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國的消防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如果違法規定,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內吸菸、使用明火者,將會被處於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特別嚴重,抽菸者拒不聽勸告繼續原來的行爲,則會被處於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遊戲廳作爲公共場所,必須在大廳顯著位置或者明顯處張貼禁止吸菸的標識牌,如果遊戲廳負責人或者工作人員發現有人在經營場所內吸菸而不加制止,任由其自由吸菸,被公安檢查機關一經松果發現,則會被處於口頭警告並責令改正,如果有二次再犯,那麼公安消防部門可視情節嚴重性罰款一萬五千元以下或者令遊戲廳停業整頓,更甚者還會被吊銷相應的經營許可證。
第三,遊戲廳如果需要設置一個專門供吸菸者抽菸的區域,那麼此區域必須使用耐火防火裝修材料。
從以上三點我們可以看出,在遊戲廳內吸菸被發現會有一定的處罰,而作爲遊戲廳負責人,也會被處於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