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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滿十週歲離婚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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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滿十週歲離婚怎麼判,當夫妻雙方想要離婚的時候,是很關心孩子的撫養權的,在離婚時,十週歲的孩子的撫養權是很多家長考慮的問題,下面看看小孩滿十週歲離婚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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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離婚10歲的孩子怎麼判

子女撫養問題,按規定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隨女方撫養;兩週歲至十週歲之間的孩子看雙方的條件,誰的條件更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就由誰撫養;十週歲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撫養費,一般是按月支付。

簡言之,十週歲的孩子,應當充分考慮他的個人意願。徵求他的意見過後,再根據離婚雙方情況進行判斷。

小孩滿十週歲離婚怎麼判

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

1、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2、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b、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a、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c、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小孩滿十週歲離婚怎麼判2

1、什麼情況下,法院將孩子撫養權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爲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願意隨母親生活的。

小孩滿十週歲離婚怎麼判 第2張

2、變更撫養權條件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小孩滿十週歲離婚怎麼判3

一、離婚撫養權明確標準,離異子女撫養權標準:

1、兩歲下列的兒女,通常隨母方衣食住行。母方有以下情況之首的,可使父方衣食住行:

1.1、身患治不好的傳染病或別的比較嚴重病症,兒女不適合兩者之間相互衣食住行的;

1.2、有養育標準不絕養育責任,而父方規定兒女隨其衣食住行的;

1.3、因別的緣故,兒女確沒法隨母方衣食住行的。

2、爸爸媽媽彼此協議書兩歲下列兒女隨父方衣食住行,並對兒女快樂成長無不良影響危害的,可予准予。

3、對兩歲左右未滿十八歲的兒女,父方和母方均規定隨其衣食住行,另一方有以下情況之首的,可予優先選擇考慮到:

3.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別的緣故缺失精子質量的;

3.2、無別的兒女,而對方有別的兒女的。

4、父方與母方養育兒女的標準基本一致,彼此均規定兒女兩者之間相互衣食住行,但兒女獨立隨爺爺奶奶或外祖父母相互衣食住行很多年,且爺爺奶奶或外祖父母規定而且有工作能力協助兒女照料小孫子女或外孫女的,可做爲兒女隨父或母衣食住行的優先選擇標準予以考慮。

5、爸爸媽媽彼此對十週歲以上左右的未滿十八歲兒女隨父或隨母衣食住行產生矛盾的,應考慮到該兒女的建議。

6、在有益於維護兒女權益的前提條件下,爸爸媽媽彼此協議書輪着養育兒女的,可予准予。

7、另一方規定變動孩子撫養權關聯有以下情況之首的,應予以適用。

8、爸爸媽媽彼此協議書變動孩子撫養權關聯的,應予以准予。

小孩滿十週歲離婚怎麼判 第3張

二、離婚之後子女撫養權如何爭得

1、靈活運用法律法規有關兩歲下列的未滿十八歲兒女,通常隨媽媽衣食住行的法律法規,來爭得未滿十八歲兒女的孩子撫養權;

2、向人民法院證實女性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別的緣故缺失精子質量;

3、出示直接證據證實兒女隨女性衣食住行時間較長,更改未滿十八歲兒女的生活方式或自然環境,對兒女快樂成長顯著不良影響;

4、出示直接證據證實男女雙方身患治不好的傳染病或別的比較嚴重病症,或是有別的不利兒女身體健康與成才的別的情況,不適合立即養育未滿十八歲兒女;

5、出示直接證據證實十週歲以上左右的未滿十八歲兒女規定父母離婚後與媽媽相互衣食住行的(法律法規上也是有關要求,假如兒女已滿10週歲以上,則在孩子撫養權裁定時理應徵詢兒女本人的建議。)

6、再婚夫妻,出示直接證據證實男女雙方有別的兒女,而女性無別的兒女;

7、爭得在有益於未滿十八歲兒女快樂成長的前提條件下,輪着養育未滿十八歲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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