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收入交多少黨費,在現實生活中,身爲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一般來說每個月都是需要按時的繳納黨費的,黨費有着一定的比例標準,下面爲大家分享一萬收入交多少黨費。
一、交黨費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
1、當月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2、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
4、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同時,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一般不宜由別人代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黨員或者親屬代爲交納。黨組織不準採用從工資中扣除的形式代替黨員交納黨費,更不能採取其他行政手段強迫黨員交納黨費。
(二)按時。黨員交納黨費要按照黨章的要求和黨組織的規定,按時交納,不能無故拖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三)足額。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準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基數少交。
三、黨費如何使用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爲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黨費的繳納和工資是掛鉤的,不同的工資繳納的黨費是不一樣的,在特殊時期還可以繳納特殊黨費,在有年很多黨員就繳納了特殊黨費來幫助地震災區來建設和發展。
黨費收繳標準如下:
1、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2、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
4、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5、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爲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6、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1元。
7、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黨員交納黨費的要求
1、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一般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負責收繳黨費的同志。
2、按時。按照黨章要求和有關規定,黨員交納黨費一般應當按月交納,不能無故拖延。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足額。黨員交納黨費應當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準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黨費基數少交黨費。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爲:
1、 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2、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3、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
4、 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法律依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一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爲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二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爲: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爲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四條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爲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黨費交多少?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爲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不按規定交黨費會怎麼樣?
黨員應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爲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1、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
2、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