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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餐飲合同模板彙總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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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餐飲合同模板彙總8篇

餐飲合同 篇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乙方爲甲方提供的產品品種爲 見合同附件《採購備忘錄》。

2、等級和質量:乙方爲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並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在簽訂協議前必須提供產品的“三證”。農產品中所明示的“有機產品”、“綠色產品”、“無公害產品”等產品質量標誌,乙方必須在簽訂協議前提供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

3、包裝:見合同附件《產品驗收標準》。

第二條 交貨日期、數量及價格

交貨日期、數量及價格約定選擇以下第 種:

1、乙方在簽訂合同後 天內按下表足量交貨。

2、乙方在簽訂合同後 天內按下表足量備貨在乙方倉庫,甲方按實際需要分批提貨,在 天內提完所有貨物。甲方提貨前或者乙方送貨到甲方經營地點前,貨物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如需甲方支付倉儲費用,按下表約定。

3、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訂單通知後 天內按《採購訂單》足量交貨,乙方瞭解甲方爲連鎖企業,隨着開店數量增加,對所需產品的訂單也會隨之增加,乙方承諾保證滿足甲方的用量需求,如乙方的供應量滿足不了甲方需求,自願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

每 簽訂《採購備忘錄》,重新簽訂《採購備忘錄》時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雙方協商下調整供貨價格,在《採購備忘錄》的有效期內,不得因任何原因更改價格。

每次下訂單時根據市場行情,在雙方協商下調整供貨價格,並按當次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上的定價作爲當次交易價格。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產品交(提)貨方式:選擇以下第 種:

(1)乙方送貨到甲方配送中心,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直送甲方門店,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到乙方倉庫提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費用由乙方承擔。

2、驗收辦法:甲方按照合同附件《產品驗收標準》約定的標準要求,對訂購產品進行驗收,沒有《產品驗收標準》的產品,按相關國家標準進行驗收,對符合要求的進行收購,對不符合規定標準要求的可不予收購。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貨物數量以交貨地驗收合格的數量爲準。甲方的《產品驗收標準》是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制定的,如有改動,以甲方發佈的最新《產品驗收標準》爲準。甲方發佈的最新《產品質量標準》以電子郵件或者信函方式送達對方後生效。

3、甲方驗收後,國家法定機構或者職能部門檢查或化驗不合格的,視爲乙方交付貨物不合格。

4、貨款結算辦法:選擇以下第 種:

(1)乙方產品交貨後,甲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憑交貨地驗收單據及送貨憑證向乙方支付貨款到乙方指定賬戶。

(2)雙方約定每月 5 日開始上一個月貨款對賬(遇法定休息日順延),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規發票/□送貨憑證及驗收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正規發票/□送貨憑證及驗收單據後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到乙方指定賬戶。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貨款結算不及時,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乙方產品交貨後,甲方憑交貨地驗收單據及送貨憑證立即向乙方支付現金。 ⑷甲方在簽訂合同後 日內預付單次訂單總額的 %,發貨前支付單次訂單總額的 %,到貨驗收合格後支付餘款。

第四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交售的產品中摻雜作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10%違約金。

2、乙方在合同約定交貨期間違約不向甲方交貨或交貨量不足該批訂單量90%的,應向甲方支付該批貨款總值10%作爲違約金,乙方還應支付超出違約金之外的損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無法足量供貨的,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按違約論處。

3、因乙方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批貨款總值10%作爲違約金。

4、凡乙方提供的產品,雖然甲方驗收合格但國家法定機構抽檢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作爲違約金,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引起的一切責任。

5、乙方不得有任何商業賄賂和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爲,一經發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乙方有本條各款違約行爲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甲方主張損失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誤工費、律師費、交通費、查檔複印等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7、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違約無故拒收的,應償付乙方該批貨款總值10%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8、由甲方提貨的產品,經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或未提貨的,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10%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9、甲方超出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的,應按當時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超出期限的利息補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如《採購備忘錄》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過期後雙方未重新簽訂《採購備忘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書面回覆,逾期不回覆的,即視爲同意變更或解除。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

合同附件《採購備忘錄》、《產品驗收標準》及《採購訂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日期:日期: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_萬元每年,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餐飲店住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經營者,本店作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餐飲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連鎖餐飲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產品一級經銷商進貨價。(各產品規格和價格見附表)

(3)在餐飲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餐飲店的統一化;

(4)加盟店的產品種類,價格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也可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和總部協商完成;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9)可以適時地得到餐飲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支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記和商標,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僅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從總部進貨。

(3)欲做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僅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產品種類和價格。加盟店經營的產品及設計用到的主輔料,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但非總部規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採購。

2、加盟店在經營第1條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總部(支部)與加盟店均採取貨到付款的方式來進行商品結算。

第六條:商品運輸費用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商品的運輸費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擔。

第七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八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九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具備加盟條件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

第十二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礙連鎖活動的行爲。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預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1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十五條:合同糾紛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月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 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術指導費__元。

5、指定銀行

雙方依據實際情況,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戶頭帳號:;

戶頭名義人:;

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同以及依據,由加盟者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兩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餐飲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其中包含試用期1到3個月,試用期限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以及員工的工作表現而定,最短不低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本崗位職位說明書要求的 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工作責任、標準。如果乙方不同意安排和調整的,應當在接到通知後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同乙方默認,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新安排的崗位和標準工作。

第八條 如果乙方達不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調整乙方的工資。經培訓考覈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解除與乙方的合約。

四、工作時間

第十條 甲方施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工作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量及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工作開始和結束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指每月 日到下月的 日),月工資爲 元,工資包含: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技術工資、超時補貼、竟業工資等。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因工作任務變動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不低於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提供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手續資料。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併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解除、終止、續訂合同的相關規定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由於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該損失主要指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甲方爲實現權利而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交通及通訊等費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當將是否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續訂勞動合同,應當徵得雙方的同意,在本合同的基礎上續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遵循甲方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乙方保證主動移交,積極配合辦理解除或者終止的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員工培訓協議中的服務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員工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

1、甲方已將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勞動紀律等內容及時告知了乙方。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閱讀了上述文件。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甲方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簽字同意的文件一併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保證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良好,能夠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並保證其向甲方出示的本人身份證明、暫住證等個人資料均爲真實、有效。如果乙方對於前述內容不實,導致雙方所簽訂的本合同無效,其無效之不利結果由乙方自已承擔。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註冊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註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餐飲合同 篇5

甲方: 公司

乙方:

甲方爲了完善食堂小餐廳管理,確保接待各種來訪客人的工作就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願將 小餐廳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爲一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必須合法經營,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本合同,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直至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承包經營期內,承包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承擔因經營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於餐廳規模較小,又是本公司的內部服務單位,故甲方每月給予乙方 元補貼費。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應承擔經營期內除拆舊以外的一切費用,如物資採購費、小餐廳所有員工工資、水、電、餐飲用具維護費、職工住宿費等,若乙方與第三方產生糾紛,則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四、承包經營期內,餐廳內所有的財物,乙方享有使用權和保管權,如在經營期內有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維修完好,遺失的乙方需照價賠償給甲方。

五、承包經營期內乙方由甲方領導和管轄,乙方應自覺接受並配合甲方的檢查和指導,做到飯菜新鮮、價格合理。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予以及時改進和落實,對甲方提出的特殊性保障(如甲方加班時的夜餐、各項值班就餐保障等)應予以無條件落實。

六、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不得對外開放營業,不得拒絕甲方合理的營業要求,如有牴觸事件發生,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本合同和停止發放補貼費,乙方還需賠償由此而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在承包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經營狀況不滿意的,且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得不到及時落實的,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賠償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八、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簽承包經營合同權。

九、除衛生許可證外,其餘所有的證、照及其相關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

十、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爲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十一、本着誰違約誰承擔責任的原則,一方違約的須向另一方賠償相應的損失,不可抗巨力因素除外。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部存一份,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四月三十日

餐飲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餐飲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爲開發________餐飲品牌事業,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 甲方授予_________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的特許經營。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特許經營地點: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建立獨立的相應經濟組織(個體戶、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完成工商、稅務、衛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記註冊。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獨立經營獨立管理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特許經營分配

1、特許經營費加利潤提成方式:

特許經營費___ 萬元。付款方式:______ 合同簽定時一次性付清

利潤提成比例___% 。付款方式:______ 每______時間支付上一階段

2、利潤提成方式:

利潤提成比例___% 。付款方式:______ 每______時間支付上一階段

四、特許經營期限:___ 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 年 ___月_____ 日(以繳款時間爲準)期限爲____年到期,期滿後另行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店(專櫃)。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

第七條 原料的進貨、換貨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原料、配料按廠價統一配貨價結算,乙方提出用料計劃後,甲方予以發貨。

2.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配貨運輸工作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貨物後發現原料、配料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換貨(除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以外)。

5.乙方連續一週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提出報告說明。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5. 甲方培訓或提供廚房主要技術人員。

6. 甲方定期組織業務技能培訓、輪訓,一年不少於_____次。視培訓內容,乙方選派服務、技術或管理人員參加,乙方支付相應的培訓費用。

7. 甲方如退出西安市場或轉其他領域投資前 ,需知會乙方併爲之聯繫上游渠道繼續合作事宜。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食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若因地區原因需要進行價格調整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3.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按統一設計)。

4.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覈同意。

5. 乙方依本協議只能經營一家特許店,如需開辦二家或多家特許店時,尚需另行簽訂特許合同、支付相關費用。

6.每月__號前向甲方彙報上月經營情況,提交經營報表及利潤表。

第十一條 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特許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三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爲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店內銷售假冒僞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經營體系。

d. 乙方將原料、配料泄露給第三方。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儘可能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七條 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爲送達。

第十八條 附則

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爲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

1、配料單及價格

2、員工手冊

3、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4、________有限公司概況介紹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x 年 x 月 x 日 x 年 x 月 x 日公司借款合同範本耕地承包合同範本飯店租賃合同範本

餐飲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 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可以採用以下任意一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_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先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爲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的,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商品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

醫療期滿後,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條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供批發零售業、住宿服務業、餐飲業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五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餐飲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爲__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爲__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節日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日。

以上雙方約定的工資不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九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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