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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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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所用電梯應經所在地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註冊登記後方可投入使用;

二、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要求建立健全電梯安全技術檔案。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電梯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三、每年對電梯進行安全技術定期檢驗,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後,要做好迎檢工作;

四、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五、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電梯作業人員,應該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電梯使用單位必須配備至少一名管理人員;

七、應當對電梯作業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培訓;

八、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該嚴格執行電梯的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九、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安全管理人員或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電梯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十一、對電梯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電梯安全管理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查機構培訓考覈,合格後取得操作員證才准予上崗。操作員證每兩年進行復審。

二、電梯安全管理員每天在開啓廳門進轎廂之前,應看清轎廂是否確實停在該層站。

三、有司機電梯,必須由專職司機操作,當司機需暫時離開轎廂,應將轎廂電源開關關閉,並關閉廳門。

四、定時使用的電梯每日工作完畢,安全管理員應將電梯駛回基站,並在離開前斷開轎廂電源,並關閉廳門。

五、在電梯機房內或附近設置值班室,應有通訊設施,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六、應保持電梯警鈴、電話、應急照明完好,保證轎內外有效地聯絡。

七、加強對電梯日常檢查,當電梯運行有異響、振動、衝擊等其它異常現象,應停用檢查。

八、應保證電梯在額定載重範圍內工作,嚴禁超載;不允許裝運或攜帶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乘用電梯;不允許通過安全窗去搬運超長物件。

九、電梯在運行中,不允許做檢修試驗,不允許抹試、保養任何電梯部件。

十、嚴禁在廳、轎門開啓的情況下,通過應急按鈕使電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駛乘用;不允許以手動啓閉轎門作爲電梯的啓動和停止;不允許用檢修、急停按鈕作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不允許隨意拆除消防功能;不允許短接安全迴路、廳門、轎門迴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許乘用人員隨意扳弄操縱箱上的開關、按鈕等電器元件。

十二、禁止轎內吸菸;禁止將菸頭、火種亂丟在梯上和轎廂內。

十三、應自覺接受安全監察的件查,對其提出的意見應及時整改完善,確保安全運行。

十四、電梯應實行四級維修保養制(例行周保養、月保養、季保養、年保養),保證電梯隨時都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十五、電梯應由專業電梯公司負責維修保養,無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維修保養電梯。

十六、維修保養電梯時,應在各梯層廳門懸掛警示標牌。

十七、應自覺接受省安全檢驗機構每年一次的安全檢驗,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檢驗合格證有效期爲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的'電梯不得使用。

十八、發生事故,應立即向安全監察機構報告,並負責保護現場。發生人員傷亡的,應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1、目的和範圍

1目的

規範電梯維修保養的行爲,及電梯維修保養過程中的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工作要求。

2範圍

2、1適用於在用電梯的維修保養。不適用於對電梯的大修與改造工作。

2、2電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透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務,也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或者控制系統進行整體修理的業務,但大修後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不應變更。

2、3電梯的“改造”是指改變設備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發生變更的業務。

2、電梯維護保養制度

2、1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務必遵守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2、2電梯的維護保養分爲: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專業性的維護保養。

2、3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承擔,專業的.維護保養應有與電梯維護保養資格的專業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

2、4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務必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務必向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單位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並進行存檔保管,作爲電梯檔案的資料。

2、5日常性維護保養記錄有本單位電梯作業人員填寫,每月底將記錄資料報送電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檔。

2、6電梯日常性的維護保養資料應按照電梯產品隨機文件中維護保養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專業性維護保養按照簽訂合同的資料、週期進行。

2、7電梯重大項目的修理應有經資格認可的維修單位承擔,並按規定向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後方可實施。

2、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目的

爲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2範圍

2、1適合於電梯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2、2也適合於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定期報檢制度

3、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3、2電梯停用一年後重新啓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後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3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爲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3、4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爲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覈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瞭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2範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資料、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覈。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狀況進行考覈。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覈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務必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持續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資料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務必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務必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覈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覈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目的和範圍

爲使電梯發生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後,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儘量減少事故帶來負面影響,減小事故的損失。

範圍

針對事故或事件可能產生的狀況,確定搶救及救助方案並使其始終保護有效狀態。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的實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3、1電梯發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應按國家規定,及告有關人員或部門,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和嚴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後,應當立即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3、2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確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小組成員,並報單位領導批准,成員人員務必包括一名單位的行政領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

3、3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都務必參加。

3、4演習資料、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擬定,行政領導批准後實施。

3、5演習結束後,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將該次演習的狀況作書面記錄,並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在下次演習中進行調整、修改。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目的

爲便於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瞭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狀況。

2範圍

規定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3、1電梯技術檔案的種類:

a、電梯隨機出廠文件(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電梯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佈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電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

b、電梯開工申報單;

c、電梯安裝施工記錄;

d、竣工驗收報告;

e、質量技術部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電梯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f、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g、運行狀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h、事故及故障記錄;

i、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記錄;

j、同意註冊的登記表。

3、2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貫徹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爲電梯的安全運行帶給準確的信息資料。

3、3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作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日常管理人員同意簽署意見後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閱,並按規定作好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閱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燬應經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的允許纔可進行

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電梯的運行管理

爲確保小區電梯安全運行,延長電梯使用壽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區電梯維保工作由專業電梯公司負責,並接受管理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

二、電梯服務標準

1、電梯公司維保人員依據《電梯維護養護標準》,對小區電梯實施維修保養。

2、轎廂內須張掛“電梯服務標準”、和“乘梯須知”;

3、執行北京市房屋電梯運行標準:18小時運行,24小時有人值守;

4、司機須持證上崗,統一工作服,禮貌待客,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維修保養及時,嚴格執行保養規程,認真填寫保養記錄

6、轎箱環境整潔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機房乾淨,整潔,各種應急設施,抱閘扳手,盤車輪,滅火器等齊全有效。

7、按計劃進行大、中修,並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務中心,經同意方可實施。

三、安全質量管理

1、電梯公司質管部門定期對小區電梯維保工作進行安全檢驗並填寫《年度電梯安全普查表》,電梯維修質量實行內檢,互檢,專職驗檢制度,填寫《電梯維修保養檢查驗收摘要》確保電梯維修質量,電梯運行安全可靠。

2、電梯公司定期對電梯進行檢查填寫《電梯運行維修(周)檢查表》。

3、維修、保養電梯時應在電梯基站張貼或掛立告示牌,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4、電梯設備出現停電、故障、火災、浸水等緊急情況時,啓用《電梯故障應急方案》。

四、電梯設備檔案管理

1、電梯運行及保養、修理過程的記錄表應建檔,保存期爲兩年。

2、建立電梯設備臺帳及設備清單,妥善保管電梯安裝,調試等原始資料。

五、質量監督檢查

1、管理中心事務員每日對小區電梯運行情況進行抽查,填寫《電梯運行抽查記錄》。

2、每月3號前事務員將上月《電梯運行抽查、考覈記錄》,交中心主任審覈後,上報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按照維保合同中相關約定,按電梯維保工作考覈實際得分情況支付維保費用,電梯維保費用計算公式:月承包費×乙方實得分數%。

3、在維保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物業管理部根據服務中心每月的《電梯維修保養考覈表》,對電梯公司進行評定,以此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爲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發揮其高效、節時、方便的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1、開始工作前,電梯操作員應控制電梯上下試運行數次,觀察運行有無異常,發現問題及時請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2、開啓廳門進入轎廂前,需注意電梯的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3、認真做好電梯轎廂、轎廂門及其他乘用人員可見部分的衛生工作。

4、轎廂的載重應不超過額定重量。

5、轎廂的'載物體積不能過大。

6、運送重量較大物品時,應將物件放置在轎廂的中間部位

7、乘用人員不得在廳與轎廂中間(騎跨處)停留或談話。轎廂內禁止高聲喧譁、打鬧、吸菸、吐痰。

8、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需預先通知電梯操作員,以便採取穩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電梯停開:

①超重不開。

②安全裝置失效不開。

③物體過大,門關不上不開。

④物體堆放不穩不開。

⑤物體超出轎廂內部空間不開。

⑥廳門、轎廂門關閉不好不開。

⑦有人把頭、手、腳伸出轎廂不開。

⑧轎廂運行速度不正常不開。

⑨電梯有異常聲響不開。

⑩檢修人員在轎頂或轎底坑內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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