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育兒科普 > 懷孕職工產檢休假條例

懷孕職工產檢休假條例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7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懷孕職工產檢休假條例,你知道的有哪些?現在很多職場媽媽,在工作期間就懷孕生孩子去了,及時瞭解懷孕職工產檢休假條例,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力。接下來小編帶大家去詳細瞭解懷孕職工產檢休假條例,一起看看。

懷孕職工產檢休假條例
懷孕職工產檢休假條例1

1、國家規定女職工懷孕後享有產檢假規,在規定的'範圍內,孕婦去醫院進行產檢,算正常出勤對待,具體的規定如下:

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

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2、勞動法是怎麼規定產檢假的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該規定並未對孕期檢查的時間和次數作出規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

不同的國家根據自己的國情、醫療技術的發展水平制定出了相應的產前檢查方案,我國婦女孕前檢查的方案爲初查:孕12周之前;複查:12周後每4週一次,28周後每2週一次,36周後每週一次。檢查中發現異常應根據醫生意見,增加檢查次數,按時檢查以防止發生意外。

懷孕職工產檢休假條例2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產檢假國家規定孕媽們須知

爲了保證孕婦和胎兒的健康,應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做產前檢查。其規定時間如下:

由開始妊娠至第6個月末,每月檢查一次;

由第7個月初至第8個月末,每月檢查二次;

最後一個月每週檢查一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列。

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正常出勤對待。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