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

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3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生活中我們需要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識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統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可進行的事務和不可進行的事務,那麼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

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1

視情況定。

1、揚言弄死對方屬於言語威脅,對於這種行爲是否犯法,需要結合當事人的具體行爲的情節判斷,根據情節的輕重,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由司法機關判處刑罰。

2、如果行爲足以給他人造成了生命威脅,情節較重比如已經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或者造成威脅的,構成犯罪。

3、如果行爲人的犯罪行爲情節輕的,需要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2

恐嚇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偵查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報復的。

恐嚇罪判斷情節嚴重應考慮哪些因素?

1.行爲方式和手段。行爲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對社會心理危害的程度也有很大的影響,因此,在確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考察行爲人是否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取公開或有組織的方式。

2.行爲的直接有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的結果是行爲直接損害社會;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爲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損害,行爲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嚴重混亂等。是決定情節是否嚴重的重要因素。

3.行爲的時間和地點,當同一行爲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進行時,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麻煩活動當然比晚上在野外的危害更大。

4.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說明了行爲人的主觀惡意的大小,決定了行爲人改造的難度,也是確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 第2張

被恐和威脅怎麼辦?

受到威脅後,第一件事就是保持冷靜,分析自己有沒有得罪過什麼人;然後密切關注周圍環境,或者離開常住地一段時間。無論什麼時候,人身安全都是第一位的,必須放在第一位考慮。

還要注意收集證據、錄音或者書信等。以便報警後有證據。最後,要及時報警,將證據提交警方,尋求警方的保護。

威脅恐嚇他人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我國法律關於恐嚇威脅的規定見於《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刑法之中,如果是情節較輕的,不構成犯罪的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等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現實生活中,恐嚇威脅他人,有人認爲是開玩笑,但實際上情節嚴重的,需要公安行政處罰,甚至構成刑事方面的尋釁滋事罪。判斷情節是否嚴重,要靠行爲的方式方法和行爲帶來的直接危害後果。

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3

一、威脅恐嚇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無以恐嚇罪命名的刑法條文,可以認定爲尋釁滋事罪,其立案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本罪與非罪的區分

根據本條的規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爲情節惡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於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爲,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爲論處。我們認爲,判斷行爲人的行爲是否屬於情節嚴重應該綜合以下幾個方面因素進行分析:

1、行爲的方式和手段。行爲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爲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口頭揚言要弄死對方算犯法嗎 第3張

2、行爲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爲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爲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爲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爲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爲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爲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着行爲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犯罪分子對他人實施威脅或者恐嚇的行爲,是可以按照上述尋釁滋事的行爲來進行認定的,具體情況下可以基於實際的涉案情況後果來進行判決處理,特別是對於威脅恐嚇造成了惡劣影響的,還需要對犯罪分子進行從嚴處罰。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