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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屬於什麼性質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6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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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屬於什麼性質,衆所周知打人是一種侵犯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爲,而生活中目前家庭暴力主要表現在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行爲。因此我們需要拿起法律保護自己。以下分享家暴屬於什麼性質。

家暴屬於什麼性質1

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中一方對另一方實施暴力的行爲。

2、其形式包括毆打、罰跪、捆綁、拘禁等多種體罰形式,也包括威脅、恐嚇、辱罵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基於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在這當中,妻子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們受到的心靈傷害也是最大的。

3、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人,使受害人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一般會造成受害人身體疼痛、輕傷或精神痛苦,嚴重的會致人重傷、乃至死亡。

家暴是否屬於暴力犯罪

家庭暴力屬於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家庭暴力是指行爲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實施這種行爲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家暴屬於什麼性質

家庭暴力的界定

1、家庭暴力的主體是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是共同生活在一個家庭內的親屬,一般應具有親屬關係和共同生活兩個特徵。如父母子女關係、夫妻關係。這裏的親屬關係不僅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緣維繫的親屬關係,還包括依法律關係形成的親屬關係,如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繼兄弟姐妹關係等。

在這裏還值得一提的是,傳統的家庭暴力往往是認爲具有配偶關係的男性對女性的施暴。當然,這在家庭暴力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但事實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還包括老人、兒童以及女性對男性的施暴,這也越來越爲社會所重視。

2、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主觀上必須具有故意。

實踐證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殘酷性,情節的惡劣性,後果的嚴重性,時間的連續性,這些特點決定了家庭暴力僅以故意爲條件。

3、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客觀上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爲,並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

客觀上須具備兩個方面:

一是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爲。

二是造成一定傷害後果。

日常生活中偶爾的打鬧、爭吵不能理解爲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體是家庭成員的人身權利,具體爲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和身體權。

身體權是家庭成員維護其身體完整並支配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其中包括性權利。健康權是家庭成員維持其人體各種生理機能的正常運轉,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權利。生命權是以家庭成員的生命安全的利益爲內容的權利。自由權是家庭成員在法律的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進行行動和思維,不受約束,控制或妨礙的權利。

現實生活中各種類型的家庭暴力並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間存在難以割斷的內在聯繫:

首先,在對身體的暴力中可包含對性的暴力,而對身體的暴力無疑會引發精神折磨和心靈傷害,於是引發間接的精神暴力;

其次,對性的暴力既是對被害者的身體暴力,也是精神暴力;

再次,對被害者的精神暴力,毫無疑問地會損害被害者的心理健康和身體健康,從而導致間接的身體暴力。至於在精神暴力後強迫或魯莽爲之的性行爲則無疑是直接或間接的性暴力。

家暴屬於什麼性質2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多少

1、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2、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由於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家庭暴力離婚賠償。

3、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裏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

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委之於法官憑藉司法經驗,根據行爲人的主觀惡意、情節、常理、醫學鑑定等因素予以判斷。

家暴屬於什麼性質 第2張

下面是司法實踐中運用的一些原則:

(一)無過錯方作爲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請求的,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二)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沒有提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在二審時提出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三)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問題單獨提起訴訟。

家暴屬於什麼性質3

一、什麼情況才屬於家暴範圍內?

家庭暴力的範圍爲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這裏的“其他手段”主要是針對家庭暴力行爲的複雜多樣性而言的。

家庭暴力的構成要件:行爲人實施的家庭暴力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傷害後果,達到一定程度的,纔可認定爲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爲。

二、家庭暴力如何判刑?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民法典》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攪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的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爲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家暴屬於什麼性質 第3張

1、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 求處理的;

5、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

7、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根據《民法典》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不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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