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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工程協議書範文集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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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工程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工程協議書範文集錦九篇

工程協議書 篇1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爲“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元,

小寫: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年月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爲: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爲: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爲“分包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作者:不詳來源:網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委託方和承攬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委託方:

承攬方:

承攬方的義務:

1.承攬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將委託方提供的_____資料,進行錄入,並確保在_____工作日內完成_____數據。承攬方應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及時取稿、送稿,若由於委託方提供資料間斷或程序問題造成的時間延誤,承攬方不負任何責任。

2.承攬方應確保所錄數據錯誤率低於_____,如出現無法辨認或沒有把握的字應作標註,但不能算爲錯誤。

3.承攬方隨時接受委託人檢驗和抽查,如有錯誤,承攬方應按委託方要求及時修改。

4.爲確保數據的安全和原始數據的安全,承攬方應指定專人進行數據管理及備份。同時提供專門存放原始資料的房間和文件櫃。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提供錄入軟件平臺與錄入工作相關的軟件技術支持,委託方有義務安裝並調試錄入所需的錄入平臺。

2.委託方應在承攬方交付工作成果起兩個工作日內,對承攬方所交付的工作成果進行驗收,若有異議應及時提出,要求承攬方並及時修改錯誤,返回委託方,若在兩個工作日內沒有提出異議,雙方應視爲所錄數據爲合格數據產品。

3.委託方在工程進行期間,如確保每次取送的錄入工作量,達到500元的錄入費用,承攬方應免除取送費,按實際錄入費用計算。

結算標準:

付款方式:委託方應在承攬方開工之前,交付總工程款的_____作爲工程預付款,在承攬方交付電子成果後,七個工作日內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結清全款。或當工程款累計超過_____元時,結清本次全款。當工程進行中委託方提供資料間斷達_______天時,視爲工程結束,應結清已作的工程款項。

付款期限:如委託方延期付款,承攬方有權,按每天加收總工程款的_______%,作爲給承攬方的補償。

我國《合同法》第266條規定:

“承攬方應當按照委託方的要求保守祕密,不得留存複製品或者技術資料。”如果承攬方違反了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委託方有權向承攬方要求經濟賠償及訴訟於法律。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凡涉及委託方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製作方法、技術,數據,程序,設計、客戶名單,貨源情報,招投標文件,營銷計劃,經營決策等他商業祕密,均屬保密內容。

(2)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爲均屬泄密。

2.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攬方應自覺維護本委託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託方的保密規定。

(2)承攬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所掌握的商業祕密事項;

(3)承攬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牟取私利;

(4)承攬方不得將工作中獲取或研製開發中的商業祕密據爲己有,有關資料、圖紙、樣品不得私自留存待工程結束後必須全部割除。

(5)承攬方應在結款後_______小時內,徹底割除本次工程的所有數據。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向有關法律部門申請裁決。此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代表人:承攬方代表人: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協議書 篇2

單位名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工程師姓名(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因甲方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需聘用_______(級別)工程師,乙方持有_______(級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其具備_______(級別)工程師職位任職資格。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乙方同意_______(級別)工程師證書在甲方單位使用,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3、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天,______小時,每天______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1年的工資(稅後),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爲銀行轉賬(稅後金額)。甲方收到乙方有效資料並錄入系統後支付一半費用:_________元,主管部門審覈通過後付清餘下費用:_________元。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2、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3、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本地區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6、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2、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後,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協議書 篇3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工程的鋁合金門窗工程分包進行協商,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內容:

4、承包形式;

二、甲、乙雙方工作

甲方

1、甲方應做好工程前期工作,使施工場地具體施工條件,對工程進度、質量、工期進行檢查。

2、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完工時,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乙方應保證工程進度。

3、甲方應及早向乙方交付圖紙。

乙方

1、乙方應保證工程進度。

2、乙方根據甲方的通知及時組織所需的人員、原材料等到達施工現場,服從甲方現場管理,(材料進場須提供材質證明及進行復檢)。

3、乙方按現行國家行業相應規範、操作規程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及監理方的監督,對出現的質量問題無條件返工,保證施工和工程質量。

4、乙方應按約定參加圖紙會審,並按甲方審定認可的圖紙施工。

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指揮,聽從甲方安排。

三、工程量及工程價款

工程量以實際製作的門窗面積結算。門統一單價爲________元/㎡,窗統一單價爲________元/㎡。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四次支付,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外框安裝完畢後,甲方應支付總工程款的40%。

2、內窗,安裝、驗收合格完畢,甲方應支付總工程款的50%。

3、乙方在窗邊修飾、撕條、打掃衛生後,甲方應支付總工程款5%,餘款5%在一年保修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五、工期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2、開工日期以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程進度,工期順延;因現場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停電等意外因素影響,工期順延,如因乙方自己的原因則工期不順延。

、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按國家《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標準施工,並按國家有關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驗收,乙方要嚴格控制外牆窗周邊的施工工藝,杜絕門窗周邊滲水。

2、工程完工後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乙方應出示有關資料交給甲方。如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及時派人返工,返工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乙方應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安全生產,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費用自理。施工現場不亂堆亂放,保障施工現場的整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不能按時完工,超過的工期按每超過一天罰款人民幣_______元以此類推。甲方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長,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面導致乙方的額外費用和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九、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______年,保修期內非人爲損壞的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提供免費保修。保質期滿後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竣工結算付完工程款爲止。

2、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分包合同有關工程量變更及單價調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損失承擔,相應工期,竣工驗收條件、方法、標準,結算的條件、標準,質保金比例、支付,違約責任等必須與總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內容一致,特別要堅持大多數分包合同的結算必須在總包合同結算之後進行,降低資金支付風險,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總包單位額外損失的發生。

建議在起草或者簽訂分包合同之前,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意見,以防止風險出現。

甲方:

地址: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協議書 篇4

發包人:xxx

地址:xx

負責人:xx

承包人:xx

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裝修面積:

第二條合同工期 :

1、工期概況

開工日期:___ __

竣工日期:___ 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按發包人現場工程進度計劃)

2、延期開工:承包人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期開工的,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在7日內答覆承包人。發包人7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如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如因發包人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承包人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暫停施工(停工):發包人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向承包人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的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如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的,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

4、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7日內由於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4)發包人未按時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5)不可抗力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現以上情況時,承包人應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1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5、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爲不得作爲提前竣工的手段。對於承包人提前竣工,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第三條質量標準

6、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6.1 本工程質量標準需符合國家頒發的有關建築裝修工程施工的規定;

6.2 本工程應符合雙方認可的設計圖紙、施工文件及驗收質量要求。

第四條合同價款

7、本合同價款爲: 小寫rmb ,大寫:人民幣 圓整。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對於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工作,發包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五條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8、發包人派駐的代表

姓名: 職務: 職權: 對本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工程進度及質量管理、造價進行控制。

發包人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9、承包人派駐的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項目經理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項目經理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項目經理職權,履行前任項目經理的義務。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10、發包人權利義務

10.1發包人權利

10.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承包人。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10.1.2 有權監督承包人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10.1.3 有權審批承包人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10.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10.2 發包人義務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2)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承包人進行設計交底。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協調承包方同第三方的關係。

(4)按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1、承包人權利和義務

11.1 承包人權利

11.1.1有權根據合同約定要求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11.1.2 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爲發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發包人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發包人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承包人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11.2 承包人義務

11.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11.2.2 遵守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如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1.2.3 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此項費用已計入合同價),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承包人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發包人,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發包人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發包人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發包人同意,並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11.2.4 對已進場的材料設備負照管責任。對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發包人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直至工程驗收後移交。

11.2.5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1.2.6 自備管道、線纜,自行配備、安裝配電箱、水錶電錶等,向水電源管理單位繳納水電等相關費用,費用已計入合同價。

11.2.7工程竣工資料整理組卷,相關費用已計入合同價。

11.2.8服從發包人現場管理。

11.2.9工程所需政府部門的相關手續的辦理。

12、施工組織設計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發包人。發包人應在 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承包人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發包人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提出措施,發包人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3、工程質量

13.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本協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發包人方人身財產損失的,承包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3.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確定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按比例承擔。

14、檢查和返工

14.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發包人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代表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人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14.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人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5、合同價款調整及支付

15.1本合同價款除合同另有約定以外的不再調整。

15.2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 合同簽訂 個工作日內

預付款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 ,計小寫:rmb 大寫:人民幣 圓整

15.3、進度款支付:

分公司需在此填寫進度款支付方式,剩餘10%款項發包人扣除作爲該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滿後發包人一次性支付承包人。

15.4 承包人申請支付工程款時須向發包人出具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付款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材料設備供應

1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約定

16.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和設備運至施工現場時,承包人負責清點,履行交接手續後,保管責任由承包人負責,由於保管不力或施工浪費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始終有權對合同內的材料及設備自行採購。

16.2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17.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生產廠家資質及必要的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代表清點驗收。

17.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7.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發包人代表及相關規範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7.4發包人代表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7.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發包人代表書面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第九條工程變更

18、工程設計變更

18.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3天書面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發包人代表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相應的變更,並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1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8.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及作法說明、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代表書面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8.4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書面並加蓋公章的變更確認書。

19、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20、隱蔽工程的驗收

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應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發包人代表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承包人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1、竣工驗收

2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或行業慣例,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

21.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1.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1.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應將竣工工程移交發包人,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爲保修起始日期。

21.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1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1.6 承包人應在竣工驗收後14日內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圖3套,此費用已計入合同價格。

22、竣工結算

22.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2.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30天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22.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23、質量保修

23.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3.2工程結算款的 10%作爲工程保脩金。發包人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將工程保脩金退還給承包人。

23.3 工程保修期內,如工程使用出現質量問題,承包人必須24小時內進場維修,不能及時到場的,發包人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維修,費用從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擔。

23.4 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爲 年。

第十一條違約和爭議

24、違約

24.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發包人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及工程進度款時,每遲延一日應按未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4.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工或竣工的,每延遲一天按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三作爲違約金交付發包人,最高不超過合同價的10%,並賠償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竣工的,按合同價款的3%作爲違約金交付發包人,並賠償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3)合同履行過程承包人在出現其它違約情況時,賠償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4.3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5、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協商解決不成的,向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除正在訴訟的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本合同項下的其餘權利,並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26、合同的解除

26.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6.2 發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超過56天,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6.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6.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或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另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6.5 一方依據26.2、26.3、26.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違約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爲同意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25條的約定處理。

26.6 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解除合同的責任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6.7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7、合同的終止

27.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7.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三條其他

28、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9、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30、承包人要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該項工程,交發包人使用。

附件:

(1)合同裝修預算

(2)施工項目方案

(3)相關費用表

發包人: xxx承包人:xxx

授權代表蓋字:xxx 授權代表蓋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協議書 篇5

甲方(介紹方):

乙方(產品工程服務方):

工程名:xx大廈消防工程

經甲乙雙方協商,針對上述工程項目,特定如下協議:

1.針對此項目工程,若經甲方介紹,使用乙方公司設備,並從乙方公司訂貨,乙方公司將按合同額5%(除稅後價)提取介紹費給甲方。

2.具體提成辦法:乙方公司收取訂貨款後,按收取同比例提給甲方,當乙方公司收取到合同額95%貨款後,將全部提清介紹費給甲方。

3.此工程項目,若沒有使用乙方公司設備,沒有從乙方公

司訂貨,此協議將自動終止:

4.此項協議只針對上述_丁程項目,其他兀效。

5.違約責任:如果乙方經甲與介紹與有關公司接觸而丟開甲方視爲違約,應支付上述同等報酬200%的違約金。

6.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7.協議解決方式:如出現糾紛,雙方應將糾紛交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審理。

甲方:乙方:xx銷售公司

簽字:簽字:

簽字時間:xx年xx月xx日

工程協議書 篇6

合夥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爲建設好xx房地產投資建設的x號樓工程,保證工程質量、建設工期、保障工程實施達到預期的各項計劃和指標,雙方就合同條款的有關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合作協議,本協議與將來備案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請雙方自覺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樁基、土建和安裝(樁基由甲方分包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但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門窗、水電暖通主材、高級裝飾材料由甲方供應及水電施工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款不進入直接費,乙方決算時鋼材、水泥、商品砼按定額含量x所購材料市場___%取費進入決算,(材料費檢測和馬造_____年___號文件的收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萬元人民幣包乾價)。

水電主材(計取___%保管費加稅金),門窗、消防系統、人防系統、智能化系統、暖通工程及防盜門、安裝工程及其他專項分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並組織施工,乙方不對該部分進行工程預算,前述甲方分包工程應向乙方支付___%的配合費,配合費內容包括:留眼、補眼共用腳手架(不含分包單位需單獨搭設的手腳架)和垂直運輸機械、影響進度安排、作業降效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配合費。分包項目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另行掛錶。另外,電梯按每臺______元人民幣付配合費。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甲方通知進廠爲準

竣工日期:___層___個月完成,___層___個月完成。(從乙方破土動工開始計算)。(指承包的土建、安裝工程)。

五、合同價格

本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價約爲______萬元,具體數額按以下條款予以確定。

六、結算方式

1、採用可調價合同,以會審後的施工圖紙和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單及現場簽證爲計算依據,按工程量據實覈算。

2、結算依據:定額執行___年《______省綜合估價表》、及___年《______省建設工程補充定額估價表》裝飾採用______年《______省裝飾工程綜合估價表》,安裝執行______年《全國統一安裝定額______省單位估價表》定額。乙方採購材料價格參照從施工至竣工期間____市造價部門公佈的市場材料信息價加權平均價下浮___%(沒有信息價的由甲乙雙方確定價格)。不同階段的施工工期要以監理公司和工程部負責人簽證爲準。定額人工按20xx年33號文件新規定執行,如有政策調整,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注:(不再調整)

3、收費標準:本工程___層樓按三類工程類別收取,優惠讓利綜合費率下浮___個點,___層樓按三類工程類別收取,優惠讓利綜合費率下浮___個點。五層及以下樓按四類工程類別收取,優惠讓利綜合費率下浮___個點。

七、工程款的支付

1、在單位工程施工到春節期間,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已玩擦很能夠工程量的___%的工程款。

2、在後期施工中,乙方每月___日向甲方上報經現場監理符合認可的當月完成工程量,以甲方審覈的工程量爲工程款支付依據,如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報告後___日內,甲方未向乙表示異議,視同甲方接受該工程量報告。

3、甲方在每月___號前(節假日順延)根據一份上月上報經監理、甲方審覈後的已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報告合格後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___%工程款;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應在業內資料上報市城建檔案歸檔並出具歸檔合格備案單後___個月內完成,另外___%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並審計結束後十天內付清。

5、生於的___%工程款作爲本工程的保脩金,該保脩金在竣工驗收合格後的二年內支付。此款項___%工程量保脩金,甲方在竣工驗收、備案期間代乙方繳納到市建管處,保修期滿乙方到建管處領取。

八、違約責任

1、若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2、甲方應以議標方式(乙方應選二家施工企業參與投標)選定乙方承接《______號樓》工程。涉及其他二家企業參與投標,費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應當確保自購的各種施工材料的產品質量和本項目工程的施工質量,若因乙方選材不當和施工中發生質量問題有乙方自行全部承擔,乙方應按照《勞動法》、《安全法》用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連帶責任且乙方應處理好周邊居民單位關係,文明施工,不擾亂市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4、由於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工程質量瑕疵,並被他人發現和取證,使甲方市場信譽下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若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相關事項產生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5、工期每提前一天按______元獎勵,每逾期一天按4000元罰款。若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並承擔相應的損失。

九、履保證金

1、本項目履約保證金______萬元人民幣

2、該保證金小高層竣工之日起退還全款的___%,高層竣工之日退還剩餘的___%

3、本保證金不計利息。甲方超期還款時,超期之日起,每天按銀行利息支付。

十、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與格式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文本內容不一致時執行本協議書的規定。

3、安裝審定的工程量,甲方將工程款轉入乙方在______設立的銀行賬戶,確保甲方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全部用於該項目的建設,若因工程款的流逝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收到工程款後,應首先確保工人工資的支付,並將各班組收到的工資清單按月報監理和甲方工程部。否則,甲方有權按照乙方製作的工作表直接代爲支付。若因乙方拖欠農民民工工資而造成的投訴、立案、曝光現象發生,每發生一次甲方將扣除乙方工程款總額的___%,並在當月工程款結算中扣除,如當月工程款不滿足___%罰款,則順延至下一月份扣除。必須遵守有關部門發佈高溫時期施工時間,違者按上述罰款。

5、乙方對外簽訂的任何材料購銷合同等所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全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甲乙雙方採購的材料檢驗若需檢測由乙方承擔檢測檢驗費。

6、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分包。

7、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8、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風險金壹仟元整(包乾價)。

9、凡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10、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全部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協議書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 勘察的範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複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紅線圖複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各_________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並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嘗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採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爲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複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模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後果。

2.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英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_________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定金及勘察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爲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勘察費的_________%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經費的_________%;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後,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並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後_____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託收承付。

2.屬於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複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範,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_________%的勘察費。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 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勘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進行項目工程建設的戰略合作,經甲、乙雙方對第一期工程項目建設合作事宜進行了商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的綜合概況

1、項目工程名稱:

2、項目工程地址:

3、項目建設工程規模: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以上。

4、結構及層數:____________層框剪結構。

二、工程建設的合作方式

1、甲方同意在乙方注入項目建設前期資金後,由乙方按照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本項目的部分工程的施工進行合作,則工程的發包單價爲____________元/㎡(含稅費),項目施工檢測費(不包實物檢測)由甲方負責。

2、在簽署本協議後五日之內乙方向甲方交納本項目工程建設保證金(人民幣):貳仟萬元;甲方以公司項目土地承擔該款項的擔保責任,並保證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開工,樁基土方開挖之日即是項目開工時間。如不能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開工,甲方應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支付乙方的資金利息;即每月五日前按月息______%,即每月支付給乙方______萬元利息,如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不能開工,甲方必須從乙方交款日期起計算利息,利息按月息______%結算支付給乙方,甲方無條件返回全部保證金貳仟萬元及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息__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__萬元整,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付清,如未付清按本合同第二項工程建設的合作方式第二條執行,即甲方以公司項目土地承擔該款項的擔保責任,本項目建設合作協議繼續有效。

3、甲方發包範圍:按照甲方提交本項目的全套施工圖紙除地下室土石方、鋁合金門窗、電梯門套及幕牆,室外水電及景觀工程、消防、人防、電梯設備及裙樓幹掛大理石之外的全部土建、水電安裝及本工程外牆周邊兩米內的一切回填土方、渣土外運等內容含(但不限於):此單價含樁基礎工程;地下室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內外裝飾工程;室內給排水、強弱電安裝工程;(7)節能保溫工程;(8)入口廳裝修(樁心埋深不超過10米,設計含鋼量58kg/m2)。

4、價格計算依據:

如項目的增減工程的結算及取費則按湘建價[20xx]406號《湖南省建設工程工程呈清單計價辦法》及相應配套文件執行,民工工資按56元/天調差。

主材(鋼筋、商品砼、水泥、磚)價格調整:按施工期內《衡陽工程造價》發佈執行,在合同主體工程施工期內如發佈價加權後每期綜合平均發佈價與合同簽訂時的同期發佈價相差±3%內不予調整。超出3%部分給予以上四類主材價格的調整。具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進行明確。

5、項目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經相關部門審定的施工圖交乙方進行預算和施工組織設計。雙方依據本協議的相關條款簽署《施工承包合同》。乙方進場開工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退返乙方項目建設保證金800萬元用於啓動施工,項目基礎工程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建設保證金200萬元,全部地下室工程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300萬元,主體完成一半五個工作日內返回乙方300萬元,主體工程全部完成封頂後五個工作日內返還400萬元。

乙方完成項目基礎及全部地下室工程後,甲方按單價1600元/ m2支付乙方該項工程進度款。主體工程每完成二層甲方付款一次,甲方按單價1000元/ m2(含水電安裝工程)支付乙方該工程進度款。項目內,外裝修工程每完成二層付款一次,甲方按單價230元/ m2支付乙方該項工程進度款(每次付款期限不超過10天)。

竣工驗收按規定經市相關部門驗收通過後,辦理資料移交後進行工程結算,時間爲四個月內完成。

項目工程痛工驗收結算後甲方應向乙方撥付工程示至總造價的97%,截留3%作爲工程的質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

施工期內允許調整的內容和依據:雙方另行簽訂《施工承包合同》。乙方按審定的施工圖嚴格施工,並按雙方約定的平方米包乾造價1420元承包施工。如政策調整、設計變更和材料價格影響總造價時,經甲、乙雙方確認單項的工程造價變更正負在5萬元以上的雙方可進行包乾造價調整。

三、工程施工企業的處理和重大設計變更費用的計取

1、施工現場三通一平由甲方負責,其費用不含在包乾造價內。

2、乙方必須具備自有資金實力及工程施工承包的相應資質條件,並按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施工備案手續。

3、重大設計變更(指結構、規模、標準)由該工程圖紙設計部門出具變更圖用變更說明,並由乙方負責施工,其費用不計入進度款支付,待竣工結算時按雙方簽證的實際發生額給予調整總造價。

四、項目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

五、其它有關事項

1、承包資質由乙方負責(具有相應的施工承包資質),由甲方繳納的勞保基金按政策規定返還給乙方,依法定程序完成中標工作,甲方全辦配合。

2、甲方只認可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施工單位,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將該項目施工及附屬工程施工轉包給他人。若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與乙方簽訂的施工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及違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另行選擇施工單位。

3、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工期將嚴格按照建設主管部門的合同條款和總承包合同條款執行。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叄佰萬元整。

七、本協議共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上協議經雙方負責人蓋章及簽字後,且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納項目建設保證金20xx萬元後生效。項目開工前雙方另行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 理 人:(簽章) 代 理 人:(簽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工程協議書 篇9

建築工程合同中一般發包人和承包人會約定質保期(一般是一年), 質保金一般是在質保期滿後支付。但是,同時法律又對建築工程作出 了最低質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就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 滲漏,爲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爲2年;

(五)裝修工程爲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首先要明確的是,工程的保修期與質保金沒有必然的聯繫。保修期可以約定,但是約定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國務院頒佈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爲: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 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而工程質保金的提取及返還則是合同雙方的約定事項。合同中並沒有約定質保金的,建設單位無權提取質保金。工程質保金是指爲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 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由此可見,工程質保金既形成對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的有效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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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形成開發商應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有力保障,因此,對於開發商來講,工程質保金至關重要。

工程質保金不能想當然地與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聯繫起來,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須由合同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中作出明確約定,下列要素在約定時不缺少:

第一,工程質保金的總額。一般來說,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來由建設單位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質保金的返還時間。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工驗收 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爲二年)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

第三,工程質保金如何直接扣減維修費用。一般來說,建設單位 應在出現質量問題的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施工企業前來維修處理,施工企業逾期不處理的,建設單位可另行委託第三方處理,相關費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爲開發商來講,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環節,否則,所支出的費用很難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質保金返還時是否計息應約定清楚。一般來說,工程質保金不計利息。

在建設工程的管理中,建設工程質保期與質保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對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後者是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其中:一、建設工程質保期。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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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爲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覈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覈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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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80 號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已於20xx年6月26日經第24次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長 俞正聲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 屋 建 築 工 程 質量 保 修 辦 法

第一條 爲保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房屋建築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安全和公衆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包括裝修工程)的質量保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對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

本辦法所稱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雙方約定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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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爲2年;

(五)裝修工程爲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第八條 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覈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第十條 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十一條 保修完成後,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組織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不按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的,建設單位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單位保修,由原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保修期限內,因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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