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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瓶迎來新標準,選購多留心眼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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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嬰幼兒奶瓶終於迎來了國內首個《嬰幼兒奶瓶安全要求》企業聯盟標準,這個遲來的全國性標準終於讓嬰幼兒奶瓶不再在無標生產、監管缺失。作爲消費者除了瞭解相應的內容之外,還要對選購的產品有自己的實際需求。

奶瓶迎來新標準,選購多留心眼

最小的容量刻度數值規定太寬鬆

《嬰幼兒奶瓶安全要求》標準:奶瓶容器上需至少標有以ml爲單位的容量刻度。最小的容量刻度數值不得大於60ml。

換句話說,就是奶瓶上至少要有ml爲單位的一種刻度,標示出來的最小容量最大隻能是60ml。最小容量刻度爲60ml不太合理,首先初生嬰兒在一週內的每餐奶量通常達不到60ml,頭兩天可能只有20ml左右,刻度越小越方便使用;其次,即使後期寶寶奶量不斷上升,但如果遇到想臨時加衝少於60ml奶的時候也不方便。第三,目前市面上的奶瓶最小容量多爲20ml、30ml和40ml,標準規定的60ml是否給了企業放寬標準的暗示?

玻璃奶瓶消毒要防炸裂

《嬰幼兒奶瓶安全要求》標準:對於納鈣玻璃奶瓶,註明“煮沸消毒時水量應足夠,避免產品因長時間接觸到溫度較高的鍋底或鍋沿而導致變形。應特別注意瓶身消毒及使用時不可急冷急熱,否則容易發生破裂現象”。

增加這一點提示是非常有用的,在說明書中標明正確的煮沸消毒方法對消費者更加有用。目前市面上有些玻璃奶瓶會附有詳細的消毒說明,將操作的每一個步驟都通過圖解來告訴用戶。消費者如果對玻璃奶瓶的用法瞭解不夠,建議選購附有詳細說明的產品。

選購奶瓶注意看警告語標識

《嬰幼兒奶瓶安全要求》標準:對於含有吸管的產品,應給出“吸管不適合6個月以下嬰兒使用”的警告語。玻璃奶瓶則應附加“玻璃瓶易碎”。

目前市面上奶瓶較少標明一些警示標識,玻璃製品屬於易碎品,確實應該標明易碎標識。吸管產品除了標準規定之外,還應該註明不可添加過熱的飲品,例如“不可添加超過50℃的熱水,以免燙傷”。事實上即使是奶嘴而非吸管產品,也不可注入過熱的開水,否則極易燙傷寶寶。

此外,《嬰幼兒奶瓶安全要求》還對奶瓶原材料、奶嘴抗拉性、奶瓶密封性、重金屬含量、整體跌落強度等做了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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