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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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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今年以來,全球能源行業出現新的變化,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走高,部分國家電力價格大幅上漲;國內煤炭、電力供需持續偏緊,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1

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部署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通知稱,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

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表示,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範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但需要分用戶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這樣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

其他工商業用戶,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佔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

此次改革,特別強調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鬆介紹了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基本情況。

萬勁鬆表示,近年來,發改委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持續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

2019年,發改委出臺了《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爲“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各地燃煤發電通過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由市場形成價格。“基準價+上下浮動”市場化電價機制的實施,有力推動了電力市場化進程,2020年超過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

今年以來,全球能源行業出現新的變化,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走高,部分國家電力價格大幅上漲;國內煤炭、電力供需持續偏緊,一些地方出現限電限產。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專門部署,提出在保障安全生產前提下推動煤礦增產、優先保障煤炭運輸、實施稅收金融等政策支持煤電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等一系列舉措,部署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供應保障工作。發改委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迅速出臺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措施。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第2張

明確四大改革舉措

《通知》指出,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關鍵舉措,是加快電力市場建設發展的迫切要求,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支撐。

《通知》明確了四項重要改革措施:

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二是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爲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四是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通知》要求,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改革平穩落地:

一是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建設。有序放開各類電源發電計劃,健全電力市場體系,加快培育合格售電主體。

二是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加快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出臺尖峯電價機制,做好市場交易與分時電價政策的銜接。

三是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預。要求各地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對市場交易電價合理浮動不得進行干預。四是加強煤電市場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爲,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指導發電企業特別是煤電聯營企業合理參與電力市場報價。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第3張

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

近期煤電企業普遍反映經營困難,此次改革對緩解煤電企業經營困難、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能夠發揮哪些作用?

對此,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表示,目前,關於燃煤發電,已經有70%的電量參與了電力市場,按照“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通過市場交易,在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的浮動幅度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近期煤炭價格明顯上漲後,一些地方電力市場的燃煤發電交易電價已實現上浮,對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

高耗能企業不受上浮20%限制

此次改革明確,有序推動全部燃煤發電電量進入市場形成市場交易電價,將上下浮動的範圍擴大爲原則上均不超過20%,用電多的高耗能行業市場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電價更靈活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明確提出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對此,萬勁鬆表示,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高耗能行業無序發展,會增加電力保供壓力,不利於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這次改革,明確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有利於引導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多上浮一些,這樣可以更加充分地傳導發電成本上升壓力,抑制不合理的電力消費、改善電力供求狀況;也有利於促進高耗能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第4張

對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總體影響有限

通知中提到要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會對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產生什麼影響?

彭紹宗表示,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範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但需要分用戶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這樣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

其他工商業用戶,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佔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

同時,考慮到不同用戶的情況,還作了針對性安排:一是各地根據情況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並建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確保平穩實施。二是鼓勵地方通過採取階段性補貼等措施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優惠。三是繼續落實好已經出臺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製造業投資等一系列惠企紓困措施。

強調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

彭紹宗表示,此次改革,特別強調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

萬勁鬆表示,此次改革,明確居民,也包括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以及農業用戶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改革實施後,居民、農業用戶將和以往一樣購電用電,方式沒有改變,電價水平也保持不變。

“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於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於物價穩定。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是有限的。”彭紹宗表示。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第5張

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

《通知》表示,此次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標誌着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有利於更好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萬勁鬆表示,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此次改革,在“放開兩頭”方面均取得重要進展,集中體現爲兩個“有序放開”。

在發電側,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上網電價。中國燃煤發電電量佔比高,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在發電側上網電價形成中發揮着“錨”的作用。目前,已經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明確推動其餘30%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樣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爲全面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奠定堅實基礎。

在用電側,有序放開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目前,大約44%的工商業用電量已通過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此次改革,明確提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用電量大、市場化條件好,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戶也要儘快進入。屆時,目錄銷售電價只保留居民、農業類別,基本實現“能放盡放”。同時,明確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代理購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要求電網企業首次向代理用戶售電時,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用戶,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這次改革確實是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的重要一步,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從當前看,改革有利於進一步理順‘煤電’關係,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從長遠看,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並將對加快推動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體制改革等電力體制其他改革發揮重要作用。”萬勁鬆表示。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2

今年以來,全球能源行業出現新變化,國際能源價格大幅上漲,國內電力、煤炭供需持續偏緊,給正常的經濟運行和居民生活帶來影響。在此背景下,進一步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呼聲漸高。

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簡稱《通知》),就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文件一經發布,即引發市場各方廣泛關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相關改革舉措既立足當前,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又着眼長遠,服務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此舉標誌着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第6張

上網電價改革聚焦四大舉措

“此次改革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適應了當前形勢。”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鬆表示。

據悉,2019年我國出臺了《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爲“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各地燃煤發電電量通過電力市場交易,由市場形成價格。

“‘基準價+上下浮動’市場化電價機制的實施,有力推動了電力市場化進程,2020年,有超過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萬勁鬆說,此次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改革,將重點聚焦四個方面——

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2020年,超過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改革後,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化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二是擴大市場化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爲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對高耗能行業由市場交易形成的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買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四是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此次改革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發電行業平穩運行,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並着眼長遠推動電力市場加快建設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萬勁鬆說。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第7張

分類調節倒逼轉型升級

“對於電力用戶來說,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上下浮動,不等於電價上漲。”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表示,總體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改革有助於促進能源轉型,上網電價價格波動變大後,一定程度上會促進市場發展新能源的意願,比如一些企業自建分佈式光伏電站等;從用電側看,有助於提升節能增效意識,推動企業持續加大節能改造,不斷提升能效水平,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針對此次改革明確提出“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萬勁鬆表示,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在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過程中,有必要充分發揮電價信號引導作用,加強分類調節,遏制高耗能行業不合理電力消費,改善電力供求狀況,並着眼長遠推動企業持續加大節能技改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實現綠色低碳發展。

據介紹,此次改革除明確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外,還嚴禁各地組織開展電力專場交易,嚴禁電力企業和市場交易機構參與電力專場交易和結算電費。

“改革實施後,將引導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更多上浮,更充分地傳導發電成本上升壓力,倒逼這一類企業主動節能減排。”韓放說。

近期煤炭價格大幅上漲,煤電行業出現不同程度的經營困難。爲應對供需持續偏緊的情況,多地電力市場交易中的燃煤發電市場化交易電價已出現上浮,對緩解當地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發揮積極作用。

專家表示,改革後將推動全部燃煤發電電量有序進入市場,同時設置更大幅度的上下浮動限制,高耗能行業市場電價上浮不限,這些舉措有利於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市場電價更好地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助力燃煤發電行業結構調整、功能轉型,推動煤電上下游協同發展。

電價大改革影響幾何 第8張

對工商業用電成本影響有限

此次改革推動工商業電力用戶全部進入市場,且擴大市場化交易電價的上下浮動範圍,會不會給工商業用戶特別是小微市場主體的運營成本帶來影響?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坦言,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範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

“需要分用戶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這樣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其他工商業用戶,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佔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彭紹宗說。

據悉,爲了儘可能地幫助中小微企業減輕成本壓力,國家發展改革委充分考慮各類市場用戶的實際情況,作出針對性安排。

一是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對於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戶,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戶,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儘快推動進入市場。

二是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情況採取階段性政策予以優惠,以減輕用戶用電負擔。

三是繼續落實好已出臺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製造業投資等方面一系列惠企紓困措施,助力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降低成本壓力。

彭紹宗同時強調,此次改革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於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於物價穩定。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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