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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投資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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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投資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餐飲投資合同範本

餐飲投資合同範本1

甲方:

乙方:

爲適應餐飲市場新的發展戰略,創設新的拓展渠道,着力打造餐飲業知名品牌,雙方本着合作互補,共致成功,創享財富的核心理念,經協商現就出資開店達成如下一致:

一、合作方式

乙方直接以現金形式出資人民幣萬元,甲方以“骨滋味”商標杭州市 區使用權及輸入整體運營管理模式,雙方共同聯營註冊成立“骨滋味火鍋店”,甲方享有杭州市 區骨滋味火鍋店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一,乙方享有骨滋味火鍋店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

甲方作爲骨滋味火鍋店的控股股東,有權委派人員擔任骨滋味火鍋店的法定代表人。同時對該店所聘員工承擔擔保責任和擔保連帶責任。

法定代表人不得做出任何有損骨滋味火鍋店和雙方合法利益的行爲,其因個人行爲產生的與骨滋味火鍋店經營無關的債權債務糾紛,骨滋味火鍋店對此不承擔相應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在骨滋味火鍋店經營開始的第一次紅利分配在經營的一年後進行,以後按每半年分配紅利,雙方約定,每年一月、七月開始的前兩週爲上半年紅利計算、分配的時間,主管人員應在此時間內將各方半年內各自分紅轉入各方指定帳戶,如有變動,以甲、乙雙方協商爲準。如甲方未按雙方約定將乙方紅利按時足額轉入乙方帳戶,甲方按每天2%向乙方賠償,超過30日,視爲甲方違約。

注入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按照雙方的協商,在骨滋味火鍋店籌建投入後,其餘資金作爲骨滋味火鍋店運營期間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的總量不得低於骨滋味火鍋店年經營預算總收入的10%。

流動資金作爲確保骨滋味火鍋店正常運轉的保證資金,不作爲分紅使用,在骨滋味火鍋店存續期間不得挪轉拆借,若雙方合作終止時,經清算後,此部分資金按雙方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二、權利義務

合作期間,甲方(含甲方股東的直系親屬)及乙方(含乙方的直系親屬)均不得在杭州市 區從事相同的骨滋味火鍋店。

合作期間,在乙方收回投資後,雙方本着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方式按雙方的約定進行骨滋味火鍋店的經營管理。

骨滋味火鍋店的人員招聘與引進由甲方根據骨滋味火鍋店發展需要統一進行公開的招聘,並按選用標準進行人才引進。

合作雙方以股東的身份,依法履行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在董事會領導下的聘任經理負責制。乙方不直接參與骨滋味火鍋店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骨滋味火鍋店尊享金鵬管理機構全部的各種經營管理優先權,以及各種支持。

合作雙方可依法按約定對骨滋味火鍋店的財務收支狀況實施監管。

對於合作中出現的問題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立場進行解決,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據相關法律解決,另一方均有權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請訴訟,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骨滋味火鍋店董事會由甲方 ,乙方共 人組成。

三、甲乙雙方合作骨滋味火鍋店的經營管理約定

1.嚴格按照金鵬管理機構的經營管理模式來進行,由甲方實施統一的管理與經營的指導協助。

2.骨滋味火鍋店的經營管理中所涵蓋的各種規章制度均按照金鵬機構的現行規章制度來執行。

3.爲了增加經費的收支使用透明,以及增進合作中的相互信任,金鵬機構將依靠標準化財務管理來實施骨滋味火鍋店的財務及其他全面工作的管理。

4.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按約定把投資款轉入甲方指定帳戶(簽訂合同三日內完成 萬元保證金支付,場地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再行付 萬元,場地裝修中期,按甲方要求打入餘下的 萬元),骨滋味火鍋店的前期籌備、骨滋味火鍋店裝修、採購等有關開支預算均必須經雙方審覈簽字認可。

5.財務人員的招聘將依託當地,在當地市場公開聘任,在滿足公司財務崗位人員職責及要求的條件下予以聘用。

6.雙方約定,全年總的經營預算需由聘任的經理報請骨滋味火鍋店董事會審批。對於骨滋味火鍋店單項或總體費用實際開支超出預算15%的,由經理報請骨滋味火鍋店董事會審批後方可執行。

8、骨滋味火鍋店的財務管理採取按季度、年向董事會彙報的制度,確保公開、透明、及時。

9、對於書面的月財務報表、現金日記帳、收支等合作骨滋味火鍋店經營的原始憑證,乙方有核實和審計的權利。如乙方對甲方在合作骨滋味火鍋店經營中的財務收支存在分歧、不信任,即可提請甲方進行骨滋味火鍋店的財務審計。甲方有配合乙方進行財務審計的義務,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出具的提請財務審計函10個工作日內,應該書面回覆乙方並就審計時間與乙方磋商,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回覆或不配合乙方進行財務審計,視爲甲方違約。

10、如在骨滋味火鍋店審計中出現資金挪用、瞞報收支的重大財務問題,甲方必須就相關的問題拿出書面的整改措施與保證,並處數額1。5倍的罰金,且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審計費用。如在審計中證明甲方在經營中確實是按協議在守約經營,沒有違規財務操作,則當次產生的審計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11、乙方應該聘請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12、骨滋味火鍋店定期召開經營管理季度彙報會。在需要時可提請舉行重大決策磋商會。

四、甲方對於乙方投資風險的控制約定

甲方承諾,在合作開發的市場,作爲合作的乙方,骨滋味火鍋店成立初期的實際投入資金人民幣 百萬元,在 年 月 日前全部收回。在收回成本前,甲方承諾,紅利分配按乙方 %,甲方 %的比例分配,乙方完全收回投資後,按雙方持有股份分配紅利,並不再變更。

雙方約定,乙方對骨滋味火鍋店投資的總額爲 萬元,在乙方收回投資前,乙方不再增加對骨滋味火鍋店的投資。

在骨滋味火鍋店經過籌辦,開展經營後,如因甲方經營不善,導致骨滋味火鍋店在乙方未收回全部投資前關閉,則甲方按協議中的約定,在進行骨滋味火鍋店的清算後,從解散日起算,30日內賠償乙方投資尚未收回的部分。

如乙方在 年 月 日前的分紅總額沒能達到乙方的實際投資金額 萬元,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給付的方式,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補償所未達到的投資資金差額部分(差額部分=實際投資 萬元—實際累積分紅)。此後雙方的經營均本着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原則進行。

五、雙方關於合作變更的約定

雙方合作關係的變更應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方式進行。

1.在 年 月 日前,如果乙方未收回全部投資,雙方股份不得轉讓。

2.乙方收回全部投資後,如一方提出退出合作關係,經另一方同意,在不影響骨滋味火鍋店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可以將其享有的股份全部轉讓他人,他人必須按甲乙雙方的規定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但甲乙雙方在轉讓股份時,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最先知情權和優先購買權。

2.在協商變更合作關係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干涉、破壞骨滋味火鍋店原有的經營管理,不得做出任何有損對方和骨滋味火鍋店利益的行爲。

3、經協商,如果雙方同意終止合作的,雙方共同辦理相應清算事宜。

六、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如違反本協議的條款,違約方賠償對方因違約行爲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其他條款

甲方確認:此協議的乙方爲 (身份證號碼: )。

協議簽定時,甲乙雙方必須給對方預留正確的聯繫地址電話和銀行帳戶,以利於正常開展工作和聯繫;如果有更改,必須經過雙方簽字並回執認可;否則,對方不予承擔相關責任。

甲方的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人:

銀行帳戶:

甲方開戶行:

帳戶名: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乙方的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人:

銀行帳戶:

乙方開戶行:

帳戶名: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再行簽定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一併有效。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餐飲投資合同範本2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 餐飲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

因乙方享有______ %的股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投資丙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餐飲項目一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就投資及投資收益的劃分約定如下:__________

一、 甲方投資____________餐飲項目共計人民幣¥ 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 ),投資款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_____日內,轉入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人: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

二、 甲方在該項目投資回報分紅總額未達到 _____元之前,甲方享有乙方在丙方取得的淨收益的20%的分紅權;甲方在投資回報分紅總額未達到 _____元時,甲方享有的乙方在____________取得的淨收益的10%的分紅權,淨收益結算期間爲15天(允許前後7日的誤差)。

三、 當甲方連續4期(一期爲15天)未收到分紅,或在半年內總計有6期(一期爲15天)未收到分紅,甲方可以無條件解除該投資協議,乙方應當在 _____日內返還甲方投資款 _____元。

四、 乙方應當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拍照、複印等方式,在每一個淨收益結算期間,向甲方披露餐廳的收益或虧損情況,若乙方連續3期(一期爲15天)或者在半年內連續4期拒絕向甲方披露餐廳的收益或虧損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當在收到解除協議的通知後 _____日內返還甲方投資款 _____元。

五、 甲方僅與乙方和__產生投資法律關係,甲方不接受除乙方和丙方外任何第三方的約束。

六、若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應當支付守約方投資款的兩倍作爲違約金。

七、各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情形。

八、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

九、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餐飲投資合同範本3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 餐廳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等 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

各方出資分別爲:甲方出資 ,佔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佔出資總額的%;丙方出資 ,佔出資總額的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 銀行。

第二條:餐廳的運營方式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託 辦理工商相關登記,註冊類型爲個體工

商戶,同意登記爲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爲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餘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餘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爲乾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爲乾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包括全是不限於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以個體工商戶戶主的名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通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爲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 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佔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爲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第六條 其他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

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餐飲投資合同範本4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合作投資經營餐飲公司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現有餐飲加盟品牌“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地區的使用權,且擁有飲食技術密方,乙方擁有資金。現雙方決定利用各自優勢在__________地區成立一家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共同經營,共同獲利。

二、公司股東爲甲乙雙方。公司經營地址在北京,具體地址暫定位於________市_____區_____號。公司名稱暫定爲_______________,公司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______,執行董事爲: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登記爲準。公司經營場地由乙方負責承租解決。

三、公司註冊資本金爲__________元(以下稱總投資)。甲方佔註冊資金的_____%,乙方佔註冊資金_____%,並按此比例承擔風險,分享利潤。

註冊資本金全部由乙方繳納,其中甲方應承擔的出資_____%部分亦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如公司成立,則乙方不要求甲方償還該_____%出資額,視爲乙方對甲方的贈與。

四、“__________”品牌的使用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區的使用權系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加盟合同而來。該合同的有效期爲一年(即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但可以續簽。首期加盟費爲人民幣______萬元,由甲方支付完畢。現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______萬元的______%既____________元,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甲方。

2、使用權使用依據決定於加盟合同,甲方不作特別保證。

3、公司成立後,在______地區僅限公司獨立使用該品牌,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使用該品牌進行餐飲經營,否則既視爲損害公司利益的違約行爲,該違法經營行爲的所得利益應歸公司所有。

4、公司由甲方實際經營管理。乙方負責投資及戰略擴展規劃。具體分工雙方再行制定公司制度。

五、甲方所有的飲食技術密方屬甲方個人所有,不屬公司財產,但甲方可授權公司使用,授權期限由甲方決定。但該授權使用非獨家、排他使用,不能限制甲方的其它使用。

六、本協議爲構架協議,未盡事宜,則雙方應友好協商,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公司仍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則本協議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拒絕履行本協議,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如有爭議,交由_____________仲裁院管轄處理。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投資合同範本5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_________合作開設餐館,具體位置爲:____________(見附圖),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出資合作經營該餐館。其中,甲方以現有租用的場地(該土地由甲方向________租用並支付租金)以及已有的配套設施出資;乙方以現金出資,首次投資不低於人民幣____萬元,作爲合作的出資。並從雙方合作經營的餐館營業額中每月支付甲方租金作爲場地租金,另每年應向甲方支付____萬元的土地管理費用。合作經營前三年甲方佔合作經營總股份的____%,後六年佔總股份的____%,乙方合作經營前三年佔合作經營總股份的____%,後六年佔總股份的____%。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內投入的各項資產、資金,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二、上述地址除供電設施及高壓電杆遷移、道路開口子、場地租金的開支由甲方單方負責全付外,後階段餐館的規劃建設、裝修和添置餐廳正常經營所需的設施設備、自來水接通等所有餐館營業前期開支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雙方約定按____萬總投資進行設計規劃,在餐館正式對外營業開張前,乙方的第一期前期投資不得低於____萬元。第二期的建設開發視營業情況由股東商議酌情決定,開發資金共同按股份分別支出。

三、雙方在該協議生效後____日內建立餐館經營的共同賬戶,同時由乙方匯入資金____萬元作爲啓動資金,開始正式進入設計規劃實質性操作階段。並向甲方指定的賬戶上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作爲合作經營的風險抵押金,協議的生效期以收到乙方風險抵押金爲準,合作經營的風險抵押金在餐館正式對外營業開張前____,由甲方將該筆費用中的____萬匯入餐館經營的共同賬戶,剩餘____萬繼續作爲甲方的土地管理費用。第二年的同一日期,無論虧或贏利從餐館經營額中支付____萬管理費。兩年後,____萬元管理費可做爲土地租金進行抵扣。協議生效一個月後,乙方應向餐館賬戶匯入____萬元資金作爲餐館開工建設費用的支出準備,並開始開工建設。在第一期完工,餐館正式對外營業前,乙方剩餘____萬或超過____萬的資金應全部到位餐館的共同賬戶,並且由該賬戶完成所有前期費用支出。從設計到建設完工開業不得超過____個月。否則由乙方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開業後由該賬戶支出的費用不視爲第一期前期費用,由股東其它賬戶支出的餐館開支費用也不視爲第一期前期費用。雙方約定以不少於____萬的前期投入爲股份覈定基準數,如第一期前期費用少於____萬元,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以實際前期費用爲基數,重新覈定雙方股份。不得在對外營業開張後乙支付開業前的前期開支。

四、財務管理:餐館的經營銀行帳號由雙方代表完成開戶,爲了財務正式對外營業開張前,乙方的第一期前期投資不得低於____萬元。第二期的建設開發視營業情況由股東商議酌情決定,開發資金共同按股份分別支出管理的安全性,該賬號應該爲雙控賬號,作爲前期合作資金和營業收入支出賬戶。財務會計覈算工作歸乙方負責,財務人員在該賬號正式啓用時開始進入財務管理,爲了便於分成核算,甲方將派一名財務協助乙方共同管理財務賬務及會計覈算工作,餐館所有開支經由雙方財務簽字方可支出。

五、雙方約定從雙方合作經營的餐館營業額中支付甲方每年____萬元的場地租金和管理費,爲減少經營風險,甲方同意免前兩年租金,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兩年後提前____個月開始收取場地租金。年租金前三年按____%遞增,後七年按____%遞增。首次支付甲方的月租是以____萬元年租爲基準,而後以此方式類推。租金支付方式爲:首次應支付前____個月租金作爲押金,並另行支付____個月的租金,之後每月定時支付總租金額的平均數爲月租金。

六、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期滿後,店鋪及所有設備物資屬於甲方所有。甲、乙雙方的合作經營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派代表全面擔任餐館的現場管理日常工作,甲方派代表參與其協助管理,管理方式方法以乙方觀點爲主。但甲方應參與在餐館的前期建設工程和裝修招標,其餘經營設施採購及日常超過一萬元以上的採購乙方應知會甲方,甲方視情況參與或監督。另餐館的正常利潤不得低於營業額的____%,在盈利的情況下低於____%屬乙方管理不力,甲方利益受到損害,乙方應承擔一定責任。經營兩年後如發生虧損,應以在支付甲方土地租金與管理費的前提下,共同承擔虧損。由此,在雙方繼續經營合作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否決乙方的的管理決策。在一年內無法改變虧損局面,雙方應考慮轉讓經營。在盈利的情況下兩年內乙方發生出資轉讓則需支付甲方前兩年減免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費後作爲違約處置。

八、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從餐館正式對外營業開張起計,每月營業額除去餐館人員工資及成本開支外產生的盈利,以甲乙雙方的佔有股份爲依據,按比例每月分配到雙方指定帳上。在餐館按規劃第二期投資時,雙方各按比例出資。

2、債務承擔:前期投入債務由各方按各自的出資責任各自承擔,不得將前期債務列爲合夥債務;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股份爲據,按比例承擔。

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執行第七條合同條款前提下,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在盈利的狀況下四年後方可整體轉讓經營,四年內發生整體裝讓經營,乙方與甲方共享有除建築外的裝修及設備轉讓財產權,房屋建築的財產轉讓權屬甲方擁有。

十、在合同期內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導致餐館無法營業,雙方共同承擔風險。

十一、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十二、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十三、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十四、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或出現政府和土地方重大政策變化。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的債務;甲方的土地管理費和土地租金;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八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八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五、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相關行政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合夥人(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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