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新媽科普 > 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

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9.43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名字伴隨着我們一生,所以很多人都會爲自己起一個好聽的名字,名字的寓意是不一樣的,不同的名字能夠彰顯不同的色彩,起名字的時候有很多的講究,那麼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

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1

孩子的姓可以不隨父母

我國法律並未強制規定孩子的姓氏必須隨某一方。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

(三)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情況而定,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選取姓氏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2

子女可以不隨父母姓嗎?

解答:

中華民族對姓氏傳承的重視,不僅體現了血緣關係,更承載着豐富的文化傳統和倫理觀念。姓氏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符號”。在我們的傳統裏,小孩出生之後,通常都是跟爸爸姓。隨着人們思想觀念的開放,逐漸地也有越來越多的小孩選擇跟媽媽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 第2張

補充: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公民行使姓名權,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民法典》對於姓名權的保護不僅限於真實的姓名,人格權編第1017條規定,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衆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字號、姓名和名稱的`簡稱等,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離婚後不可以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子女姓名更改需經作爲法定監護人的父母雙方同意。18歲後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離婚後,父母僅配偶關係發生改變,但並不影響雙方同時作爲子女法定監護人的權利。

如果將英文翻譯成漢字,可以作爲名字進行登記,但名字裏不能出現英文字母,否則違反了中國人的風俗,不符合《民法典》對於姓名的選擇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規定。

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3

子女隨誰姓?——原則上應隨父姓或母姓

孩子究竟跟誰姓?

此次審議的“關於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草案”明確:“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

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有些人據此認爲,姓名權是私權利,自己起任何名字都可以不受約束。

但事實上,姓氏體現着血緣傳承、倫理秩序和文化傳統,公民選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27日在向大會作說明時表示:“公民隨父姓或者母姓在我國有深厚的倫理基礎,社會普遍遵循。也是我國姓氏文化的重要體現,應當得到良好的傳承。”

“現在,家庭仍然是社會的細胞,擔負着很多重要的功能。”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大文認爲,在這種情況下,隨父姓或者母姓可以增強家庭凝聚力、維護親子關係和代際關係。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夏吟蘭則指出,在姓名權問題上,民法通則是保護性規定,側重說明公民享有姓名權;婚姻法是賦權性規定,側重說明父母雙方有權協商子女的姓氏,兩者是不矛盾的。

子女能不隨父母姓嗎?——有正當理由可選其他姓氏

孩子能不隨父姓,也不隨母姓嗎?

草案規定,考慮到社會實際情況,公民有正當理由的也可以選取其他姓氏。包括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有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公民可以根據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選取姓氏。

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嗎 第3張

實際生活中,常有父母給孩子選擇父姓、母姓之外的其他姓氏。一位戶籍民警告訴記者,自己遇到過有的父母因自己的父輩參加革命改姓改名,但想讓自己的孩子回覆祖姓;還有的人因受他人恩惠,希望將孩子隨恩人的姓;有的爲給外婆家延續香火,把孩子改成隨外婆姓等情形。

“年輕人對取姓的態度更爲開放,他們認爲取一個好聽的姓名,是追求美的體現。”中山大學社會科學教育學院副教授童建軍對學生做的一份調查顯示,有66%的學生贊同公民可以不隨父姓或者母姓;超過10%的學生願意不隨父姓或母姓。

自選姓氏“口子”開多大?——學者建議列出“負面清單”

自由選取姓氏的口子可開多大?如何避免自由選擇姓氏帶來的社會管理困擾?

一些專家認爲,子女隨父母姓有利於身份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公民選擇外姓不能完全禁止,但口子開得要適當。

全國人大代表、農工民主黨湖南省委專職副主委蔣秋桃認爲,完全放開姓氏選擇,既有可能違反公序良俗,也可能對社會管理造成較大沖擊。如有的公民利用改姓逃避刑事處罰或者債務,給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或者法院判決的執行工作造成障礙等。

有學者建議,應對“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作出更加嚴格而明確的限定,增加公民選取姓氏的禁止性規定,便於公安機關在姓名登記工作中準確把握。

蔣秋桃也認爲,對姓氏選取問題進行立法規範,既要明確公民在什麼情況可以選取第三姓,也要列出“負面清單”,明確哪些情況下不可以選取第三姓,避免給違法犯罪人員等留下法律空子。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