

3、任何駕駛員不得將自己所駕車輛交給其它人駕駛,違者按獎罰條例處理。

4、嚴禁酒後開車、違章行車,凡因違章執行的罰款一律不得報銷。

5、車輛停放,應停放在指定地點和車庫,駕駛員私自將車停在家屬區和公司外的,按獎罰條例辦理。

六、獎懲條例

(一)獎勵

1、按公司《安全獎懲管理》規定,駕駛員每實現一個萬公里無事故獎勵100元。

2、全年無違章違紀的獎勵100元。

3、爲加強內部管理,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駕駛員節油的自覺性,對運營車輛實行耗油考覈(車輛百公里耗油標準見附表一),超用自付,節約可按節油價值的30%進行獎勵,出發補助實行每公里5分。

(二)處罰

1、發生交通事故

(1)負全部責任者,公司除名。

(2)負主要責任者,公司除名或留用察看一年。

(3)負同等責任者,給行政記大過處分,下崗培訓一年。

(4)負次要責任者,給行政記大過處分,下崗培訓半年。

2、發生責任性車輛肇事的,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及以下的,按照損失額的12%對駕駛員進行罰款,構成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的相應條款進行考覈處罰。

(三)有下列行爲的給予50—200元罰款

1、未經批准不參加安全例會、安全學習活動的。

2、駕駛員年審復考不合格的。

3、機動車輛及駕駛員各類證件不按時參加審驗的。

4、責任心不強造成證件丟失含補辦費用自付的。

5、違反交通法規,被交通管理機關處罰的罰款自付。

6、把機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7、不按規定將機動車停放在指定地點。

8、未經單位領導批准公車私用的。

9、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中層幹部私自開車的。

10、利用出車之便繞道辦私事的。

11、行車中責任心不強、措施不當,造成裝載貨物丟失的。

12、只要酒後駕駛車輛發生交通肇事,不分事故責任一律取消駕駛資格,並給予除名。

七、車輛收費標準

公司內部用車行駛里程按每公里1.3元計算。

八、指標考覈與兌現

1、辦公室負責對公司車輛使用定額的核定和考覈工作,並對各單位車輛費發生情況報財務部審覈後,納入成本費用預算考覈,半年統一兌現獎懲。節餘部分獎用車單位,超支自負。

2、考覈兌現時,如某部室當季度有預算外用車,而本部室預算內車輛費還有節餘,不進行節餘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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