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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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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護酒店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結合酒店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違反消防法規,妨礙公共消防安全,阻礙消防工作正常進行,以及其他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影響消防安全,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本辦法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爲,均屬違反消防管理行爲。

第三條凡在酒店人員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爲,均依照本辦法進行處罰。

第二章處罰

第四條消防管理處罰分爲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罰款

(四)辭職處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賠償損失

第五條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爲之一的部門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辭職處分

(一)忽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管理職責、管理混亂、經督促無明顯改進,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

(二)其他部門存在火險隱患,經提出改善要求拒不執行的;

(三)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章作業,或指派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覈的職工上崗獨立從事有火災危險作業的;

(四)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改變建築物用途,違反消防法規,未經公司董事長檢驗,出現火險、火災的;

(五)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破壞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臨時建築、影響消防安全的;

(七)儲存、使用、銷燬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執行有關安全法規,經指示不改的;

(八)違反規定,在辦公室、寢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或將這些物品帶入酒店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區域、場所、擅自動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災行爲的;

(十)更夫、值班人員當班飲酒或不按規定檢查巡邏,擅離職守發生火險、火災的;

(十一)電工、焊工、司爐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動火的工種違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災的;

(十二)在宿舍樓走廊、樓梯間等處堆放可燃物品,經指示拒絕清理、疏通的;

(十三)不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及損壞或挪用消防器材,經指示沒有改正或態度不好的;

(十四)埋壓、圈佔、損壞公共消防設施,經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謊報火警、發生火災不報警或拒絕借用通訊設備報警的;

(十六)阻礙執行滅火任務的消防車輛通行,擾亂火災現場秩序、妨礙滅火工作正常進行的;其他部門拒絕、阻撓、刁難公司人員依法進行防火檢查。

(十八)因責任人員主觀原因造成一般火災的;

(十九)其它違反消防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

第六條對具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爲之一者,分別給子30元以下處罰,通報批評及辭職處分。

(一)違反酒店消防條例,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等用具的;

(二)私自動用電閘和拆改,增設電氣設備構成一般火險的;

(三)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電源插座造成火險的;

(四)在樓內,室內點燃廢紙等可燃物的;

第七條對造成火災燒燬國家、集體或個人財產者,除予以相應處罰外,還應根據損失情況後果和賠償能力令其賠償。

第八條對處於火險狀態的部門,經指出又一時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責任落實到人,對其火險部位死看死守。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

(一)明知故犯的;

(二)後果嚴重的;

(三)拒絕傳喚或者逃避處罰的;

(四)拒付罰款或屢經處罰不改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一)由於不可抗拒原因發生火災的;

(二)出於他人協迫或者誘騙的;

(三)後果較輕,能主動承認錯誤及時改正的;

第三章裁決與執行

第十一條酒店消防管理處罰辦法按各級權限和分工分別由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酒店保安隊裁決並執行。

第十二條通報批評、罰款、少量賠償損失由酒店保安隊裁決執行;辭職處分,由酒店處執行;警告、拘留、查封、數額較大的賠償由消防,公安部門裁決執行。

第十三條執行處罰時必須向被罰者開出罰款收據,並寫明罰款原因和所罰款數。

第十四條保安隊所收罰款全部上交酒店,用於補充消防經費。

第十五條保安隊及有關部門在執行本辦法時,應當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不得絢私舞弊,違者要嚴肅處理。

附則:

(一)本辦法若與上級公安、消防部門規定有衝突的,以上級部門規定爲準;

(二)本辦法由酒店保安隊負責解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牆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並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誌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爲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於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資料、部位和頻次。巡查的資料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景做好記錄。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並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景。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誌、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佔、挪用、遮擋、覆蓋。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並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景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資料、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職責。

2、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4、營業結束後,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後關掉營業用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規程

1.嚴格執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監控員交接班制度》,維護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設備的完好無損,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2.嚴格遵守聲控、音響和監視設備的技術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各種設備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種信號、標識和訊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不得超過五秒。

3.堅守崗位,嚴密注視監視屏及各類控制櫃的工作狀態,認真接警、處警和解警。做到準確記錄火警訊號,快速傳報,正確傳達領導處置火情的指示。

4.嚴密監視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發現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或類似情景時,及時通知安全管理員主管前往調查處理,並做好記錄。

5.當發出火警報警信號時,立即經過對講機或電話通知當值安全管理巡邏員前去報警位置覈查信號真僞情景。

6.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消防預案緊急處理,並儘快向消防主管及物業值班經理報告。異常緊急情景,可越級直接報告總物業經理。

7.每班至少進行一次各類信號檢查,確認正常與否,並做好記錄。如發現不正常情景,應立即查明原因,並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問題,迅速上報主管或通知工程維修人員。

8.各操作開關在正常情景下應處於“自動”位置。每月第一週做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於完好狀態。

9.當物業電梯監視系統收到故障報警時,應立即通知當值經理和工程維修人員前去處理。

10.配合機電人員等進行報警系統每季度一次的檢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統有關試壓測驗。

11.爲保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專線報警信息暢通,除緊急情景外,不得使用專線報警電話。

12.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睡崗、脫崗,不準崗上會見親友,不準吸菸,不準崗前、崗上飲酒,不準代人存入物品,不準搞娛樂活動)。

13.堅持室內衛生,經常清潔控制櫃及閉電監控系統,做到設備無灰塵、積垢。

14.宣傳消防規章制度,報告防火隱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議。

15.當值人員必須準確、真實、清晰地填寫值班記錄。

16.謝絕非工作人員進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7.對各種值班用簿、資料、工具、裝備要做到數目清楚,擺放有序。

18.嚴禁收錄、播放電臺節目及與工作無關的音樂、錄像帶。

二、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監控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物業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實行專人輪班制度,值班員要嚴格履行其崗位職責。

3.維護消防主機聯動系統和音響廣播設備的安全運行,定期與有關部門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保養及維修,管理好全部設備、資料,及時調配補充消防及滅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報告工程管理部或負責維護管理的專業部門,嚴禁擅自拆裝、移動。

5.定期檢查物業各個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並協助有關部門及客戶進行整改。

6.認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反應時間不得超過五秒,做到快速傳報,準確記錄,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須備有《火災疏散預案》和火警傳報程序,以及消防監控保護部位示意圖和相關部門及客戶電話、尋呼機和手機號碼。

8.在物業管理公司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定期組織物業管理公司員工進行消防演習,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繫電話,任何人不得佔用,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10.謝絕非值班人員進入消防保安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1.一旦發生火災或各種突發事件,必須聽從物業防火負責人的統一指揮,服從命令,全力以赴,做好滅火搶險的救災工作。

12.全體消防監控人員必須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和高度的職責感,爲本物業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貢獻。

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監控員交接班制度

1.接班者應提前十分鐘到崗,交班者相應提前做好交接準備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手續。未經上級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換班、替班。

2.交班者應將設備運行情景及故障火警處理情景、資料工具數目、領導指示、待辦事宜等,準確記錄在值班簿上,並向接班人加以說明交代。

3.接班者與交班者應共同查看各種設備有無損壞及運行情景,交換對火警處理意見,弄清領導指示和未盡事宜的'續辦資料,點清交接物品。

4.當交接班遇有緊急情景發生時,或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不能進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員主持下,接班人員協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處理得出結論,或上級主管作出決定後,交接班方可進行。涉及設備失靈,處警失誤等情景,必須當即報告有關領導裁定職責。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應堅守崗位。如接班人因故無法到崗工作,交班人應報告主管領導給予安排,不得擅自離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須清掃室內衛生,接班人如發現交班人無故未清掃室內衛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掃完畢。

7.禁止交班給有病、情緒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員,並立即將此情景報告上級主管。

8.交接班雙方須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記錄簿》上簽字,以明確職責。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實行三級教育、培訓制度,凡新參加工作的員工須分別經公司(一級)部門(二級)班組(三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2.一級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安全管理部負責實施;二級由部門主管經理負責;三級由班組長負責;時間各不少於半天、兩小時、一小時,公司內調動由二、三級負責。

3.資料爲“三懂三會”消防法規、制度、火災原因教訓等,班組可用講演與表演相結合的方式。

4.隨技術工種和引進的新設備、新技術,由所在部門負責組織技術和消防培訓,考覈同步進行。

5.未經三級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操作服務,否則由此發生火災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體工作的領導負主要職責。

6.對民工、外委託施工人員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門負責。

五、動火審批制度

1.根據用火部位和危險程度,實行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審批管理制度。動火時,必須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施工,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2.在樓層悶頂、車庫、製冷機房等有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管線、設備處動火屬一級;由主管部門或民工、外委託施工負責人採取消防措施,並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員到場監督,方可動火,疑難危險問題報請公司領導,召集有關員工採取可靠措施,作爲特殊動火處理。

3.非屬一級動火管理之處的使用電焊、氣焊、燒烤、煨管、熬瀝青和批准使用的電爐及爐火取暖的管理屬二級;由主管部門制定用火管理制度,執行防火管理規定,並責成專人落實。

4.屬於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爐竈,烤爐及吸菸管理屬三級,由班長負責檢查,落實崗位員工消防職責制。

六、新建、擴建、臨建工程報批制度

1.工程管理部對工程的消防設計和安全施工負責,並對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實施現場監督,自建和外委託工程事先均須按規定報請消防機關審批後,方可施工。

2.凡外委託工程,主管部門按國家《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督促落實,設計單位的設計須貼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批准的消防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並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3.公司內臨建工程由改建或維修部門按規定報批,並在規定期限內拆除。

七、電器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各部門的各種電器的安裝、增減、拆修、檢修、更新均由專業電工,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2.非專業人員不準私自拆改、增加用電設備、器具。

3.禁止員工和客戶私自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熱杯、電熨斗等電加熱用具。

八、消防器材、設備維護、檢修更新制度

1.各崗位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水帶、水槍及消防設施等,由各崗位負責維護保養,堅持完好、整潔,並列入交接資料之一。

2.滅火器材檢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負責,室內外消防栓檢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負責。

3.室外消防栓維護保養和冬季保溫由工程管理部負責。

4.自動報警和滅火裝置,由所在崗位維護保養,由工程管理部維修。

5.各種滅火設備、器具不準擅自挪作他用,壓蓋、圍佔,如違反或丟損,追究違者的職責。

九、逐級消防檢查制度

1.堅持班組崗位日查、部門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級管理員工堅持日常檢查,節假日開展逐級自查活動。

2.檢查資料包括查領導、查制度、查消防設備、查隱患,結合實際和不一樣季節應有重點。

3.器、機動車輛和消防設備分別進行專業性的全面檢查,公司進行抽查考覈。

4.各級和各種形式的消防檢查所發現的隱患問題,都應有文字記錄並逐級落實整改措施。

十、隱患整改制度

1.火險隱患包括:現實的火災危險和能夠導致火災發生的違章行爲。

2.隱患整改堅持:班組、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級。

3.按上級規定:實行隱患立案,整改銷案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隱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歷史遺留的疑難隱患,由公司在今後改造和發展中有計劃分步驟解決,有關部門配合公司採取安全措施。

5.對公安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檢查提出和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有關部門應整改,公司負責督促落實,並及時覆函。

6.對公司檢查出的火險隱患,通知後不及時整改的實行“處罰通知單”,由該部門主管經理簽收的“負責辦法”、“通知單”存檔備查。

十一、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使用規定

1.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接到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按照通知書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不準拒收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如拒收,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負。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發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但不執行整改的部門及施工單位,消防專管人員有權制止和處罰。

4.對不執行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如出現意外情景一切後果自負。

5.過期整改發生的一切職責由當事人負責。

6.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經過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門領導和消防主管共同簽字方可有效。

十二、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1.消防宣傳是消防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教育發動羣衆自覺同火災作鬥爭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部門必須貫徹執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保障安全。

2.防火宣傳教育要納入部門宣傳教育中,利用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職工、臨時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員和施工人員)工作前必須對其進行防火教育。

4.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消防常識及有關消防管理規定,並認真執行。

5.對用火、用電、用油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及重點部位人員特殊工種等要採取短期培訓、講座、參觀等方法進行消防專業知識教育。

6.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活動,經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提高員工的思想政治覺悟。

7.抓住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事例進行宣傳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強防火職責感。

8.要經常對廣大員工和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使廣大員工羣衆都能到達“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能撲救初起火災)。

9.經過系統地宣傳教育,使廣大員工羣衆不斷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增強消防安全觀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時刻不忘防火,就會杜絕減少火災發生。

10.貫徹實施消防有關法規、條例、規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評違章、違法亂紀行爲等等,要運用宣傳輿論,擴大影響,推動消防工作。

十三、義務消防組織制度

1.義務消防組織是羣衆性的組織,是做好防火工作、撲救初起火災、保障正常營業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級領導都要帶頭進取支持義務消防組織的各項活動。

2.各單位、各部門要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本部門防火負責人具體組織、培訓、教育、演練,安全管理部負責指導。

3.義務消防隊伍訓練教育資料:

(1)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報刊、指示和消防法規、條例及物業消防規定。

(2)學習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維修保養等,監督他人不準亂動和損壞,發現後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負責人。

(3)根據各部門營業性質進行實際演練。

(4)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火警原因。

(5)對本單位的消防事宜有權監督檢查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景。

十四、火災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火災撲救後,要及時查明原因,如屬職責事故,確定職責者,視情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火災查處由公司組織,安全管理部具體實施,有關部門協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門調查處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協調工作。

3.按上級規定,火災應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職責者未受處理和羣衆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十五、消防安全獎罰制度

1.對於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貢獻或成績突出的先進部門、班組、個人,由公司按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獎勵。

2.違反消防法規和本規定的部門、班組、個人按公司規章制度給予批評處罰,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職責。

十六、消防安全獎罰制度

1.總則

各單位、各部門要把消防宣傳工作納入經營管理中,每季度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評比、總結。對較差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對先進的團體、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2.先進團體條件

(1)領導重視,把消防工作真正納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認真落實逐級防火職責制和崗位防火職責制。

(3)義務消防組織健全,經常開展活動,並有記錄、有措施、有成績。

(4)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從未發生火災、火警事故,成績突出。

(5)同違反消防管理的現象鬥爭,避免火災和爆炸事故,使國家、團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成績顯著者。

(6)能夠堅持經常性消防業務學習和訓練,爲撲救火災,搶救國家、團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做出必須貢獻者。

3.處罰

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記過、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扣罰資金和開除的處分:

(1)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職責者及有關人員。

(2)用火、用電不慎或儲存保管危險品不當的。

(3)火災情景下隨意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

(4)擾亂火場秩序,妨礙滅火工作,不聽勸阻的。

(5)阻礙消防車輛經過,影響滅火任務的。

(6)違章吸菸、動火的。

(7)安全管理員、消防值班人員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的。

(8)未經批准埋壓、佔用、改用消防設施的。

(9)違反消防管理規章制度,阻礙消防檢查工作的。

(10)報火警或破壞火災現場,隱瞞事實真相,供給假情景以及阻撓火災調查處理的。

(11)對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景的進行打擊報復的。

(12)對有關部門已提出火險隱患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製作、使用、更新及銷燬的要求。

二、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並宜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2.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並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4.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在建築消防設計審覈、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

3.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6.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

2.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3.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

4.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5.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6.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

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火災情況記錄;

10.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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