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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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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交通安全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交通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七篇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1

一、車主(駕駛員)必須保證車輛的車牌、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方責任保險、乘坐險等手續齊全,保證車況良好且年檢合格。(家長應保存有關資料複印件)

二、駕駛員必須持有駕駛證,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三、駕駛員要重視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堅決不超速行駛、不超員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

四、車主(駕駛員)與家長之間保持通信暢通,遇有極端惡劣天氣時,雙方約定接送時間和地點,減速慢行,確保學生安全。

五、租用車輛要按照雙方協商路線行駛,需臨時改變路線的,經雙方商定後執行。

學生家長:車主(駕駛員):

20xx年9月6日 20xx年9月6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通化鋼鐵公司( 工程處 )

乙方:外協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通化鋼鐵公司《廠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及《廠區交通安全管理處罰規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與財產安全。雙方自願簽定本協議,共同遵守:

1、通化鋼鐵公司保衛處負責廠內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對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爲進行糾正和考覈。

2、乙方必須按通化鋼鐵公司進出廠車輛管理規定辦理通行證進入廠區,並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通化鋼鐵公司《廠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廠區交通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3、在通化鋼鐵公司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迅速撥打交通報警電話(0435-792727),同時報告巡查的交通管理人員,遲報或者瞞報交通事故的,後果自負。

4、由於乙方責任造成交通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5、乙方在履行同甲方的合同、協議等過程中,因僱傭車輛、人員的責任造成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事故和經濟損失的賠償。同時,乙方有義務告知僱傭車輛、人員自覺遵守通化鋼鐵關於交通、安全的相關規定。

6、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通化鋼鐵公司保衛處一份。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單位(章): 主管領導(章)簽字

乙方單位(章): 法人(章)簽字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3

爲切實保障學生人身安全,確保學生在上下學及參與道路交通過程中不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據福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與學生家長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曉交通安全常識,懂得交通安全的責任性和重要性。

二、由學生家長單獨或聯合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承擔,聯合僱車的由組織者負總責,學校負有監管責任。學校建議學生家長:要僱用合格車輛和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僱用:1實際駕齡不滿三年的;2在一個年審期內扣滿12分的;3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4有違法犯罪記錄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員。

三、學生家長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及無牌無證、拼裝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要求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及“黑車”,乘坐符合要求車輛時要講公德,服從組織人員指揮,嚴格遵守乘車規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要提高防範交通事故的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

四、學校和學生家長教育學生步行或騎自行車上下學時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在公路上追逐、嬉鬧、勾肩而行,嚴禁騎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學生和家長要明確違反交通法規的危害及造成的嚴重後果,對因個人原因或行爲不當引發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傷害自己負責。

五、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學校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班級: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xx中學

20xx年2月13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4

爲了使您的孩子 _________ 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爲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爲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閱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學生家長簽字: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5

爲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亙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員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員及其駕駛的機動車輛均嚴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行駛和審查及檢驗,辦理有關保險。全體員工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文明行車。

二、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應遵循行人優先原則,主動避讓行人,嚴格按道路標誌、標線進行行駛。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後駕車、違章行駛、亂停亂放。

三、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和安全駕駛知識與技能。

四、行車時做到文明禮貌,按照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超速行駛,不開冒險車;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駛,不超載超員,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絕不酒後駕車;停放車輛地點安全可靠;不駕駛套牌車、安全技術狀況差或來源不清的機動車,不駕駛無牌、手續不全車輛上路行駛。

五、公務車輛的專職駕駛人員,不允許將本人所駕駛車輛交他人駕駛;不搭載與公務公幹無關人員,不允許易燃、易爆物品上車;不私自出車。

六、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騎自行車、步行上下班應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往返。駕駛私家車的,不搭載同事上下班。

七、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行車前應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件須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禁開故障車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並配備滅火器材。

八、對於酒後駕駛車輛、違章超過12分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1月1日起生效。

寧夏亙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蓋章)

委託代理人: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6

爲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中小學生、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學生)系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爲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自行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遊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學生家長、片區交通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年級: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段家河初級中學

乙方:

學校以“教育一方學生,造福一方人民,辦人民滿意教育”爲出發點,加強對學生管理,確保學生安全,與各渡口“ 以相互信任、相互協作,相互支持,共同遵守”的原則, 簽訂如下協議:

1. 渡口要成立水上交通安全自救小組,建立健全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船工要做好渡口船隻的安全整頓,憑證運營。

3.要限員、限量運載,不超載。

4.船工要定期檢查、維修、整頓、更新船隻。

5.要配備相應的救生設備和消防器材,做好水上安全救生和防火滅火工作。

6.船工要做到專人專管駕駛員,不讓非駕駛船工代駕,不酒駕。

7.對過渡學生要做到底子清,最好對過渡學生進行登記,定期與學校聯繫,以便學校掌握學生週末是否按時回家。

8.週末、節假日遇到天氣惡劣時, 決不能強行渡船運營。儘量與學校聯繫以便安排過渡學生的食宿。

9.週末、節假日、旺季,組織學生排隊有序上船,阻止學生擁擠或強行上船。

10.把正常上課期間過渡的學生做好登記,儘量與家長或學校聯繫, 防止學生逃學。

11.夏季能協助學校做好河灘的巡查工作,發現學生下河洗澡或在河邊玩耍主動阻止,並告知學校以便加強管理。

12.學校加強對學生的水上安全教育,對過渡學生登記造冊,要求學生遵守各渡口規章制度。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書一式兩份,段家河初級中學、渡口各執一份。

段家河初級中學 渡口

負責人(簽名)責任人(簽名)

二Oxx年 月 日二O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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