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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己結婚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8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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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己結婚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在人的一生會遇到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很多人發現自己最後結婚的對象都不是那個自己最愛的人,下面分享和自己結婚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內容

和自己結婚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1

人的一生會遇上的四個人,第一個是自己,第二個是你最愛的人,第三個是最愛你的人,第四個是共度一生的人。首先會遇到你最愛的人,然後體會到愛的感覺;因爲了解被愛的感覺,所以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當你經歷過愛人與被愛,學會了愛,纔會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也纔會找到最適合你,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但很悲哀的,在現實生活中,這三個人通常不是同一個人;你最愛的,往往沒有選擇你。

很多人最後都和不是最愛的人結了婚

曾經一個好朋友,典型的傳媒女孩子,喜歡一切有意思的事物。因爲英語很好,所以考研高分,讀了一年研究生,卻退學了,理由是無聊;去了外交部當翻譯,當了兩個月跟領導吵架辭職了,理由是領導太官腔了;

她去過很多地方,認識很多人,也讀過很多書。她總說,好女孩上廳堂,壞女孩走四方。在我眼中,她無疑是那個壞女孩,壞的不行的女孩。這樣的性格,她無疑談了很多次戀愛,每次都是刻骨銘心。她愛過的,搖滾歌手、主持人、演員、街頭混混……

甚至是一個罪犯。每次我跟她聊天,聽着她的故事,滿腦子都是鮮活的畫面等待着我拍成電影,她身上發生的很多愛情故事,一些成爲了我自己筆下的故事,一些成爲了我拍的電影片段,馬上上線的《斷夢人》裏面也將會看到她很多影子。

我經常感嘆,這種貨,誰會和她過一輩子?或者,她將會要誰陪她一輩子?有一天,我和她聊天,她告訴我,明年,她要結婚了……我問,又是哪個搖滾歌手?她說,一個比我大五歲的老師。我愣在了那裏,久久不能回話。許久後,我說,爲什麼?她說,作死了這麼多年,才知道這次是真愛。我說,是因爲這次更愛嗎?她說,不,是因爲,這次兩個人最舒服。對了,不要跟最愛的人結婚,太虐心了。

和自己結婚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

我想起了小時候讀《再別康橋》,特別好奇,林徽因爲什麼沒有跟大才子、大情聖徐志摩在一起,而是選擇了踏實的清華大學建築系教授樑思成,根正苗紅的梁啓超之子。當時困擾我的是,既然相愛,爲什麼不結婚過一輩子。後來,我明白,如果我是林徽因,可能也會選擇樑思成。

因爲她太愛徐志摩了,因爲愛的太深,所以很大程度,如果兩個人結婚天天在一起,就是一種虐心。那些激情過後的平淡,或許會真正的打敗兩個人,因爲太愛,所以不會趨於平淡,會不停地找出一堆事兒,互相愛着,虐待着。

後來,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姻就能看出來,因爲太愛,他將就着陸小曼所有的缺點,無論她是對是錯,他就是那麼努力的愛。爲了她能吸大麻、參加社交活動、買好看的衣服,徐志摩不停地兼職賺錢,勞累到身體出問題,最後一次講座的過程中,意外死在飛機上。誰又能說,這和那種海誓山盟的愛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

這世界上有多少情侶,熱戀期過後,自己找出各種事情,繼續延續這種高溫的戀愛,卻不知道,這樣持久高溫的戀愛,一不小心會燙傷對方。我曾經見過一個女孩子爲了證明男生還愛他,讓他去爲自己打架。最後引發出悲劇。

婚姻這東西,跟談戀愛不一樣。讀三毛的作品時,會覺得,愛情是這個世界最美的東西,但是,那些愛情都會在結婚後變成最舒適的親情。我能夠想象,如果兩個人在結婚後還是會爲了找一個話題,吃飯的時候不停地說話,那樣的感情,想必不會舒服。而你的'另一半,一定要和你舒適的在一起,就像左手牽右手一樣,舒服就好,而不用像戀愛時,一碰對方的手,就分泌出各種荷爾蒙。那樣的愛情,戀愛中需要,但婚姻中,可能就多餘了。

所以,這次我堅定了一個觀點,結婚就是結婚,不是戀愛,戀愛可以跟自己最愛的人,但是結婚,記得,找讓自己最舒服的那一個。有時候我會思考,如果一個人跟你剛談戀愛就說要跟你結婚,是不是這種人只會被分爲三類。1.乳臭未乾的小孩,跟誰都想結婚;2.感情騙子,給你個承諾,不兌現;3.老江湖,玩累了,想趕緊找個人安定下來。可是,哪個,纔是你想要的呢?

戀愛和結婚,不是一個事情。我記得《中國合夥人》裏面佟大爲,在風流倜儻後,最後選擇的,竟然是一個長相非常一般的女性。當被問到爲什麼,他說,因爲她燒飯好吃。所以,我明白,其實走到最後的兩個人,不一定是最愛,但一定是最舒服的兩個人。

如果你還沒結婚,還在戀愛,並且愛的是你最愛的人,看到這篇文字,彆着急,別絕望,努力用最舒服的方式和最愛的人相處。如果你們還是愛的死去活來,在趨於平淡後不甘心的互相虐待着最後沒走到一起,沒關係,因爲至少在最年輕的時候,付出過全部的愛情,不後悔就好。而那份沒有結局的愛情,或許,更是永恆。

和自己結婚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2

在我們的一生中,我們會遇上四個人。第一個是自己,第二個是你最愛的人,第三個是最愛你的人,第四個是共度一生的人。

愛情的第一步是遇到你最愛的人,然後開始品嚐愛情的味道;品嚐之後理解被愛的感覺,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

當你經歷了愛人與被人愛之後,學會了愛,才知道什麼是你最需要的,纔會找到適合你的,可以相處一輩子的人。

而在愛情中,往往這三個人都不是同一個人。你最愛的人,往往也沒有選擇跟你結婚,生活一輩子。

在陰森森的巴黎聖母院裏的那個撞鐘人,被人們稱之爲野獸,那個爲避禍逃到了裏面的波希米亞女人,被人們稱爲美女。

美女和野獸的愛情,本來就是一種不對稱的愛情,並且反差如此之大,給人的直觀感覺,並非像這個偉大的愛情故事一樣,那麼令人動情,令人回味。

但是在幾百年以後的鐘樓裏,當人們看到了兩具抱在一起的屍體時,一份感動,對愛情的感動,不禁油然而生。

美女和野獸,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抱在了一起,並且永遠沒有分開。

撞鐘人對愛斯梅哈爾達的愛,已經超出了肯爲之獻身的範圍。也許在他看見她的第一眼,就已經把自己的生命交在了她的手裏,隨時準備爲他在心中所愛的女人獻出一切。

雖然他知道也許這不會得到相應的回報,也許自己的死,只不過是像飛入大海的一片羽毛,只會無聲無息,不會有人注意到。但幸運的是,他得到了對方的愛,並且是永遠的。

也許這愛情不像其他的才子佳人的愛情故事一樣,那麼讓人易於接受,那麼完美。

最甜美的是愛情,最苦澀的也是愛情。

愛情和婚姻,不是一個事情,我們要學會去區別對待。

1906年7月,魯迅奉母親之命和朱安結婚。婚禮是母親一手包辦的,但魯迅並不愛朱安,之前也未有過多瞭解。

只是母親一再堅決催促,竟“詐病”讓魯迅“速歸”,礙於“家命難違”和親族不斷遊說,魯迅很不情願地“屈服”了這門婚事。

魯迅對朱安的不是愛情,而朱安則是成爲了這場封建婚姻的“犧牲品”。

朱安後來對這段婚姻有一段經典的評價,她說:“我好比一隻蝸牛,從牆底慢慢地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有力氣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

無視冷漠最傷人,一廂情願最悲悽。

和自己結婚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 第2張

陪你過下輩子,跟你結婚的人,不一定是你最愛的人和最愛你的人,但是一定是還陪在你身邊的人。

在愛情的故事中,張幼儀和徐志摩的故事也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張幼儀是徐志摩的第一任妻子,他們的婚姻也是由家裏人包辦而成的。徐志摩討厭這樣的婚姻,也是一直不待見張幼儀,無論她做得有多好。

在他看來婚姻不是愛情,這個不是他想要的愛情,最後他們兩個也沒有走到終點,選擇了離婚。

晚年的張幼儀回憶道:“你總是問我:你愛不愛徐志摩,你曉得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

我對這個問題很迷惑,因爲每個人總是告訴我,我爲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

可是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

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叫做愛的話,那我大概是愛他吧,在他一生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裏面,說不定我最愛他。”

最好的愛情不是一直在一起,而是我離開你,依然感謝着你。

婚姻跟愛情不一樣,你選擇結婚的人,不一定是你最愛的人。

和自己結婚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3

每個人都會有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但是真正攜手到老的很少。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錯覺,失去的和得不到的就會特別的想念,輕易得到的就覺得無足輕重。這可能就是所謂的愛而不得,失去才知道珍惜。但是很多人往往到了該要結婚的年紀,就迫於家庭等外再因素結婚,組成家庭,但是真的是和不一定最愛的人結婚麼?

我有一個非常要好的閨蜜,在之前的時間她和他的男朋友關係好的就像一個人,每天上下班都是一起,我很少見到他們吵架。朋友們都說等着喝他們的喜酒,但是後來他們卻分開了。在某天我逛街的時候看到那個男人,我和他聊天才知道他已經結過婚了,並且和現在的妻子過得很不錯。他告訴我當時兩個人分開並不是什麼不愛了,只是婚姻和戀愛不能混爲一體,你最愛的或許並不適合你罷了。

和自己結婚的都不一定是自己最愛的 第3張

對啊,戀愛和婚姻本就是兩碼事。戀愛是可以和自己喜歡的人做喜歡做的事情,但是婚姻不同,婚姻是需要找真正適合自己的人,滿足自己的需求。戀愛的時候,不用考慮兜裏的錢夠不夠買車買房,兩個人就算吃路邊攤也覺得是幸福的。但是婚姻不是,結婚後要考慮孩子,難道帶孩子路邊攤。戀愛的時候呢,女生不舒服男生慌忙照顧,婚後女人難免整日忙碌,如果那些事情做得不好還受家人奚落。

所以,結婚就是結婚,戀愛就是戀愛,戀愛可以和自己喜歡的人,是不用考慮太多的外在因素,兩個人在一起開心快樂就在一起不開心就算分開也沒什麼。結婚就是真正步入婚姻的兩個人不一定最愛,但是通過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會讓兩個人互相幫襯。婚姻是一種責任,是兩個人相互陪伴。

人的一生會遇到3種人,你最愛的,最愛你的,和最適合你的,如果你足夠幸運,這3種人就重疊了。但是現實並非都是這樣的,有多少相愛的人都錯過了。愛情或許會在現實中慢慢磨掉,也有很多相愛的人結婚後離婚的,也有相濡以沫一生的。但是那個和你結婚的人,必須是彼此最合適的人。或許沒有愛情,但是時間久了,那種深深的依賴是愛情所替代不了的。結婚對象呢不一定非得是自己喜歡的愛的那個人,應該是適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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