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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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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品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用品管理制度15篇

用品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和保管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行政部門的辦事效率,降低辦公用品的消耗,節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全體員工

三、辦公用品分類

1.消耗品:筆、筆記本、回形針、大頭針、膠水、水筆(芯)、複寫紙。

2.耐用消耗品:文件夾、拉桿夾、檔案框、文件袋、訂書器、剪刀、計算器,裁紙刀。

3.辦公耗材品:墨盒、硒鼓、碳粉、複印紙、打印紙、傳真紙、插座。

四、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管理、發放進行審批登記。

2.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需求,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申請表提交審批。

五、制度內容

1.辦公用品的採購

①每月月底,各部門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需求計劃提交行政部。

②行政部負責人根據各部門負責人提交上來的需求計劃表再參考辦公用品庫存表制定採購計劃,應於每月28日前在企業微信系統上提交“辦公用品申請表單”。

③採購人員需對用品的價格、質量負責,每一項支出必須有發票憑證。

④每次採購完成,須填寫報銷憑證交往財務部審批報銷。

2.辦公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①每月月初,行政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提交的辦公用品需求表發放辦公用品。

②各部門負責人領取辦公用品前,須填寫“領用單”,並交給行政部門審批,審批簽字完成纔可以領取辦公用品。

③若各部門想領取不在需求計劃表內的辦公用品,須重新填寫申請單,交由行政部門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方可領取。

④每個部門的辦公用品數量都是有指定指標的,若超出需求表數量,須採取“以舊換新”的方式獲取辦公用品,消耗完的辦公用品不可隨處丟棄,應保留着。

3.辦公用品的保管

①行政部負責人須採取“先進後出”的方式進行記賬,每次採購完成,先整理入庫,再進行發放,入庫和發放單獨分開兩個賬本記錄。

②管理員應對辦公用品進行歸類,按照類別的不同放置位置。

③每個星期對庫存進行一次盤點,以保證數據的準確性。

六.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用品管理制度2

1、目的和範圍

爲加強勞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勞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則

2.1 爲防止各種職業中毒和外傷而發給員工使用的各種用品統稱爲勞動保護用品。各種勞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應於生產福利待遇區分開來。

2.1 各種勞護用品是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特點和條件而相應確定。凡屬於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必須按規定發放。

2.2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照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根據生產操作條件而制定。隨着操作條件的改變而調整。

2.3 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配備有防護用品,並按規定穿戴用品。

3 職責

3.1 人資行政部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3.2 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勞護用品管理制度貫徹和勞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4 管理辦法

4.1 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4.1.1 人資行政部根據各職能班組及車間根據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寫“崗位操作勞保用品申報單”,經人資行政部部長審覈後,按標準發放。(發放標準見附表)

4.1.2 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覈,調整一次,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性。

4.1.3 如有特殊情況(如新項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對個別崗位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進行調整的,按“4.1.1”程序進行。

4.1.4 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一經批准後,人資行政部全體員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的,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特殊情況,必須有人資行政部經理批准的領料單才能領用。

4.2 勞保用品的採購

4.2.1 倉管員於每月25日以前,根據倉庫庫存情況和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編制勞保用品採購單,經財務收集各需要部門班組提供月計劃需求起草採購彙總表,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員採購。

4.2.2 採購員根據採購單于每月3日之前,將所需的勞保用品採購入庫。

4.3 勞保用品的發放

4.3.1 倉庫管理員於每月5日,通知各部門主管開領料單領用勞保用品。

4.3.2 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嚴格按發放標準進行發放。

4.3.3 倉庫管理員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後,必須在勞保用品登記簿上作好發放臺帳,以備覈查。

4.4 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規定

4.4.1 發放給員工個人的勞護用品,員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4.4.2 對於特種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門需放在勞保用品專用櫃,要指定專人保管,經常檢查消毒,以保證能隨時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種在工作時必須嚴格按要求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

用品管理制度3

爲加強裝備處辦公用品管理,控制費用開支,規範我處辦公用品的使用,本着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根據我處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分類

1、低值易耗品,如:碳素筆、圓珠筆、鉛筆、筆芯、筆記本、訂書機、橡皮、膠水、打印紙、複寫紙、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圖釘、夾子、文件夾、文件盒、**、拖布、暖壺、燈泡等價值較低的易消耗日常用品。

2、高值易耗品,如:硒鼓、墨盒、電話、插座、計算器、鼠標等價值較高的易消耗日常用品。

3、高值辦公用品,如:電腦、打印機、文件櫃、辦公桌椅等價值較高的物品。

4、印刷品,如:稿紙、信紙、記錄本以及各科室需要印刷的表格、文件等。

二、辦公用品的管理及領用

裝備處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領用和保管。

1、低值易耗品和高值易耗品要根據計財處每月下達的可控費用指標,節約經費開支,在不超支的情況下,進行適當定量領用。領用時需填寫《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領料單》,先由主管科長審覈,再經處長蓋章批准後,方可定量領用。

2、高值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使用科室或使用者進行管理。領用時使用者需先報主管科長,主管科長再報處長批准,最後由辦公室起草報告申請。

3、印刷品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各科印刷資料時,需經主管科長批准後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聯繫印刷廠進行印刷。

三、辦公用品的發放

1、低值易耗品的發放:每位職工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應本着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根據實際需要以個人爲單位進行發放。

2、高值易耗品的發放:應以舊品換新品,保管人需登記好發放的時間、品名、數量,並由領料人簽字。

3、高值辦公用品的發放:由科長根據批示後的報告內容,申請處長批准後進行發放。

裝 備 處

20xx年xx月xx日

用品管理制度4

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爲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管理,本着節約成本、杜絕浪費、降低辦公費用,合理使用辦公用品的原則,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規定了辦公用品類別、管理辦法。

1.3 本制度適用於辦公用品的領用和管理。

2. 辦公用品類別

2.1 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單位價值在100元以下的,如紙、筆、筆記本、信箋等。

2.2 低值易耗性辦公用品:單位價格在100元及以上的,如辦公桌椅、電話機、櫃、傢俱、計算器、工具等。

2.3 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如電腦、打印機、相機、攝像機、投影儀等。

3. 領用及管理辦法

3.1 單位價值在100元以上(含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的低值易耗性辦公用品領用以卡登記,實行年限管理,並記入個人卡中;更換時,實行以舊換新制度;單位價值在50―100元(含文件架、文件夾)的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實行定額管理,以卡登記,實行以舊換新制度。

3.2 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由各部門指定人員負責。需要領用辦公用品時,由指定人員填寫物品領用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後,到行政部領取。行政部根據審批後的領料單並覈對"費用限額卡",正確無

誤方可發放。月終,財務部覈對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金額,根據計劃進行考覈。對於單位金額超出"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標準的,如文件架、文件夾,考覈時,取幾個月份的平均數予以考覈。各部門辦公用品的領用,每月25日由覈算員報部門辦公用品需求計劃,並經部門經理同意,送交行政部,由行政部負責平?,編制辦公用品採購計劃。

3.3 屬公用物品,如複印用品、申請單、單據、宣傳用品(筆、廣告塗料、紙、膠捲等)、打印用品、財務記帳用品、考勤卡、電腦耗材、國旗、公司旗、垃圾袋、電池和清潔用材,如掃帚、拖把、水桶等,不計入部門定額。

3.4 因工作需要超出定額,由部門提出申請,報行政部批准,並通知考覈委增加定額。

3.5 對於低值易耗性辦公用品的領用及管理辦法

3.5.1 建立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登記卡,實行一人一卡,按品種進行登記。

3.5.2 新調入公司員工需配置辦公用品時,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進行調配,費用計入該部門本月辦公用品費。

3.5.3 公司員工需新增辦公用品,須向本部門提出申請,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負責辦理,費用計入該部門本月辦公用品費。

3.5.4 公司員工如需更換辦公用品,需由本人提出更換申請,說明更換理由,經部門經理同意,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負責辦理,費用計入該部門本月辦公用品費。

3.5.5 如人員在公司內部調動,原領用的有關辦公用品需辦理轉移手續。

3.5.6 員工在使用過程中如有人爲的損壞或保管不慎遺失,則按辦公用品的折舊情況進行賠償;離開本公司時,應按登記卡內容交還所領用的本類辦公用品,如有短缺,則按物品原價值進行賠償。

3.6 對於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的領用及管理辦法

3.6.1 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由行政部按部門設領用登記本,按所領物品的品種進行登記。行政部應嚴格按照公司覈定的費用標準發放,超出每月的費用標準時,報考覈委,從該部門獎金中扣除。

3.6.2 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領用採用定人定額管理制度。具體定額如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40 元/月?人

各部門(副)經理30元/月?人

一般員工15元/月?人

廚師、駕駛員、門衛5 元/月?人。

以標準和人次計算各部門費用總額,並按此金額管理並考覈。

3.6.3 各部門應按定額統籌使用,超額部分將從部門月獎金中扣除;節約部分到年終視情況給予部門獎勵。

4. 附則

4.1 本制度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4.2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用品管理制度5

1目的

本程序將建立個人防護用品有效管理方法,通過實施個人防護用品的選擇、採購、發放、使用、保管、檢查、維護保養及廢棄更新等管理工作,使員工在工作中免遭傷害。

2使用範圍

適用於衆誠連鎖-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以及爲其提供服務的承包商。

3應用領域

應用於衆誠連鎖-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裏所有需要個人防護用品的員工。

4應用標準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1號令)、《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

5術語和定義

個人防護用品(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簡稱ppe):

主要用於保護僱員免受由於接觸化學輻射、電動設備、人力設備、機械設備或在一些危險工作場所而引起的工傷或疾病。

6職責

6.1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組織本程序的編制與修定,並負責本程序執行情況的跟蹤和程序的更新。

6.2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提供個人防護用品的規範要求,並組織各部門對個人防護用品管理狀態進行審覈,保證所有的個人防護用品達到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

6.3供應公司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和國家頒佈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及有關規定負責採購勞動防護用品。

6.4供應公司向安全質量環保部提供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鑑定證和勞動防護安全標誌、產品材料說明及檢測等書面文件,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符合要求,併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參見附錄1)

6.5人力資源部負責崗位、工種作業人員數量組織本程序的培訓,直線組織負責實施本程序的受衆培訓。

6.6特殊防護用品的配備依據生產實際由屬地單位提出,安全質量環保部審覈、由主管經理審批。

7管理要求

7.1原則

1.公司應首先採用工程控制的措施來消除或儘量減低工藝上的危害因素。

2.員工在工作中不應只依賴個人防護用品防止危害,應採用安全的工作方法(操作規程、工作安全分析、作業許可等安全管理工具),事先消除安全隱患,避免自己和周圍的人員受到傷害。

3.員工在每次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前要進行完好性檢查,有缺陷或破損的個人防護用品不得使用。

4.個人防護用品不能用於非工作目的的使用。

7.2個人防護用品的分類

1.個人保管的個人防護用品

由個人進行保管、使用和維護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眼鏡、耳塞、防毒面罩、線、帆布、皮手套、工作服、防化圍裙、防化袖套、安全鞋等。

2.非個人保管的個人防護用品

除個人保管之外的勞動防護用品。非個人保管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部門主管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例如:防化用品、手套(乳膠,耐高壓)、防酸鹼手套、全罩眼鏡、過濾式空氣呼吸器、正壓式呼吸器、防化服裝、救生索、攔繩、消防服、面罩、阻燃工服、安全腰帶、各類安全檢測儀器等。

其中特種勞防用品參照附件2。

7.3個人防護用品選擇的基本方法

依據以下因素來選擇個人防護用品。

危險物質的性質:氣體、蒸氣、液體。

接觸後的嚴重性:急性、慢性影響。

接觸的頻率和時間:多少次,持續多久。

接觸危險時的工作性質。

環境條件。

採用它所帶來的保護程度。

使用的容易度。

佩戴是否合體舒適。

設備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是否容易採用,是否需要輔助設備

是否可多次使用或者有多次使用的部件

成本效益。

7.4主要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要求

7.4.1頭部保護

1.適用場合

1)所有人員進入生產區時。

2)可能有墜落的物體或撞擊帶來傷害的工作場所,如高空作業、腳手架上的工作、上方有人操作的場合。

3)在頭頂上方空間不足可能造成頭部傷害的區域。

2.檢查與保養

1)安全帽的所有部件,包括外殼、內襯、吸汗帶及所有零配件都應每日對其完好性進行目測檢查,如是否有缺損,破裂,穿透,或其它由於外來衝撞或使用不當導致的破壞等。

2)安全帽不可放置在溫度過高或過低、過強紫外線、溶劑或腐蝕性液體的環境中。

3)不得自行改裝安全帽。

7.4.2眼與面部保護

1.適用場合

涉及有物體撞擊、腐蝕性或熱燙液體濺潑危險等作業環境。

2.保護眼部的個人防護用品

帶側翼的安全眼鏡、全覆蓋的眼罩、面罩、防酸頭罩、焊接護目罩等,應根據不同需要進行選用。

1)安全眼鏡

除特別規定外,凡在生產車間、維修車間、實驗室、貨倉、建築工地及正在進行工作和有可能傷害眼的其他區域必須配戴帶側翼的安全眼鏡。

2)面罩和眼罩

當從事磨、削或處理熱液體,或有潑濺危險存在時,應配戴面罩或全覆蓋眼罩。當焊接時,應配戴焊接護目鏡或焊接用頭盔或焊接面罩。

3.檢查與保養

1)目視是否有破損。

2)個人應負責妥善保管護目鏡,防止護目鏡摩擦、擠壓、變形。

7.4.3足部保護

1.適用場合

1)進入工作崗位必須穿公司統一發放的安全鞋。

2)在進行可能接觸到電流通過的工作時要穿絕緣安全鞋。

2.檢查與保養

目視是否有破損

7.4.4呼吸保護用具

1.適用場合

從事的活動或所在區域有潛在的呼吸系統職業危害,如:粉塵、有害氣體、有機溶劑存在時。

2.檢查與保養

1)車間應保證呼吸保護用具適合工作環境,員工選擇大小合適的呼吸器,每次使用前檢查有無破損及是否過期。

2)呼吸保護用具的清潔、維護:

呼吸保護用具使用後,員工應清潔與皮膚接觸的部件,確保過濾、密封部件的清潔。不用時要用專用的塑料保護袋包好,紮緊袋口以免過濾器失效,存放在指定的櫃子裏。

3)呼吸保護用具密合性測試:

佩戴呼吸保護用具的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密合性測試,確定員工的呼吸保護用具的尺寸適合。

4)呼吸保護用具佩戴者身體檢查:

員工在上崗前和以後每年的體檢中檢查肺功能和呼吸系統,以確認其是否適合佩戴呼吸保護用具。

5)呼吸保護用具佩戴的培訓:

新員工上崗前或老員工每年進行有關呼吸保護用具的種類、保護原理、選擇、使用前檢查、使用方法、維護和其他有關事項的培訓。車間保存培訓記錄。

具體規定參見“呼吸保護用具管理辦法”。

7.4.5聽力保護

1.適用場合

噪音水平超過85分貝的工作區域。

2.檢查及保養

佩戴後聽到聲音的響度以及外觀的完整性。

7.4.6手和臂部保護

1.適用場合

1)所有手工操作都必須戴手套,除非戴手套帶來安全上的危險或不能完成任務(如:車牀加工、操作轉動設備等);

2)某些操作可能引起手部受傷,需要選擇合適的勞保手套,如割傷、劃傷、磨破、燙傷及由皮膚接觸化學品而引起的皮膚病或傷害;

3)進行一般的操作,如:搬弄有傷手危險的物件、使用手工工具、使用便攜式工具、離銳邊較近工作時,均需戴耐磨損手套;

4)工作中如可能接觸高溫表面或物料,具燙傷危險,則必須配戴相應耐熱等級的防燙手套以保護手和臂部;

5)若工作中切割受傷可能性大,如清潔刀具、工件中有銳利邊緣等情形,應戴防切割手套;

6)在某些情況下,無法使用手套或使用手套不安全,則車間的操作規程應對手的保護加以說明。

2.檢查及保養

使用前後檢查外觀的完整性,必要時進行檢測以確定防護程度。

7.4.7身體保護

1.適用場合

1)在存在跌落危險的2米以上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全身防護型安全帶。

2)接觸化學品的操作根據化學品的危害性配有相應的工作服,如化學防護服,耐酸圍裙等。

3)在有化學品閃爆的區域,所有進入的人員都需要穿戴阻燃防護服。

2.檢查及保養

目視及拉伸測試,對於有特殊要求的.服裝,根據供應商建議的頻率和程序進行檢查和保養。

3.化學防護的參考文件

化學防護技術複雜,在選擇適當的保護用品時應參閱車間操作規程及物料安全數據說明書(msds)。另有軟件在線提供防護面料抵抗化學品滲透的信息和供應商產品信息。

8複覈、偏離、培訓和溝通

8.1複覈、更新與記錄

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記錄和修改明細。本程序應定期評審,必要時修定,最低頻次自上一次發佈之日起不超過2年。

8.2偏離管理

對本程序的偏離必須經安全質量環保部授權。偏離必須文件化,內容必須包括支持偏離決定的相關事實。偏離授權必須每年定期更新一次。

8.3培訓和溝通

各屬地負責對有關員工進行本程序的培訓,培訓頻率爲每年一次,保存培訓記錄。

用品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爲了降低辦公用品消耗,減少損失和浪費,使辦公用品管理規範化,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用品範圍

2.1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

2.1.1文案用品分爲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繫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筆芯、筆記本、膠棒等。部門領用系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訂書機、計算器、剪刀等。

2.2辦公桌、椅、檔案櫃等用品;

2.3電腦、投影儀、打印機、複印機等辦公設備以及公司集團手機卡。

三、辦公用品的申購及發放

3.1各部門每月25日向行政部提出採購申請,經行政部覈對並申報同意後由行政部統一採購、管理及發放。

3.2購入的辦公用品須按類別,品種清點,驗收,統一入庫管理。

3.3辦公常備用品每月10日、20日兩天進行發放,領用時秉承以舊換新原則,由領用人簽字,說明物品名稱、數量等,以控制文具消耗。

3.4辦公設備及桌椅等由財務部負責覈實,行政部根據需要採買發放。

四、辦公用品的管理

4.1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4.2任何人未經過允許不得擅自領取辦公用品,不得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

4.3電腦、投影儀、打印機、複印機等辦公設備及公司集團手機卡均由專人管理,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由管理人全權負責。

4.3.1電腦管理

保證機器的正常開關機;

嚴禁使用過程中冷關機,對硬盤造成損傷、縮短固件的使用壽命;

嚴禁玩電腦遊戲、上網聊天;

嚴禁登陸不良網站及非法網站。

定期對電腦進行殺毒;

使用完畢後請按照正常關機順序關閉主機及顯示器。

4.3.2打印機、複印機:

保證機器的正常開關機;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

複印機連續工作正反面20張時,請待機8分鐘;

各部門應保證機器所需耗材、紙張充足,及時向行政部領用;

4.3.3投影儀

保證機器正常開關機;

關機後靜待風扇停止後方可切斷電源;

使用過程中保持良好的通風環境,不要堵塞通風口;

禁止傾斜90°角以上播放文件;

使用時間超過兩小時需斷電休息10分鐘。

4.3.4集團手機卡

公司凡試用期滿的員工,必須統一使用公司的集團手機卡,否則不享受公司的話費補貼(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後除外)。

集團手機卡領用者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制度,如有損壞、丟失,及時報行政部予以補辦、處理。

集團手機卡僅供領用者在公司任職期間使用,離職時必須到行政部辦理相關退還手續。

4.4辦公設備管理者具有保管與維護責任,不得擅自委託他人保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收回時,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5辦公設備要注意維護保養,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當設備出現損壞時,須報直屬上級領導決定後方可修理。

4.6經檢查確認破損辦公器具、設備已沒有修理必要時,辦公用品管理員向直屬上級領導請示,予以報廢處理。

4.7嚴禁把辦公用品帶回傢俬用。

4.8凡純屬人爲原因致使辦公器具、設備損壞或有意破壞者,追究其責任並照價賠償。

用品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辦公用品採購及領用流程,並有效節約費用,避免資源浪費,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規定的採購、領用流程僅適用於公司內部使用的用品、設備等採購,不包含工程施工材料和設施設備的採購。

三、辦公用品採購

第一條 公司各部門所需的常規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預算內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相關責任人根據庫存量及月使用量,按月採購,採購時間爲每月20日,遇特殊情況進行調整。請各部門有特殊需求的,須在每月20日前申請,逾期則下月採購。

第二條 各部門所需預算內非常規及高價辦公用品、設備由需求部門向分管領導申請(註明品牌、規格、型號、價格及用途),申請通過後由行政人事部採購,若遇預算外急需高價辦公用品、設備,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經分管領導、總經理批准後轉行政人事部進行採購。

第三條 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訂格式、規格,由部門經理協調行政人事部印製。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辦公用品分爲

1、低值易耗品

第一類:如墨盒、硒鼓、碳粉、軟盤、刻錄盤、複印紙、插座、電源線、計算器、訂書機、剪刀、裁紙刀、印臺、U盤等以及辦公文

具類如:鉛筆、橡皮、膠水、膠帶、單(雙)面膠、圖釘、回形針、筆記本、信封、便箋、抽杆夾、文件袋、文件夾、印油、資料盒、簽字筆、筆芯、白板筆、螢光筆、修正液、訂書針、尺子、長尾夾、卷筆刀、電池、複寫紙、大頭針、紙類印刷品等。

第二類:生活及待客用品。如:面巾紙、紙杯、茶葉、水果、煙等。

2、耐用品

第三類:辦公傢俱。如各類辦公桌、辦公椅、會議椅、檔案櫃、沙發、茶几、電腦檯、保險箱及室內非電器類較大型的辦公陳設等。

第四類:辦公設備類。如電腦、傳真機、複印機、打印機、碎紙機、掃描儀、幻燈機、電視機、攝像機、照相機、移動硬盤、電風扇、音響器材、電話機等。

第五條 全公司常規辦公用品費用每月不得超過人民幣1000元,若因人員或業務量增加導致費用超標,則報請總經理審批進行調整。

四、辦公用品申領流程

1、第一、二類辦公/生活及接待用品的申領流程

需求部門登記)→(預算內)行政人事部採購→需求部門領用→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臺帳

2、第三、四類辦公用品申領流程:

需求部門填寫《辦公用品需求申請單表》→部門經理審覈(簽字)→分管領導審覈(簽字)→詢價→總經理審覈(簽字)→行政人事部採購→領取發放,同時建立領用臺帳,記載各部門領用情況。 3、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4、使用部門和個人直接負責辦公用品的日常保養、維護及管理。 五、採購費用報銷所有辦公用品、設備採購後,由行政人事部完成費用報銷手續。 六、其他事項

1、臨時性非常規急需的低價物品可經部門經理審覈同意後,由使用部門配合行政人事部先行採購,事後做好手續補辦工作,反之是臨時急需的高價物品須總經理審批同意後,由行政人事部採購。

2、各部門需要辦公用品價格較高、數量較大、品種較多的(如各種會議和大型活動),至少提前5天做出採購計劃,經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後,由行政人事部採購。

3、對專業性物品的採購,由使用部門協助行政人事部共同採購。 4、辦公用品原則上根據採購計劃由行政人事部採購和保管。 5、凡屬耐用品類,按部門崗位確定相應配置,如有質量問題,行政人事部負責協調更換、維修和其他售後工作。

6、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挪作私用。

7、員工離職時,所在部門交接人對照員工辦公用品領用臺帳清收其所領辦公用品。並經行政人事部覈實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8、公司員工應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好各類辦公用品。 9、辦公用品報廢處理。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因使用期限到期,需要做報廢註銷時,使用人應提出辦公用品報廢申請,經部門經理審覈,並報分管領導批准後,使用人將報廢辦公用品交回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會同財務部門辦理報廢註銷手續。

10、辦公用品若被認定爲人爲損壞的,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

11、凡屬各部門員工內部共用的辦公用品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丟失和人爲損壞由部門經理負責。

用品管理制度8

一、安全帽

建築施工現場上,工人們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爲了保護頭部不受到傷害。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保護人的頭部不受傷害或降低頭部傷害的程度。

(1)飛來或墜落下來的物體擊向頭部時;

(2)當作業人員從2m及以上的高處墜落下來時;

(3)當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業,頭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銳、堅硬的物體時。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標準,使用要符合規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確,就起不到充分的防護作用。一般應注意下列事項: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後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後將帽內彈性帶繫牢。緩衝襯墊的鬆緊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於32mm爲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衝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衝,平時也有利於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後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於衝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並繫牢,鬆緊要適度。這樣不致於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於頭的前後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爲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爲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於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衝層的安全帽。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於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製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衝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爲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塗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二、安全帶

建築施工現場上,高處作業,重疊交叉作業非常多。爲了防止作業者在某個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現的墜落,作業者在登高和高處作業時,必須系掛好安全帶。安全帶的使用和維護有以下幾點要求:

(1)思想上必須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事例證明,安全帶是'救命帶'。可是有少數人覺得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別是一些小活、臨時活,認爲“有扎安全帶的時間活都幹完了”。殊不知,事故發生就在一瞬間,所以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要求繫好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應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良好。

(3)高處作業如安全帶無固定掛處,應採用適當強度的鋼絲繩或採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掛低用。將安全帶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掛低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合理的科學系掛方法。它可以使有墜落髮生時的實際衝擊距離減小。與之相反的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拴掛在低處,而人在上面作業。這是一種很不安全的系掛方法,因爲當墜落髮生時,實際衝擊的距離會加大,人和繩都要受到較大的衝擊負荷。所以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要防止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使用,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

(6)安全帶繩保護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繩被磨損。若發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必須加上新套後再使用。

(7)安全帶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時必須要加緩衝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安全帶在使用後,要注意維護和保管。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縫製部分和掛鉤部分,必須詳細檢查捻線是否發生裂斷和殘損等。

(9)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鹼或尖銳物體,不要存放在潮溼的倉庫中保管。

(10)安全帶在使用兩年後應抽驗一次,頻繁使用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使用。

三、防護服

建築施工現場上的作業人員應穿着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爲白色,其他工種的工作服沒有顏色的限制。防護服有以下幾類:

(1)全身防護型工作服;

(2)防毒工作服;

(3)耐酸工作服;

(4)耐火工作服;

(5)隔熱工作服;

(6)通氣冷卻工作服;

(7)通水冷卻工作服;

(8)防射線工作服;

(9)勞動防護雨衣;

(10)普通工作服。

建築施工現場上對作業人員防護服的穿着要求是:

(1)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着工作服;

(2)操作轉動機械時,袖口必須紮緊;

⑶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必須穿着特殊作業防護服;

(4)焊工工作服應是白色帆布製作的。

四、防護眼鏡

物質的顆粒和碎屑、火花和熱流、耀眼的光線和煙霧都會對眼睛造成傷害。這樣,在時就必須根據防護對象的不同選擇和使用防護眼鏡。

(1)防打擊的護目眼鏡有三種:①硬質玻璃片護目鏡;②膠質粘合玻琉護目鏡(受衝擊、擊打破碎時呈龜裂狀,不飛濺);③鋼絲網護目鏡。它們能防止金屬碎片或屑、砂塵、石屑、混凝土屑等飛濺物對眼部的打擊。金屬切削作業、混凝土鑿毛作業、手提砂輪機作業等適合於佩戴這種平光護目鏡。

(2)防紫外線和強光用的防紫外線護目鏡和防輻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輻射線面罩應由不導電材料製作,觀察窗、濾光片、保護片尺寸吻合,無縫隙。護目鏡的顏色是混合色,以藍、綠、灰色的爲好。

(3)防有害液體的護目鏡簡易主要用於防止酸、鹼等液體及其他危險注入體與化學藥品所引起對眼的傷害。一般鏡片用普通玻璃製作,鏡架用非金屬耐腐蝕材料製成。

(4)在鏡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屬鉛面製成的鉛製玻璃片的護目鏡,主要是爲了防止*射線對眼部的傷害。

(5)防灰塵、煙霧及各種有輕微毒性或刺激性較弱的有毒氣體的防護鏡必須密封、遮邊無通風孔,與面部接觸嚴密,鏡架要耐酸、耐鹼。

五、防護鞋

防護鞋的種類比較多,如皮安全鞋、防靜電膠底鞋、膠面防砸安全鞋、絕緣皮鞋、低壓絕緣膠鞋、耐酸鹼皮鞋、耐酸鹼膠靴、耐酸鹼塑料模壓靴、高溫防護鞋、防刺穿鞋、焊接防護鞋等。應根據作業場所和內容的不同選擇使用。

建築施工現場上常用的有絕緣靴(鞋)、焊接防護鞋、耐酸鹼橡膠靴及皮安全鞋等。對絕緣鞋的要求有:

(1)必須在規定的電壓範圍內使用;

(2)絕緣鞋(靴)膠料部分無破損,且每半年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3)在浸水、油、酸、鹼等條件上不得作爲輔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護手套

施工現場上人的一切作業,大部分都是由雙手操作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手經常處在危險之中。對手的安全防護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護手套時,必須對工件、設備及作業情況分析之後,選擇適當材料製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對於需要精細調節的作業。戴用防護手套就不便於操作,尤其對於使用鑽牀、銑牀和傳送機旁及具有夾擠危險的部位操作人員,若使用手套,則有被機械纏住或夾住的危險。所以從事這些作業的人員,嚴格禁止使用防護手套。

建築施工現場上常用的防護手套有下列幾種:(1)勞動保護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功能,作業人員工作時一般都使用這類手套。

(2)帶電作業用絕緣手套。要根據電壓選擇適當的手套,檢查表面有無裂痕、發粘、發脆等缺陷,如有異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鹼手套。主要用於接觸酸和鹼時戴的手套。

(4)橡膠耐油手套。主要用於接觸礦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種溶濟作業時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電、火焊工作業時戴的防護手套,應檢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無僵硬、薄檔、洞眼等殘缺現象,如有缺陷,不準使用。手套要有足夠的長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邊。

七、常用安全護具的檢驗方法

常用的安全護具必須認真進行檢查、試驗。安全網是否有雜物,是否被墜物損壞或被吊裝物撞壞。安全帽被物體擊打後,是否有裂紋等。經常對安全護具的檢查按要求進行(1)安全帽:3kg重的鋼球,從5m高處垂直自由墜落衝擊下不被破壞,試驗時應用木頭做一個半圓人頭模型,將試驗的安全帽內緩衝彈性帶繫好放在模型上。各種材料製成的安全帽試驗都可用此方法。檢驗週期爲每年一次。

(2)安全帶:國家規定,出廠試驗是取荷重120kg的物體,從2~2.8m高架上衝擊安全帶,各部件無損傷即爲合格。

工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滿足試驗負荷重標準情況下,因地制宜採取一些切實可行的辦法。一些工地經常使用的方法是:採用麻袋,由裝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鐵塊,以達到試驗負荷的重的標準。用專作實驗的架子,進行動、靜荷重試驗。

錦綸安全帶配件極限拉力指標爲:腰帶1200~1500kg,揹帶700~1000kg,安全繩1500kg,掛鉤圓環1200kg,固定卡子60kg,腿帶700kg。

安全帶的負荷試驗要求是:施工單位對安全帶應定期進行靜負荷試驗。試驗荷重爲225kg,吊掛5min,檢查是否變形、破裂等情況,並做好記錄。

安全帶的檢驗週期爲:每次使用安全帶之前,必須進行認真的檢查。對新安全帶使用兩年後進行抽查試驗,舊安全帶每隔6個月進行一次抽檢。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過試驗的安全護具,不準再用。

(3)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還必須注意:

1)產品是否有“生產許可證”單位生產的產品;2)產品是否有“產品合格證書”;3)產品是否滿足該產品的有關質量要求;4)產品的規格及技術性能是否與作業的防護要求吻合。

用品管理制度9

1.目的

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採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4.1公司倉儲科按規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並報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4.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分發個人防護用品。

4.3使用範圍包括所有部門。

4.3.1護目鏡的使用規定:

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研發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2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定

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3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定:

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4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定

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規定

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定的工作鞋;

4.3.6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於右肩上,然後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爲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後,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後,方可進入有毒區域內工作。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繫。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予以更換。

4.3.7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於有毒區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護人。使用中若發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退出現場。

4.3.8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後,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範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於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於2%,氧氣濃度不低於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鬆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於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4.3.9特殊工種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3.10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時,安全部統一安排防護用品。

4.3.12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後,倉儲科根據品種發放。

4.3.13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櫃的管理規定

車間防護用品櫃,不準任意移動,櫃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櫃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防護專櫃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和搶救使用。

使用後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後,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用品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規範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使用,本着勤儉節約和有利於工作的原則,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機關各部門辦公用品的採購、領用、報廢及打字複印費用的管理,各二級單位辦公用品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辦公用品主要分以下兩大類:

一、消耗品:墨盒、硒鼓、色帶、紙張、鉛筆、膠水、固體膠、槳糊、大頭針、圖釘、回形針、橡皮、筆記本、複寫紙、標籤、便條紙、信紙、夾子、訂書釘、中性筆、圓珠筆、修正液、信封等。

二、管理品:電腦、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投影儀、照相器材、電話、空調、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櫃、文件夾、茶具、書籍資料、剪刀、裁紙刀、訂書機、印章、檔案盒、檔案袋等。

第二章辦公用品的採購

第四條各部門應於每月25日前根據工作需要編制下月的辦公用品需求計劃,由部門人員填寫《物品採購申請單》,主管領導審覈,交辦公室。

第五條辦公室統一彙總各部門的採購申請,並經覈查庫存情況後填寫《物品採購計劃表》(辦公室對需用量大的可酌量庫存)實施採購;對於金額在500元以上的辦公品,須呈報總經理同意後方能採購。

第六條各部門採購臨時急需的辦公用品,在填寫《物品採購申請單》時應在備註欄內註明原因,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由辦公室負責採購。

第七條爲有效完成採購任務,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八條對專業性物品的採購,由所需部門協助辦公室共同實施。

第九條辦公用品的採購要本着節約、合理、適用的原則,採購時應貨比三家,務求價廉質優。嚴禁收取回扣及貴重饋贈。

第十條辦公用品入庫前須由辦公室主任按購貨清單核對品種、規格、數量,確保質量。

第三章辦公用品的管理和發放

第十一條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指定專人控制發放。

第十二條辦公用品的領用必須認真履行手續,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登記表》。

第十三條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

第十四條辦公用品若被人爲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第十五條各部門文件和資料,原則上由本部門自行打印或複印,因特殊情況需外出打印或複印的,經主管領導審批,報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送出。

第十六條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使用實行月統計,截止時間爲每月月終,在每月生產經營會上通報,年終進行彙總。

第十七條辦公室每次採購後,憑採購發票和《物品採購申請單》、《物品採購計劃表》報辦公室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十八條在外打字複印的費用,由辦公室根據備案資料,簽署結算意見,每月結算一次,由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在年終時予以支付。對於未在辦公室備案的打字複印費用,財務部不得支付。

第十九條對於決定報廢的辦公用品,要做好登記,寫清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用品管理制度11

一、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1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1.2員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定的領用需經資產運營部批准。

1.3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着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1.4爲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1.5培訓人員、代培實習人員、參觀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負責單位按防護安全要求標準規定自行解決,不屬公司發放範圍。各分公司經資產運營部審批可領、買一部份需備借用的防護用品並自行管理。

二、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2.1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種、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詳見各工種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使用規定)

2.2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特殊情況按“1.2”執行。

2.3因病、事、工傷、產假、專職上學、下崗一個月以上,一般勞保用品停發。退休、退職或離崗生產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

2.4新調入本公司員工依據調令,由本單位安全員帶領至資產運營部,由資產運營部對其進行三級安全環保教育後,方可納入本單位管理,辦理個人領用防護用品。第一次按標準規定發放,下次發放超過半年的隨本單位統一發放,不超過半年的隨下一次統一發放。

三、賠償辦法

3.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3.2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於20%;

3.3賠償價格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價格=賠償費

3.4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後,由本單位安全員或專職人員向供應分公司領買補發。

用品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爲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現象。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並指定保管人,按公司覈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第二條 辦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消耗情況進行申購備領,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控制品經各公司總經理批准,特批品經董事長批准;批准後的《申購單》交採購中心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第三條 採購人員應將所採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採購價格覈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並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彙總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覈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公司領導同意。

第五條 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審覈。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第六條 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塗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第七條 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 辦公電腦、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的耗材及維修由設備使用部門(人)負責,並經總經理批准,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申購。

第九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用品管理制度13

一、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爲保證本項目正常施工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本項目所涉及的特種設備有起重機械(包括架橋機、龍門吊和汽車式起重機)、保溫燃燒爐、壓力管道,這三類設備的安全管理必須依照本辦法執行。

3、特種設備在選購時,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生產廠商必須是具備相應資質的正規廠商,所採購的新產品必須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4、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必須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許可證》,將安全檢查合格標誌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上後,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覈,取得國家統一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在作業中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6、項目部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具體包括:

1)生產廠商出具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2)使用記錄;

3)維修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檢定記錄;

5)事故記錄。

7、特種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應由具備相應安裝、拆卸資質的單位進行作業,雙方應簽訂安裝、拆卸協議,確保特種設備安全投入使用。

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中的有關內容,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進行定期檢查,當發現異常情況的應及時處理。

3)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按時檢定,超出時限或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

10、標準或技術規程中有壽命要求的特種設備或零件,應當按照相應的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應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

11、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特種設備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適應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演練,對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檢驗,確保當事故發生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能真正起作用,防止災害擴大,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一旦事故發生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二、安全防護用品管理

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爲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個人穿(佩)戴的用品(如防塵、毒、噪音、高溫、強光、靜電、電擊、墜落等)稱爲安全防護用品。

1、重要安全防護用品範圍:

1)安全網:水平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

2)安全帶。

3)安全帽。

4)漏電斷路器。

5)配電箱、開關箱。

6)臨時用電的電纜、電源線。

7)腳手架扣件。

8)安全標誌。

2、項目部辦公室負責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人員要根據有關規程和規定正確使用。

3、項目部根據生產過程中所需的安全防護用品作出年度購買計劃,負責人審覈同意後,選擇有資質的供應商進行購置,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防護用品。

4、購買的安全防護用品需經物資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驗收後方准入庫,防護用品必須具有“三證一標識”,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鑑定書和安全標識。

5、項目部辦公室要做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定期檢驗和校驗,並實行失效報廢,保證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質量。

6、安全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項防護措施,必須根據規定供給,不能視爲福利。

7、凡是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有可能受到傷害或職業危害的職工,都應按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8、安全保護用品標準中沒有規定,因工作中特殊需要的物品由各部門(人員)提出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審覈批准後方可購買發放。

9、安全保護用品的發放,要從各部門單位實際出發,按照“實用節約”的原則,不得減發或者多領多發。發放要建立臺賬,領用要簽字備檔。

10、應教育員工,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脫離生產崗位半年以上的停發各類防護用品,待復工後再行發放。

11、項目部要對使用防護用品的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知結構、性能,按照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使員工做到“三會”,即會檢查防護用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會正確維護保養防護用品。

12、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要進行檢查,嚴禁使用無效的防護用品。使用後要按要求進行維護。發現損毀要及時補領。

13、使用人員應保管好安全防護用品,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或損壞的需折價賠償後方可補領。

14、項目部需建立嚴格的防護用品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檔案,並根據國家要求制定發放標準。

二〇〇九年十月一日

用品管理制度14

第一條勞動防護用品是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質條件。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爲從業人員無償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第二條勞動用品的發放標準由供銷部根據本單位的所有工種和類別負責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後由供銷部採購並按規定發放,制定發放標準細表,任何個人與部門不得隨意更改發放標準、數量等。

第三條全體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保持清潔、整齊,樹立單位良好形象。各部門主管領導必須隨時檢查所在崗位人員勞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對不正當使用行爲,經教育不改正者,予以處罰。

第四條對於因工作特殊或搶險、救災後,勞保用品損壞、丟失或失去其應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請,主管領導簽證,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提前報廢、補發或更換。

第五條採購人員必須購買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保管人員在發放前要進行驗收,合格後分類存放,防止變質和失效,並建賬登記。

第六條庫房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領用手續、規定和標準發放;凡規定以舊換新的物品,一定要交舊換新;凡因保管不善而丟失的物品,按原價及應使用的年限折舊賠償。

第七條在使用期限內離崗時,每位員工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按本單位規定到主管部門辦理銷賬手續,並按一定比例折價。

用品管理制度15

(1)凡無廠家、許可證編號、生產日期及國家鑑定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嚴禁採購和使用;

(2)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採購計劃應經安全監察部審覈,領導批准後實施;

(3)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應設專人管理;

(4)安全防護用品、用具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化學腐蝕物品,不得移作他用;

(5)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有下列情況者嚴禁使用:

1)安全帶(繩):斷股、黴變、損傷或鐵環有裂紋、掛鉤變形、縫線脫開等;

2)安全帽:帽殼破損、缺少帽襯(帽箍、頂襯、後箍),缺少下顎帶等;

3)登高板:登板有傷痕、繩索斷股或黴變、鉤子裂紋等;

4)腳釦、表面有裂紋、防滑襯層破裂、腳套帶不完整或有傷痕等;

5)驗電器:未經耐壓試驗、批示燈不亮或無音響等。

(6)施工隊班所配備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應登記建檔,並做好檢查記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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