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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有產假和產檢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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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有產假和產檢假嗎,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懷孕生子對於一個女人和一個家庭來說都是非常重大的事件。對於已婚的懷孕婦女應該享受產假是大家都知道的。那麼未婚先孕有產假和產檢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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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婚生育可以休產假的。

二、法律依據:

我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所以婦女生育產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企業都應當無條件的批准。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爲了能夠保障產婦恢復身體健康,享受產假不以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爲前提條件,只要有生產的事實,就當享受90日的產假。另外,《勞動法》第七章裏還規定了一些其它女職工三期保護的條款,這些都是適用與所有女職工的。

1、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2、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分娩的住院費和醫藥費自理,產假期間停止其工資福利待遇;三年內不得被評爲先進個人、不得提職,並取消一次調級。

未婚先孕有產假和產檢假嗎

三,未婚產假與已婚產假的區別:

但此同時,我們也必須區別“產假”與“產假待遇”這二個不同的概念:對於未婚先孕的女職工來說,她們有權享受產假,但是不能享受產假期間的相關待遇。

鑑於未婚先孕女職工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十七條“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待遇按照計劃生育規定處理”。所以在產假期間不能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一樣享受產假期間相關待遇,這些待遇包括生育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以及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產工資)。

不論是已婚生育還是未婚生育,都應該享受產假,這是國家規定的婦女應當享受的權利。所以婦女生育產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企業都應當無條件的批准。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剝奪婦女享受產假權利。

未婚先孕有產假和產檢假嗎2

新勞動法規定產婦產假休多長時間

如果你是晚育,請查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某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面對晚育肯定還有額外產假獎勵,對男方也有陪產假或護理假的規定。勞動法下的產假,是從生產前15天開始,到產後,共三個月,根據晚育、難產之類的情況,還可以延長,但也都是產後假期的延長,在產假中享受全部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是否在懷孕期間隨時可以休

孕期假、保胎假等等不是產假,也不是法定的假期。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因特殊情況在上海市以外的醫療機構生產的生育婦女,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時,須提供當地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生產情況證明和嬰兒出生證明。

女職工晚育(比法定婚齡推遲4年以上初育),產假在90天的基礎上增加30天;難產的,另增加產假15天。

未婚先孕有產假和產檢假嗎 第2張

產假是如何休的

既兼顧了工作,又贏得了好口碑,實際上假也沒少休,還多賺了幾個月的獎金。雖然自己辛苦些,仔細算來,也是值得的。

如遇法定假日,不順延。同時,還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新勞動法”沒有此概念,國家頒佈的是《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現在還是有效的`。

孕婦休產假一般在什麼時候算起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但是現在並不是你主動提出要求休假,所以單位還是應該給你安排一個沒有孕期禁忌的崗位,讓你工作到可以休產假的時候再交接。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單位不能強制你在孕期去休無薪假。

女職工怎麼休產假和產前假

你精打細算想好吧。符合條件的非本市城鎮戶籍的生育婦女,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時,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和現居住地街道(鎮)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覈表》《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如員工所在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產假期間當按規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這樣就沒把法定假日揉進去,也很不錯。

產假六個月,一年不用上夜班。

不過要看單位執行情況,各有不同。關於產假應該從什麼時間計算?目前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然而法律規定休產假的目的,是爲了保護婦女及兒童的權益,使產婦及胎兒得到更好的休息和照顧,所以一般單位都是從產婦臨產時開始計算產假期間,如果產婦在懷孕期間因特殊情況需要休息,可以到醫院寫證明請病假的。女職工產假爲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這個沒有固定要求的,就從你請假的那天算起,一直到你來上班的那天止。沒有哪個單位要求一定要到預產期那天才能休,你可以提前休的,但那個寶寶不到三個月時,你就要上班了。建議別提前休,可以在預產期前一週休,大多數寶寶會比預產期提前出生。這樣就能休差不多三個月了。

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於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生育保險基金不支付超過部分,高於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部分應由所在單位以生育生活津貼的形式支付。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我由於工作原因,休了兩個月,就上班了,不過是上半天,休半天,直到產假休滿。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15天的產假;2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引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給予42天產假。不過,實踐中也有許多單位,認爲產假休息時間是由法律規定的,產婦可以自己決定何時休息,如果產前休息的時間多了,產後就少休幾天,反正總的時間符合法律規定就可以,所以,你可以與公司協商一下。再和單位主管溝通好,只要領導點頭,就一切ok了祝你成功,祝寶寶健康幸福。你如果這段時間需要休假,單位不能把你辭退,但也可以不發工資。

女職工應當得到的生育保險其他待遇,也應當由單承擔。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在休產假時,如員工已參加了生育保險,則可以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產假期間的工資,其標準是該年度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

未婚先孕有產假和產檢假嗎3

產假期間工資

《勞動法》國務院發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產假期間工資待遇規定:

一、如果企業給員工參加生育保險,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其標準是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如果企業沒有給員工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每月基本工資。

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比較新勞動法產假條例規定補充

一、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二、對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作業或從事其他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特殊工種作業的女職工,應暫時調換工種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三、有五名以上懷孕女職工的單位,有條件的應設立孕婦休息室。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並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應設工間休息座位。

四、准予定期做產前檢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算作勞動時間。

五、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指定的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所在單位應全部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未婚先孕有產假和產檢假嗎 第3張

國企產假規定

1、產假天數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2、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在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3、孕期安排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溫馨提示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本條例第十二條的職責分工,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處以罰款,或者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如果女性朋友們發現用人單位對於自己的產假以及產假期間的待遇有不符合規定的,可以及時向勞動部門舉報,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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