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

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6.93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下面看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

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1

正常合法財產轉移有:遺產繼承、贈與財務、經濟往來等受法律保護的行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8條法律規定,依據合理的市場價格,依法轉讓。如果擅自處分共同財產或其他共同財產,不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轉讓無效不合法。

非法所的,如任何犯罪所得,則你的行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所的”如不屬於任何犯罪所得,則你的行爲違反民事法律,可能被撤銷。爲損害他人利益、國家利益爲目的財產轉移,法律上都不合法。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據合理的市場價格,依法轉讓。如果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其他共同財產,不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轉讓無效。

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

以離婚財產如何轉移爲例:

1、當事人雙方發生離婚訴訟一方感覺到對方有轉移的動機的,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具備的條件 。

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爲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2

合法財產轉移的方式是通過與他人協議後轉移財產。惡意轉移財產如下:

1、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交易財產、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爲他人提供擔保等,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2、隱藏、轉移、毀損或者未經人民法院允許處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的;

3、違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惡意轉移財產的,若是在離婚中,另一方發現後,可以申請重新分割財產。

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 第2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3

離婚之前,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爲,屬於違法的行爲。換句話說,只有得到對方的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爲纔是合法的行爲。具體來說,這主要是指:在實施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爲之前,告知對方轉移行爲以及轉移財產的流向,

同時得到對方的確切同意。例如: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夫妻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共同決定把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給子女。需要注意的是,這裏所說的子女既包括了成年的子女,

又包括了未成年的子女。在離婚之後,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作爲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就享有代管財產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得到對方同意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爲,就屬於合法的行爲。

怎麼轉移財產是合法的 第3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爲;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財產沒有辦法合法轉移,無論什麼方式私自轉移財產都是違法的。法律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時候,另一方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