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可以拒絕公司調崗嗎,當我們進入職場後,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很多朋友都會遇到公司要求調崗的這種情況。那麼公司要求調崗,是不是我們就必須得服從?下面小編就來分享一下,員工可以拒絕公司調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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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這是你的權利,公司在調崗之前應該問你的意願,建議和公司好好協商。
1、調崗是否有明確法律依據。如員工不勝任原崗位工作、孕期婦女因身體原因需調離原崗位等。
2、是否屬單位生產經營的合理需要。員工所在崗位性質有此需要且屬於單位正常生產經營需求,員工具有服從義務。
3、工作條件和勞動便利是否可以維持,勞動者增加的勞動成本是否有補助。工作環境、在途時間等都是勞動者入職時考慮的勞動成本問題,崗位改變造成勞動者勞動成本增多超出勞動者預期,要求勞動者一味服從違反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則。
4、調崗是否改變了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
5、《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工作崗位屬勞動合同的變更,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你有權利拒絕調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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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每個工作崗位都有相應的工作職責和內容,用人單位隨意安排職工做崗位以外的工作任務,員工有權拒絕,單位以此爲由處罰員工是違法的行爲。
實踐中,因用人單位隨意調崗、調薪等引發的勞動爭議有很多。很多企業管理者認爲,招用員工後,企業有用工自主權,可以根據需要調換員工的工作崗位,安排員工的.工作內容。
實際上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入職時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都是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應該明確的表明。企業要安排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內容以外的工作,應該取得員工的同意。
在企業的經營發展過程中,各種原因調動員工的工作崗位是無法避免的。而對於員工來說,很多時候崗位調動會感覺到自身權益的侵害。如果因爲拒絕調崗受到處罰或解除,發生勞動爭議案件的概率非常高。
調崗、工作內容的調整,屬於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勞動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的協議。那麼是不是用人單位的所有崗位調動都需要徵求員工的同意,員工都可以拒絕呢?下面爲大家列舉了企業合理調崗的情形,員工理應服從調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