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使本店的管理走上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使本店成爲適應市場經濟競爭中的現代化的先進集體,同時又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發揮員工的聰明才智,提高員工的主觀能動性,自覺履行自己的職責,特制訂本獎勵辦法。
一、獎勵的對象:
以下的所有員工有資格獲此獎。
二、獎勵金額的確定:
凡本店員工做了一件須獎勵的工作,先由所在部門(經理)根據《員工獎勵辦法》確定其員工的獎勵事項(填獎單),再報店長審覈後執行。
三、獎勵事項的計算:
在當月中員工工作出色,做了若干件須獎勵之事,累計計算獎勵金額或晉級。
四、獎勵事項的'發放:
獎勵每月確定一次,根據店長的審覈意見,在當月工資中加上該員工的獎勵金額並同工資一起發放。
五、獎勵條件及具體金額:
1.提出改變本店的經營思想,經濟效益顯著,獎勵20—500元或晉升一級。
2.提出改革本店的經營管理,增加經濟效益,獎勵20—300元或晉升一級。
3.提出的辦法,具有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獎勵20—100元。
4.提出節約增收的辦法,具有經濟效益,獎勵20—100元。
5.提出其他合理化建議被採用,獎勵2—50元。
6.在工作中爲客人提供優質服務,受到客人書面表揚2—30元。
7.在工作中主動爲客人提供優質服務,獲得客人書面表揚且事蹟突出,獎勵5—20元。
8.主動爲客人排憂解難,受到客人書面表揚,獎勵2—10元。
9.爭做好人好事,獎勵2—5元。
10.拾金不昧,獎勵2—50。
11.發現安全隱患及可疑苗頭,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損失,獎勵10—100元。
12.在危急關頭見義勇爲,保護了本店財產,獎勵5—50元。
13.有主人翁意識,降低合理控制開支,節約明顯,獎勵5—50元。
14.有正義感,敢於揭發不良行爲及作弊現象,獎勵5—50元。
15.堅持原則,能同歪風邪氣、壞人壞事做鬥爭,獎勵5—50元。
16.獲得月“星級員工稱號”,次月晉升一級。
17.獲得年“先進員工稱號”,次年晉升一級。
18.積極參加行業技能比賽獲得前五名者;獎勵50—300元。
19.在社會活動中作出顯著成績,給本店爭良好信譽者,獎勵10—100元。
20.工作中大膽創新,改進工作方法,研製出特色菜品併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獎勵10—100元。
21.積極思考,善於總結,把本店的先進管理經驗、好人好事等發表在區級以上報紙、刊物上,獎勵50—300元。
六、附件
本制度由辦公室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