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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起訴流程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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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起訴流程和時間,正所謂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對於債務的追償,法律規定了訴訟時效。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那麼這筆債就很難拿回來了。下面看看欠錢起訴流程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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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時效

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訴訟時效爲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 ,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3、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

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 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爲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欠錢起訴流程和時間

二、起訴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

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係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 “中止訴訟”。

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此外,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對於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欠錢起訴流程和時間2

欠錢不還法院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怎麼做才能讓訴訟更有保障

一、他人借錢不還怎麼辦如果準備走司法途徑,那麼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着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

欠錢起訴流程和時間 第2張

爲了實現債權,最好蒐集以下證據:

(一)欠條

一般來說,用於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爲書證,極具效力。

(二)人證

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爲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麼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三)對方財產證據

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不少人爲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他處。債權人可以撤銷的債務人的行爲,一是放棄到期債權的行爲;

二是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爲;三是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爲。爲了避免拿不回財產的情況,就要蒐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以行使撤銷權。

欠錢起訴流程和時間3

一、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序要多久?

起訴欠錢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有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是三個月;對一審不服需要上訴的,二審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1、如果是故意欠錢不還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欠錢不還,雙方之間是民事法律關係,雙方之間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解決民事糾紛的方法有雙方協商解決,由第三人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意協商、調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欠錢起訴流程和時間 第3張

二、欠錢不還的起訴程序是什麼?

1、 起訴。

2、 立案審查。

3、 排期開庭。

4、開庭審理: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欠錢不還的糾紛屬於民事法律關係,解決問題最有效的途徑是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起訴到法院,一般需要3~6個月,法院會在此期限內宣佈審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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