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的人結婚需要什麼,離婚的人也可以再次結婚,那麼大家知道離異的人結婚需要什麼嗎?爲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供大家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離異的人結婚需要什麼1
離婚女人再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字、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
離異的人結婚需要什麼2
離婚的人再婚需要提交以下證件:
1、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紅底雙人照(可當場拍照);
4、離婚者需要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5、婚檢證明(自願)。
屬於離異的,應提供由婚姻登記機關開具的單身證明。所以離婚後再次結婚的,需要提交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還有離婚證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書,這幾樣是一定要提交的,還有一個婚檢證明的話,主要還是要看當地部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