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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婚前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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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婚前存款,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結婚之前都是有着屬於自己的婚前財產的,這樣的存款也是我們自己可以隨意使用的,那麼下面爲大家分享如何判定婚前存款。

如何判定婚前存款1

婚前存款認定是指雙方在進行結婚登記前所存下的款項,一般要證明該存款所獲得的時間是在結婚登記前就可以證明是屬於婚前存款。法律規定的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何判定婚前存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何判定婚前存款2

一、婚前存款是怎麼規定的?

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雙方對財產又明確的約定。但是一些特定的財產是屬於個人獨有的,不能作爲夫妻共同財產。轉業費就屬於個人獨有的財產,不做爲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比如,婚前個人按揭買下的房產,即使婚後共同還貸,如果沒有約定,在分割時當然認定爲婚前個人財產。共同還貸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額予以退還。房產增值的部分,當然由所有者享有。這應當是原則。法官當然也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對於困難的一方判決所有者予以幫助、補償。但是這並不是對共同財產的分割。

如何判定婚前存款 第2張

二、婚前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爲以下三類:

一是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是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三是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四是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爲另一形態的財產。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爲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爲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係,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並不會導致婚前個人財產所有的轉化,當然,也不排除當事人自己主動將婚前個人財產變成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情況之下,婚前個人財產在任何情況在都不會發生轉化,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的性質就不一樣了,當然也不排除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做出約定。

如何判定婚前存款3

一、女人結婚前存款算婚前財產嗎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女人結婚前的存款是屬於個人財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下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爲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二)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三)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四)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後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五)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爲個人財產。

如何判定婚前存款 第3張

二、婚前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取得房產證

如果說是婚後取得房產證,產權歸屬比較好判斷,可以判定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雙方都有一半的產權。

婚前取得房產證

如果是婚前取得房產證,那麼判定起來就相對複雜,具體有三個關鍵點:

(一)根據雙方購房的目的來判定。

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證據是表明是贈予的,且是出於結婚的目的買房,那麼判定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有證據可以表明是贈與的,則不判定爲共同財產,是個人贈與行爲。

(二)根據是否形成婚前同居關係來判定。

如果說,在婚前已經有了同居的行爲,並且是雙方共同出資買房,那麼房子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具體是否能判定爲夫妻共同財產,還是要根據同居時是否以夫妻名義。

(三)根據另一方能否提供出資證明來判定。

這一點很重要,如果另外一方不能提供自己出資的證明,很可能會被判定爲個人財產而無法獲得房屋產權。

三、婚前買房出首付是共同財產嗎

(一)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二)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爲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爲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三)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爲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爲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爲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爲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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