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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規定怎麼寫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2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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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規定怎麼寫,企業是一個需要管理者來進行管理的組織,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所以一定的管理方法以及管理規定在公司是非常有必要的,那麼管理規定怎麼寫?

管理規定怎麼寫1

一、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怎麼寫

1、爲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週一至週六爲工作日,週日爲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4、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管理規定怎麼寫

5、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4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7、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

8、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9、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10、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1、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

12、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管理規定怎麼寫2

一、本局公共財產進入固定資產管理,統一調配使用。妥善使用和保管價值500元以上的貴重物品,股室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無故損壞或丟失的,由領用人按折舊或原價賠償。由於工作變動、調離、退休的,必須完成公共財產的移交,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二、愛護公物,不得化公爲私、私自調換。辦公設備不得擅自外借。

三、嚴格公共財物的報廢和毀損。價值5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在正常使用期滿不能繼續使用時,使用股室書面報告分管領導審查同意,交局長簽字同意後移交辦公室報廢處理。

管理規定怎麼寫 第2張

四、妥善保管和維護重要辦公設備。

重要辦公設備應盡力維修使用。無法維修和維修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報請局領導同意按採購程序添置,實施以舊換新。

非專職人員嚴禁操作服務器、複印機和傳真機,私自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個人負責賠償。

五、由辦公室負責造冊登記電腦(臺式和筆記本)、打印機、傳真機、u盤、計算器等貴重辦公用品。

六、因工作變動要移交貴重辦公用品時,由移交人根據已經歸檔管理的登記冊逐一清點並移交辦公室,履行相關交接手續。

七、因工作需要領用貴重辦公用品時,由辦公室根據已經歸檔管理的登記冊逐一清點並移交,履行相關交接手續。

八、啓用空調時必須關窗、關門,人走斷電。

管理規定怎麼寫3

第一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通告及公告要求。

第二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盡忠職守,服從領導,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不得有陽奉陰違等行爲。

(二) 不得經營與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三) 全體員工必須經常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生產工作技能培訓,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得泄漏崗位操作技能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私舞弊。

(五) 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部門主管人員覈准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六)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人員及物品進入工作現場。

(七)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生產的產品(包括生產資料及複印件)出廠。

(八) 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寫字樓辦公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直接管理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崗位及生產現場 、宿舍環境清潔整潔。

(十) 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菸,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範危險。

(十一) 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爲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 全體員工必須瞭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 各級現場管理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管理規定怎麼寫 第3張

(十四) 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爲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覈准後方得使用。

(十五) 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爲原則,生產單位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應按交貨期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視生產任務安排,任何人不得已任何藉口不參加,要已公司利益大於自己利益爲先,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第四條 主管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代人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一日論處。第五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事情,依下列規定處分

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班者爲遲到。

2、遲到按公司規定處罰。

3、工作時間提前5分鐘內下班者視爲早退。

4、超過15分鐘後,打卡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並經主管簽名確認。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及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簽名並開具放行條離開公司的除 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次日經部門主管證明才視爲不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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