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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程序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3.3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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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程序,很多婚姻的結束並不太平,曾經的感情或許會比不上現在的利益矛盾,很多人會將離婚鬧上法院,希望法律能給自己一個公道與痛快,以下關於起訴離婚的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1

一、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二、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爲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起訴離婚的程序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纔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覈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判決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起訴離婚的程序2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起訴離婚的程序 第2張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爲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民法典》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訴離婚的程序3

一、起訴離婚程序是什麼

1、選擇受理法院

原則上,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一般指戶籍所在地,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爲準。如果被告外出滿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夫妻雙方都外出滿一年的,則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做起訴前的準備

選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訴離婚前的準備。主要是準備以下書面材料:民事起訴狀(即離婚起訴書)、原告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婚姻關係證明(結婚證、婚姻證明、戶口簿)。

起訴離婚需要證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現形式。比如家暴,可以提供報警記錄、受傷照片、證人證言、就醫記錄等等。比如婚外情,可以提供出軌保證書、重婚罪判決、行政處罰決定等等。

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提供財產證明(房產證、機動車登記證、銀行存款證明、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等等)。爲了避免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後,另一方轉移財產,可以在起訴之前,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或者在起訴後申請訴訟財產保全。

一旦做好了起訴離婚的準備,就不要高調宣佈,避免另一方採取應對措施,導致無法達到離婚目的.,或無法分得財產,或事實上得不到子女撫養權。

3、向法院遞交起訴離婚的材料

起訴離婚可以有兩種具體方式,第一種是到受理該案件的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窗口遞交材料,第二種是通過人民法院的網上系統立案,筆者所在的鄭州地區各個法院已經基本具備網上立案條件,這對於律師立案來說確實方便了許多。當事人沒有委託律師,自己親自立案的,建議還是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遞交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以當場修改。

材料通過審覈後,法院會開出訴訟費(詳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交費票據,指導當事人到指定銀行、本院繳費窗口或者通過網上交費,交完費後將繳費憑證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給承辦法官,纔算正式立案,交費期限爲7日,過期未交的,視爲自動撤訴。

起訴離婚的程序 第3張

4、開庭前的程序

立完案後,案件會被分配給相關領域的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會在某一時間通知雙方開庭時間,或者調解時間,先通知被告後通知原告。

原告應當利用好開庭前的這段時間,可以做以下工作:繼續收集感情破裂、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適合撫養子女、爲家庭付出較多等等方面的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沒有證據可以創造(收集)證據。

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將訴訟情況通知被告後,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調解,很多案件都是在這一階段解決掉的,沒必要非得讓法院判決。

5、開庭

原告按照傳票確定的時間按時到庭參加庭審。行業內曾經流傳這樣一個段子:一男的向法院起訴離婚,開庭當日,法官左等右等,男方(原告)就是不到,遂給男方打電話,男方理直氣壯回答“結婚這幾年,每次都是她遲到,今天我也遲到一次,讓她好好等我”,

法官答“根據法律規定,原告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視爲撤訴”。男方開始火急火燎往法院趕……。對於離婚訴訟,原則上要求夫妻雙方親自到場。對於開庭的程序,筆者不作過多介紹。

6、開完庭後的工作

開完庭後,就要耐心等待法院的判決。在這段時間內,雙方仍然可以自由協商、調解。自願和好不離婚的,可以撤訴;對離婚涉及的各個方面協商一致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製作民事調解書。

7、拿到判決書後的工作

對於離婚訴訟,民事判決書無非分爲兩種:一、判決不準予離婚;二、判決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進行判決。上訴期限爲15日,對判決內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具體方式爲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遞交民事上訴狀。如判決離婚的,必須等15日的上訴期滿之後,纔算離婚。如判決不準予離婚的,且沒有上訴的,原告可以在六個月之後再次起訴。原則下一次判決離婚的機率比上一次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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